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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师的处方,人们更多地认识它是医师的一项独占权利,而往往容易忽略其中包含的义务。事实上,处方既然可称权利,必然也有既定的义务。只有加强对处方权利的监管,对不履行处方义务行为的规制,才能确保医师正确履行处方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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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方违约责任的形态和种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合同是医方为患者提供诊疗、防疫、保健、健康检查,由患者支付报酬的合同。作为医疗契约当事人的医方,包括医疗机构和独立开业的医师。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契约的当事人,无法亲自为疾患实施诊疗行为,需聘雇专门的医护人员始能履行其对病患所附契约给付义务。此时受聘雇的医师并不因其实施医疗行为而成为契约当事人,仅系债务履行辅助人,因此医师如于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则由医疗机构为其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而负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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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春生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1,17(4):285-286
<正>1 不作为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与主要内容1.1 不作为行为的概念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积极动作的行为,如实施卫生监督检查。作出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执行等称为作为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放弃行使行政权的行为称为不作为行为。不作为行为是消极行为。1.2 不作为行为的构成要件1.2.1 卫生行政主体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行为的首要条件。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是以卫生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如果公民请求行政主体从事的行为超出了行政主体的职责范围,行政主体因此拒绝从事这种行为,则不构成不作为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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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13(2):140-143
作者从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及其实现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执业医师告知义务的内容、范围及免除情形,进而提出了“理性”患者的客观标准,作为执业医师完全履行法定告知说明义务的评判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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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武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27(3)
根据"身份决定义务"的原理,医师因其职业的特殊性,事关病人的生老病死等人生大事,所以必然决定医师在执业时必须对患者负有不同于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文章从医师执业的注意义务的概念、渊源、判断标准、履行以及医师违反注意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角度予以阐述,以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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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执业医师法》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凯戎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9,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实施,给医院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医疗机构作为医师执业的地点,具有在集体办理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方面、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的报告方面、保障医师实现权利义务和履行执业规则方面、对医师的考核和培训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履行法定的权利义务,医疗机构可能将承担法律责任。文中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后医师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医疗机构、医师与患者之间的医患法律关系的变化,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可能在医师的管理体制、医师的人才流动和医师队伍的优胜劣汰等方面促进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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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运用知情同意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情同意原则是临床上处理医患关系的基本伦理准则之一。它既是患者的权利,又是医务人员的义务。作为医务人员,应该怎样履行好这一义务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有法律保护的。《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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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士浩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7,28(4):158-160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规定第一次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患者享有知情权、同意权写入了我国的民事法律之中,并且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介绍10例因医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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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生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1994,10(4):223-224
<正> 卫生监督机关不作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卫生监督机关履行职责、义务的合法请求,不履行、不作出具体卫生行政行为,致使申请人某项合理权益不能实现,或未受保护而被侵害,它是消极的,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申请人因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卫生监督机关可能成为被告。笔者认为,卫生监督机关不作为具有一定的条件,不是未满足任何人的任何要求,就会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有当人民法院审查卫生监督机关已构成不作为行为时才能成为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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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说明义务是医生基本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履行说明义务有助实现良好的医患沟通。对紧急医疗情况发生时“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矛盾,我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分析了说明义务的例外和“紧急医疗”的成立条件,建议完善立法,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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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作为经营活动的场所,对前来寻求医疗服务的患者及其他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准确界定医疗机构对其服务对象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减少纠纷的重要一环。文章将医疗机构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产生的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的认定和责任承担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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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卫生监督中的行政不作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存在的一种行政法学范畴,是指行政主体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应当履行也有可能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但却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为形式。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种侵权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现象虽然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大量存在,但由于其客观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所以它所造成的后果并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本人认为,行政不作为不仅严重影响卫生监督的行为效率,而且也对卫生监督主体的形象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必须认真加以对待,深入进行研究。在此,本人结合卫生监督实践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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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师对于披露义务的违反导致患者损害结果发生的现象屡见不鲜。医师是否违反了披露义务是患者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要件之一.而其中医师披露义务的标准成为关键因素。在医师信息披露义务标准的流变过程中,法律政策和其他一些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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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的告知说明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玉文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21(12):735-736
医务人员的告知说明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一个难以理清的问题。文章从如何履行医务人员的告知说明义务入手阐述了如何保证患者同意权的实现,以及不履行该项义务或履行有瑕疵时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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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活动中医方履行医疗告知是一项法定的义务。针对业界对医疗告知的不同理解,文章以"具体患者与合理医师两重标准说"为评判标准,归纳当下医疗告知中的典型缺陷,提出相关的思考和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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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事故中的不作为西安医科大学(710061)张秦初,顾珊智,刘新社一、不作为的概念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实践中,因不作为引起的医疗纠纷和事故并不少见,许多省、市、自治区处理医疗事故细则均对不作为作了规定,××省“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的规定”所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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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一个好的工作态度,能不能履行自己职责中的应尽“义务”,对所有从业人员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医生来说尤其关键。如何做一名好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最重要的是医务人员是否履行了应“注意”的义务。忽略“注意”义务的事常常发生在不认真学习、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医生身上。履行“注意”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确实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