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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检测结合三维表面成像技术在胎儿肢体畸形筛查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择2014年11月—2017年3月1 176例孕16~34周孕妇,采用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检测四肢,对于可疑肢体畸形者采用三维表面成像检查,观察胎儿肢体发育情况,并结合侵入性染色体检查和引产结果进行分析。结果 1 176例超声检出肢体畸形37例,占3.15%,其中26例同时伴发其他结构畸形,占70.27%;孕18~24周的检出率最高,占89.19%;37例均引产,与大体标本及放射线检查比较,产前超声的符合率为100%。异常染色体核型8例,占24.14%。结论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检测结合三维表面成像技术是筛查胎儿肢体畸形的良好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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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对早孕期胎儿肢体畸形筛查的价值。方法:选取2011年10月~2013年12月间在该院进行早孕期胎儿肢体畸形筛查的孕妇3 798例,均行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检查,随访观察胎儿的出生或引产结果,分析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在早孕期胎儿肢体畸形筛查中的灵敏度、特异度、准确度,分析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检查结果与胎儿出生或引产结果的一致性。结果: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在早孕期胎儿肢体畸形筛查中的灵敏度为94.28%、特异度为99.95%、准确度为99.89%。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检查结果与胎儿出生或引产结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Kappa=0.002,P=0.808)。结论: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是早孕期胎儿肢体畸形筛查的有效方法,具有高灵敏度、高特异度、高准确度的特点,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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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经腹部联合经阴道超声在孕11~14周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筛查诊断中的应用价值,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方法选择2010年1月-2016年12月在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建档并进行超声检查的孕妇3 190例为研究对象,行经腹部联合经阴道超声检查,分析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者的声像图表现。所有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者均经中晚孕期超声复查或引产后病理证实。结果超声检出孕11~14周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者39例,检出率为1.22%,有18例胎儿因明显泌尿生殖系统结构严重异常及相关染色体检测异常做引产处理,尸检结果证实,其余21例胎儿随诊至中晚期,16例正常出生,5例因异常持续加重及伴随其他畸形引产。结论经腹部联合经阴道超声检查提高了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的早期检出率,对筛查诊断孕11~14周胎儿泌尿生殖系统结构异常有显著的临床价值,但孕11~14周超声筛查不能替代中晚孕期的后续超声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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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院》2019,(7):1087-1089
目的探讨超声检测孕11~13~(+6)周胎儿颅内透明层的临床诊断价值。方法选择2017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在本院进行产前超声——胎儿颈项透明层(NT)检查的100例产妇。常规测量NT标准切面后,同时测量颅内透明层厚度(IT),统计胎儿颅内透明层显示情况,计算IT平均值和头臀径胎儿平均值。同时,对比不同头臀径胎儿的IT值水平。结果 100例产妇胎儿中,99例(99. 00%)均可清晰显示颅内透明层,另外1例(1. 00%)不能显示其颅内透明层,终止妊娠后确诊开放性脊柱裂。随访显示,99例显示颅内透明层胎儿均未出现脊柱裂。本组产妇胎儿头臀径63. 94±18. 96 mm和IT值1. 48±0. 49 mm。头臀径45~55 mm范围内胎儿IT值(1. 38±0. 04 mm)最低,显著低于头臀径56~65 mm(1. 48±0. 13 mm)、65~75 mm(1. 65±0. 22 mm)、75~83 mm(1. 83±0. 14 mm)范围者,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0. 05)。头臀径75~83 mm范围内胎儿IT值(mm)最高,显著高于头臀径56~65 mm、65~75 mm者,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0. 05)。结论超声检测孕11~13~(+6)周胎儿颅内透明层,对于脊柱裂诊断价值较高,值得推广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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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幼保健》2017,(24)
目的探讨规范性超声筛查对孕早期(11~13~(+6)周)胎儿结构异常的临床诊断价值。方法选取2014年2月-2016年9月在该院超声科行孕11~13~(+6)周规范性超声筛查的1 728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对超声筛查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记录超声筛查后胎儿结构异常的检出情况以及各系统结构异常分布,并观察追踪其妊娠结局。结果经最终病理学诊断,1 728例孕妇(1 783例胎儿)中共明确胎儿结构异常81例,发生率为4.54%(81/1 783)。规范性超声筛查共确诊32例,胎儿结构异常检出率为39.51%(32/81)。在颈部水囊瘤及NT增厚、双胎特有结构异常上,孕早期行规范性超声筛查的检出率均为100.00%;骨骼四肢异常、神经系统异常的检出率为50.00%;心血管异常及泌尿系统异常的检出率较低,分别为9.52%、8.33%。孕早期超声筛查确诊的32例结构异常胎儿中,8例接受绒毛膜穿刺或羊水穿刺检查,核型分析结果显示,正常3例,21-三体综合征2例,18-三体综合征3例。最终28例选择终止妊娠,其余4例在随后的超声复查中未发现异常,正常出生,出生后8周随访未见异常。结论孕早期行规范性超声筛查能够检出部分严重、早期发生的胎儿结构异常,以便及早终止妊娠,有效减少结构异常胎儿的出生,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孕中期超声筛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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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丽娟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3,(11):754-756,759
目的:探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口服给药与经阴道给药终止16 ~24周妊娠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85例孕16 ~24周且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口服给药组42例,阴道给药组43例.口服给药组口服米非司酮100mg/d,连服2d,第3天晨起口服米索前列醇400μg,如未分娩,每3h重复给药400μg,不超过4次;阴道给药组米非司酮用法同前组,第3天晨起阴道内放置米索前列醇600μg,如未分娩,每12h重复给药400μg,不超过4次.比较两组引产与清宫情况,引产时间、产后出血与米索前列醇用量等.结果:口服给药组完全流产24例,不全流产16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5.2%,清宫率为42.9%;阴道给药组完全流产33例,不全流产10例,无效0例,总有效率为100%,清宫率为23.3%;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无有统计学意义(P>0.05),清宫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口服给药组引产时间、产后24h出血量、阴道流血天数及米索前列醇用量分别为11.9±4.7h,91.3±32.6ml,21.8±15.8d和1 093.6±381.4μg;阴道给药组则分别为8.6±3.8 h,62.4±26.5 ml,20.6±13.4d和751.2±213.7μg,两组比较除阴道流血天数外,其他各项指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情况无明显差异.结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口服给药与经阴道给药均能有效终止16 ~24周妊娠,但经阴道给药引产时间更短,产后出血少,米索前列醇用量更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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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终止12~24周妊娠最佳药物流产方法。方法观察组用己烯雌酚、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联合终止12~24周妊娠,对照组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2~24周妊娠,两组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成功率100%,宫缩开始时间(0.57±0.24)h,胚胎/胎儿排出时间(7.22±4.91)h,产时出血量(148.99±58.94)ml,恶露干净时间(14.8±7.8)d。对照组成功率92%,宫缩开始时间(0.63±0.37)h,胚胎/胎儿排出时间(9.21±1.96)h,产时出血量(148.99±58.94)ml,恶露干净时间(18.6±9.0)d,两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己烯雌酚、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联合用药终止12—24周妊娠是安全、可靠、成功率较高,是基层医院采用的一种理想药物流产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