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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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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院精神病患者肇事行为的责任及其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由住院精神病患者肇事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所闻,然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并未明确规定精神病院应对住院精神病患者行为所负的责任,这就给这类法律纠纷的解决带来了许多麻烦。一、精神病院对住院精神病患者行为的责任和权利智力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因精神病丧失理智而不能妥善处理自己事务者,因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故对其人身安全、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应进行保护和监督,这种保护和监督就是监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法定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这种规定,精神病院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住院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  相似文献   

2.
关于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责任讨论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2  
近年来 ,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的法律纠纷有所增加 ,有关事件责任认定的讨论也很活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 ,《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发表了十余篇有关论文[1~ 1 4 ] ,许多论文的观点不尽一致。本文拟对讨论中某些有争议的问题和讨论自身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剖析 ,以期抛砖引玉。1 精神病医院与精神病人的特殊法律关系1 1 处理这类纠纷的法律基础 住院精神病人与精神病医院的关系是医患关系 ,从表面上看 ,因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引起的法律纠纷 ,属于医患纠纷。然而 ,损害事件不是医疗工作本身的问题 ,因此所引起的法律纠纷不适用一般医…  相似文献   

3.
在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精神病院应对病人承担什么样的监护责任?对哪些事件不应负法律责任?在接受监护责任以前,精神病院拥有什么权利?这些与精神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精神医学问题很少被人关注。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作者单位:430060 湖北医科大学附一院精神科1 医院的监护责任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律代理…  相似文献   

4.
应该重视精神病院过错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5,自引:3,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两个法律条文是住院精神病人伤害事件中,医院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条文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5.
住院精神病人意外伤害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1,自引:8,他引:3  
近年来,因住院精神病人发生意外伤害而引起的医患纠纷渐多,现在就其中相关的法律问题谈谈看法。1 医院对住院精神病人是否有监护的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列明了监护人及其顺序,其中并无医院(或医生),可见,医院并非法定的监护人。但是,这并不意味  相似文献   

6.
医院对住院精神病人自杀不存在法律责任   总被引:9,自引:9,他引:0  
看了《住院精神病人发生意外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处理》一文后[1],对文中所提“一旦住院精神病人发生自杀等意外事件,应依照《办法》所规定的处理程序,调查精神病院医护人员有无过错,如果确实存在过错的,应依据《意见》第160条之规定承担过错责任,给予适当赔偿”的说法觉有不妥,特提出商讨。  住院时自杀是精神病院病人发生意外事件中比较特殊的类型。《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指的是“…  相似文献   

7.
精神科的职业性伤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关对精神病患者的保护、监护、人格尊重等问题已日益被重视,各种规定、条例、法律也逐渐完善起来,但对从事精神科的医务人员可能会受到职业性的伤害的认识还不够,本文在此介绍有关精神科的职业性伤害。  相似文献   

8.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务院制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并实施以来 ,不仅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 ,同时也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 ,尤其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作为特殊疾病群体的精神病患者 ,常常因为缺乏对疾病的自知力 ,患者入院常常是被动或被强制入院 ,事后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常受到病员的责问或起诉[1] 。因此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范围及医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需要深入探讨。自愿入院从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 ,精神病患者住院和治疗 ,应当实行自愿原则。少数精神病患者主动要求住院 ,这些患者病情未恢复 ,从法律角度考虑属…  相似文献   

9.
关于精神病科医疗法律的变迁日本对精神疾病的法律规定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1900年的精神病保护法已强调对精神病人的保护责任,但那时以家庭保护为主,把病人放到家里,医疗上抱着消极态度。1909年调查日本全国有精神病人25000人,但病床只有2500张,家庭治疗者3000人。1917年调查结果共有精神病人65000人,其中有5000人住院,绝大多数精神病患者仍放任在社会上,没有住院机会。  相似文献   

10.
目前普遍认为精神分裂症由阳性症状、阴性症状、认知功能损害三种症状组成[1]。研究表明,抗精神病药物可以缓解精神症状,改善部分认知功能,但对生活质量改善不明显,也不能使认知功能完全恢复,甚至部分抗精神病药物的副作用还会加重认知损害[2,3]。因此,本文研究促智药奥拉西坦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认知功能、生活质量的影响。1对象和方法1.1对象:患者全部来自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住院患者。入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②病程≥5年;住…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系对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标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美法系关于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标准 ,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尤其是美国评定标准的变动 ,引起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评论。现将英美法系关于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的来历和演变过程综述如下 ,供我国同道们参考和借鉴 ,希望有助于理解我国刑法 (1997年 )第十八条中“精神病”、“不能辨认”及“不能控制”的含义[1] ,并消除在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问题上的理论和实践分歧 ,以达成共识。一、英国的有关法律1.精神错乱辩护 (InsanityasADefense) :12 6 5…  相似文献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精神病人住院后由于病情发作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出现自杀、伤人、猝死等意外事件,因而可引发精神病院与住院病人的法律纠纷。对此,在医学界、法学界及社会各界各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医院对住院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自杀不负法律责任[1];有的认为精神病院与住院精神病人的法律关系属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2],而对在住院期中所发生的一切意外均应负责[3];也有的认为医院只应承担合同义务。医院承担的监护职责与一般所指的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明显的区别[4,5]。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修订通过了  相似文献   

13.
有关精神病患者法律能力的等级划分,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曾进行过一场激烈的争论,最终将法律能力划分为有、限定和无三个等级(以下简称三分法)而达成共识。然而,在某些具体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中,三分法出现了适用困难问题。因此,我们对精神病患者涉及合同问题时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简称合同能力)鉴定的法学基础及实践进行讨论,认为合同能力拟分为有、无丽级较为适宜。  相似文献   

14.
在日本,精神障碍患者作为弱者本应与其他疾病患者一样受到法律保护,但自明治维新以后,1900年日本制定的《精神病监护法》明确规定患者家属对精神病人有监护义务,应把精神病人约束在自己家中。1909年日本东京大学的吴秀三教授调查了精神病人被监禁的实际情况,主张废除精神病人监护法,  相似文献   

15.
由温州康宁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李方敏编著的《精神病患者劳动能力鉴定》一书和光盘电子版,日前由浙江西泠印社出版社出版并发行,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均有销售。全书分25个章节,分别介绍了精神病患者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概念、原则、程序、方法及精神病学有关概况,较详细地描述了精神病患者劳动能力鉴定中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鉴定及案例,并对有争议的鉴定问题进行了讨论。该书既适用于从事鉴定工作的医务人员,又是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相似文献   

16.
编辑先生: 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是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感到这类鉴定比较困难,请问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xxx读者 答读者来信 xxx读者: 我国目前司法精神病学术领域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研究较少,许多问题尚待研究.笔者就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中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供参考. 1 精神病患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级 精神病患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规定,有的国家分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两种情况,俗称二分法;有的国家,包括我国,分为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3种情况,俗称三分法.  相似文献   

17.
日本精神科护理体系简介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姜杨 《上海精神医学》2008,20(6):377-378
日本是发达国家之一,1900年《精神病患者监护法》的公布,使日本精神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法规经过几次更名修改,新《精神保健福利法》于2002年4月1日实施,新法更进一步扩大了精神卫生服务,从法律上制定了精神障碍者应享有的权益福利及保证措施,维护了患者的权益,促进康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精神卫生第一阶段的任务尚未完成,公众对精神卫生的了解还很少,还有不少重性精神病患者没有得到合适的治疗。  相似文献   

18.
编辑先生 :我国《刑法》第 1 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若一精神病人发生造成危害社会或他人的行为 ,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他的家属或监护人应负何种责任呢 ?请专家赐复 ,谢谢。青岛市 王一波答读者来信王一波医师 :精神病人发生危害社会或他人的行为 ,经鉴定确认为实施危害行为时处无责任能力状态 ,因而相应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 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相似文献   

19.
也谈限定责任能力的分级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两年 ,《中华精神科杂志》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 ,讨论限定责任能力[1,2 ] ,现对这个问题的一些不同看法提出来 ,请教于同道。1 鉴定的目的 :司法精神病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是为司法程序服务 ,这是鉴定工作的基本宗旨。因而 ,鉴定工作应该以法律规定为依据 ,以满足司法程序要求作为鉴定的基本任务。司法精神医学的研究 ,应该着力解决鉴定自身的问题和司法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如果讨论法律规定中不存在的问题 ,并把这些问题引入鉴定工作 ,有可能使司法工作人员无法接受。将限定责任能力分为二级 ,缺乏法律依据 ,这样做有悖于为司法程序服务的宗旨…  相似文献   

20.
对精神障碍者入院方式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综合医院非精神科病人的入院似乎不存在明显问题,其住院原则基本上遵循“自愿原则”,即使有纠纷发生一般也不会造成大的影响。然而,精神病院、精神科的封闭病区入院情况就显得较为复杂,有时造成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法律问题。联合国1991年75次会议通过《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愿入院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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