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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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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通过核算我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治费用,分析中国慢性病防治筹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成因。方法:通过对4个省份慢性病防治服务提供、服务消耗以及服务的筹资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利用SHA2011核算体系从资金筹集、服务提供和功能使用角度对我国慢性病防治费用进行核算。结果:慢性病防治消耗大量卫生资源,占卫生总费用比重达到近70.00%,预防服务费用仅占全部慢性病费用的1.26%。心脑血管疾病费用所占比重达34.00%,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不高,居民经济负担沉重。结论: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对慢性病针对性的设计,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筹资压力,慢性病防治筹资的充足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2.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分析新疆老年人治疗费用的主要特征。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框架核算新疆2016年老年人治疗费用的总量,卫生服务功能分布,机构流向。结果:2016年新疆老年人治疗费用总量为123.65亿元,占全人群治疗费用的24.71%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消耗了86.76%的老年人治疗费用;老年人治疗费用在医院占比最大,达82.36%。结论: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新疆老年人口治疗费用已经造成较重的社会负担重,老年人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非传染性疾病的医院住院治疗上,提示需进一步减少低效住院时间,加大基础卫生防治知识普及,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  相似文献   

3.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 2011)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方法:基于SHA2011,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服务功能维度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结果: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为71.10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为11.26%,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9.20%,占慢性病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22.20%;28.53%的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由政府方案筹资,家庭卫生支出的占比偏高,为41.25%;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主要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较低;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费用主要集中分布在40~85岁这一人群,其中老年人群占比极高,为70.45%。结论: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占比高,卫生资源消耗大,同时筹资中家庭个人负担较重,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切实降低个人疾病负担。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向医院集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重过低。同时,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服务费用占比较低,需要合理分配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使其机构流向和功能分布趋于合理。  相似文献   

4.
目的:研究安徽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资金筹资、分配和使用情况,为今后相关卫生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提供参考。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的理论与方法,对安徽省慢性病治疗费用进行核算与分析。结果:2016年安徽省慢性病治疗费用为536.40亿元,占全省治疗费用的62.68%。其主要来源于公共筹资(66.55%)和家庭卫生支出(27.85%);主要发生在医院(84.51%),仅11.83%发生在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分布在40~84岁年龄组,医疗资源消耗居于前位主要是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及消化系统疾病。结论:筹资结构较合理,医疗机构配置呈"倒三角",建议合理优化筹资结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关注重点年龄组和疾病别人群并开展预防工作。  相似文献   

5.
目的:核算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有关部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参考。方法:根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 2011",核算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 028.4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5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74.36%,预防服务费用占6.8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由居民家庭承担44.96%,61.02%的经常性卫生费用发生在医院,62.70%的治疗费用用于非传染性疾病,在各年龄组人群中65~69岁年龄组卫生费用最高。结论:公共筹资水平较低;应优化卫生资金配置结构;控制医院住院费用过快上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6.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分析北京市治疗服务费用。方法:以"卫生服务核算体系2011"为基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维度核算北京市治疗费用。结果:北京市治疗费用总量为1 185.2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总费用比重为73.41%,占GDP比重为5.16%,门诊和住院服务费用比例约为6:4,治疗服务主要由医院提供。结论:疾病治疗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治疗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呈多元化,筹资结构尚待优化;提供治疗服务的消耗主要发生在医院;治疗服务以提供门诊服务为主,门诊和住院筹资方案略有差异。  相似文献   

7.
目的:介绍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的我国治疗服务(含康复)费用主要结果。方法:基于SHA 2011框架核算2012年中国治疗费用总量、受益人群费用分布、机构流向及筹资方案等。结果:2012年我国治疗费用总量为18 711.47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比重为75.59%,占GDP比重为3.60%,人均治疗费用1 381.90元;非传染性疾病、老年人群消耗了较多的治疗费用;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治疗费用份额较低;治疗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44.20%。结论:人群治疗费用负担较重;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需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健康干预,避免或降低治疗费用。  相似文献   

8.
背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防治的优先领域,合理的防治筹资安排是减轻居民经济负担,降低卫生费用的关键。方法:利用OECD和世界卫生组织卫生费用核算方法 (2011)对天津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费用进行核算。结果:天津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资源消耗巨大,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为70.8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费用预防服务费用仅占全部费用的1.85%。建议:应加强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阻肺的重点防控。继续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的投入,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制定中长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划,协调多部门联合参与。  相似文献   

9.
目的:使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更好的服务于卫生政策调整。方法:使用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我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并结合了北京的实际情况,核算北京市2015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5年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614.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03%;从筹资来源来看,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及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分别为58.19%、10.92%及30.89%;从机构流向来看,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机构、门诊机构及药品零售机构的费用分别为65.53%、8.56%、2.72%、2.06%及17.42%;从功能消耗来看,用于治疗服务、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用品、预防服务的费用分别占73.42%%、17.47%、5.46%。结论: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合理,公共筹资能力较强,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医院和药品零售机构,治疗及购药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  相似文献   

10.
目的:本研究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核算天津市老年人慢性病治疗服务费用。方法:基于SHA 2011核算框架核算2012年天津市老年人慢性病治疗费用总量、不同疾病治疗费用、人群费用分布和机构流向。结果:2012年天津市老年人治疗费用总量为150.08亿元,其中,慢性病占91.37%;费用最高的前四种慢性病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60~64岁年龄组慢性病治疗总费用最高,80岁及以上组人均治疗费用最高;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治疗费用总量相近,其中,医院以住院服务为主,基层医疗机构以门诊服务为主。结论:慢性病消耗了绝大部分老年人治疗资源;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好的能力建设确保老年人群具有比较合理的就医流向。  相似文献   

11.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ystem of health account 2011,SHA)分析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治疗服务的受益人群分布。方法:依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框架核算2015年北京市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1)2015年,北京市治疗费用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费用占总疾病费用的比重高达70.30%。(2)治疗费用最高的五类疾病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以及肿瘤。(3)65岁以上人群人均治疗费用最高,消耗更多的医疗资源。(4)不同疾病费用的年龄分布存在差异,患者费用的疾病分布随年龄变化也呈现规律变动。结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循环系统疾病费用在疾病费用中排在首位,65岁以上人群消耗了更多的医疗资源,是费用控制的重点。  相似文献   

12.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北京市预防服务费用。方法:以"卫生服务核算体系2011"为基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维度核算北京市预防费用。结果:北京市预防服务费用总量为88.09亿元,占经常性卫生总费用比重为5.46%,占GDP比重为0.38%,主要提供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等服务,预防服务费用中来源于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和家庭卫生支出,费用占比依次为42.12%、28.45%和29.43%;预防服务主要由医院和基层机构提供,两者占比达67.74%。结论: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稳定,机构流向有待调整;各类机构预防服务功能明确,用自身收入弥补预防服务的现象广泛存在。  相似文献   

13.
目的:核算2016—2018年湖南省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结合湖南省预防服务情况,对预防费用的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的关系进行二维矩阵分析。结果:湖南省2016—2018年预防服务费用总量分别为106.96、118.67及138.7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1%、6.62%及6.84%。预防服务主要由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提供。预防费用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其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始终居于第二位,但下降趋势明显,由2016年的34.99%降为2018年的25.19%。预防费用主要用于提供免疫规划、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及传染病防治等。结论: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的投入,改善"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调整预防服务功能配置,应加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部分预防服务项目的家庭经济负担重,需优化筹资结构。  相似文献   

14.
目的:核算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分别从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机构流向、筹资方案、功能配置及受益人群等进行核算。结果:2014年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854.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5%。其中治疗费用和预防服务费用分别为1 380.6亿元和183.9亿元,分别占74.5%和9.9%。经常性卫生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36.9%,高于卫生总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31.7%。结论:居民就医负担仍较重,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优化筹资结构,合理配置卫生资金;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增强居民防病意识。  相似文献   

15.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吉林省2010年新农合基金筹资和使用情况,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运行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收集吉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数据,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吉林省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筹资水平和住院费用补偿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住院费用却高于全国水平,住院就医流向和补偿基金向县级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倾斜。结论政府要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提高医疗水平和完善补偿方案;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引导参合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相似文献   

16.
目的:对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的筹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制定卫生费用政策提供依据。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核算云南省2018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300.54亿元,占卫生总费用(THE)的78.61%,占云南省GDP的7.27%。公共筹资、家庭卫生支出和自愿筹资分别占62.91%、32.76%和4.34%。流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费用合计占73.87%,流向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占6.19%。费用的74.42%用于治疗服务,仅有9.73%用于预防服务。结论: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较为合理,但居民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仍较重,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机构配置待优化,"重治疗,轻预防"现象亟待转变,应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或改善。  相似文献   

17.
目的 综合分析新疆心脑血管疾病总治疗费用现状,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通过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收集2017年新疆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样本信息。在SHA 2011框架下,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摊方法,核算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费用。建立线性回归模型,用以分析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结果 心脑血管疾病总治疗费用达105.74亿元;占比67.22%的治疗费用发生在综合医院;排名前三位的疾病分别为冠心病、高血压和脑梗塞,占比达74.20%;65岁及以上老年人群花费占比为43.51%;县(区)级机构(t = - 218.362,P<0.001)、市级机构(t = - 103.65,P<0.001)、住院天数(t = 233.297,P<0.001)、65岁以上人群(t = 58.422,P<0.001)、手术情况(t = 101.514,P<0.001)均是影响住院费用的主要因素。结论 新疆心脑血管疾病消耗大量医疗资源;防控工作重点关注老年人群;治疗费用机构流向有待优化,应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在防治慢病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缩短住院时间是有效控制治疗费用的直接途径。  相似文献   

18.
目的:调查中国西部三省慢性病患者家庭用药负担及医改政策实施后的改善状况。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在广西、陕西、四川3省分别抽取省会城市和1个中等城市,每城市抽取三级、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对每家机构就诊的慢性病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共发放问卷900份,回收有效问卷838份,有效回收率为93.11%。97.85%的患者参加了各种医疗保险。家庭平均健康总支出1 364.84元/月,占月总支出的37.43%;慢性病支出700.34元/月,占健康总支出的51.31%。平均购药总费用为628.74元/月,用药负担为16.73%。主要所患慢性病为高血压、糖尿病,家庭疾病负担最重的为缺血性心脏病、慢性肾病。不同省份、省会城市和非省会城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用药负担有较大差异。患者对医改效果有体会,但对医改政策不熟悉。结论与建议:所调查患者基本纳入医保,但慢病患者家庭用药负担仍然较重。因此,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慢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用药费用负担。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城市贫困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现状,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采用系统抽样的方式对样本市的1 100户获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进行了调查。数据分析方法包括统计描述、logistic回归模型等。结果:调查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为59.15%;影响调查地区低保人群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的主要因素包括家庭成员最高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患慢性病和住院服务利用状况、医疗救助知晓和利用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结论:调查低保家庭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极高;慢性病对调查地区低保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影响较大。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强化低保人群的慢性病社区管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以降低低保人群灾难性卫生支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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