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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伟哲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07,22(21):3-4
2007年7月16日,对于中国疼痛医学事业的发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在这一天,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的重要文件(卫医发[2007]227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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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6日,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通知明确指出,在目前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27。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2008年,全国中级医师晋升考试,新增独立的疼痛学专业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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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中指出:“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与治疗。但在l艋床工作中,慢性疼痛的范围很广,涉及的疾病很多,是否所有的慢性疼痛都归“疼痛科”治疗?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确定疼痛科的医疗技术,即疼痛科到底用什么技术去治疗疾病。众所周知,现代医学是根据医疗技术来分科的,用药物治疗疾病的称内科,用手术方法治疗疾病的称外科,用物理方法治疗疾病的称物理治疗科,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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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伟哲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11,26(7):4-5
2007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2007]227号文件,决定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中增设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并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自此,疼痛科正式以一级诊疗科目的姿态出现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当中。之后,我国疼痛科建设有了什么样的发展?当前还有哪些问题亟需解决?为了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本刊记者访问了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主任委员樊碧发教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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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7]227号文关于在各医疗机构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的通知,使目前从事疼痛诊疗工作的专业人员和单位走出尴尬的境地,将极大地促进疼痛医学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相当一部分医院已经成立了疼痛科,但是从事疼痛诊疗的专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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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3年“国际疼痛学会,IASP”成立至今已40载,我国于1989年成立“中国疼痛学会,CASP”,虽然较国外迟了16年,但赶上了“改革开放”好年代,“疼痛医学”获得了较快发展。在韩济生院士为首的疼痛界志士仁人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卫生部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为“疼痛科”补办了“出生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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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早在2009年,原国家卫生部即发布了第9号文件——《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从此,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有了自己的独立二级学科,这使重症医学走进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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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下发后,随着各医疗单位尤其是二级医院疼痛科的建立,人才培养的问题凸显。当时我以个人亲身经历在本刊撰文“疼痛科医师素质培养浅谈”,提出素质培养是完成麻醉科医师向疼痛科医师角色转换的关键。时隔5年,卫生部启动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激起了更多单位尤其是三级医院建立和完善疼痛科建设的热情。依个人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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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有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13,(16):6-6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启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相关史件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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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卫生部宣布,《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原《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043269号)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6号)同时废止。[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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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2007年227号文通知“疼痛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即确认疼痛医学为医院的一级临床专科。卫生部发文后7年来,我国疼痛医学迅速发展,据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4月,我国已有5422家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了“疼痛科”,从事疼痛诊疗业务的医师有21688人,其中专家469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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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疼痛科是否应该独立,是从事疼痛科工作和对疼痛科工作有意向的人经常思考的问题。根据卫生部卫医发[2007]227号文件指示,疼痛科成为一级诊治科目。因此,疼痛科已经成为和内科、外科等学科平等的科目,文件的发布为疼痛科独立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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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7年5月31日发出通知,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要求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增补肝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肾脏移植、肺脏移植、心脏移植等项目;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租专家建议,修订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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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于2007年7月16日下发[2007]227号文件,在二级以上医院可以增设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主要进行慢性疼痛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政策必将推动疼痛诊疗事业的快速发展。而当前我国的疼痛事业发展状况各地存在很大差距,疼痛科如何获得全面的发展,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疼痛科,正是我们要面对的最主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