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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药品监管执法既涉及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处罚,也涉及对违法行为人的刑事制裁,由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在违法责任的构成上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在立法实践中,《药品管理法》中规定了大量有关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如何理解这些条款,其与《刑法》的相关规定如何衔接?本文作者结合《药品管理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了药品监管中需要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希望这些“总结”能对基层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法律规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张宗利 《齐鲁药事》2009,28(2):124-125
问:药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我们药品监管相对人应该怎样面对它?(王凯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药品行政处罚是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及其他药品行政法规的规定,药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  相似文献   

3.
在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中 ,运用语言概念叙写药品监督执法文书是项常规性工作。在药品监督执法文书中 ,不管是对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的叙述说明 ,还是对处理依据、处罚建议等具有法律意义内容的叙写确认 ,均要清晰明了 ,准确无误 ,不可含糊其词。在叙写药品监督执法文书时 ,凡涉及具有法律意义的内容 ,即管理相对人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违法事实、药品数额、违法时间 ,以及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词语、语句 ,一般不得应用模糊的语言概念。其一 ,违法事实。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 ,对管理相对人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 ,及适用法律是否得当的重要证据之一。《药品管理法》第 9章法律责任共有 2 9条 ,其中就有 12条均有一个共同的规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章第 99条规定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 95条规定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就说明 ,准确叙写违法事实的情节、行为、性质等内容十分重要 ,一般不能使用模糊概念。同样是制售假劣药品 ,不但要写清其生产批次 ,还要写...  相似文献   

4.
证据是行政处罚的依据,所有行政处罚活动都要围绕证据的收集展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中越来越频繁地接触到电子证据,这对于法律规范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下面,笔者就电子证据在药品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李春志 《齐鲁药事》2008,27(3):142-143
何谓人性化执法?笔者认为,人性化执法就是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理解和照顾他们的感受,给予相对人柔性的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从而实现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相统一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顾光存  杨晓军 《中国药事》2006,20(9):522-522
在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若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违法行为,只要具备处罚主体合格、违法事实客观存在、有法律规定责任等要件,药品监管部门就应对行政相对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即主观无过错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可以只承担有限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7.
田平 《中国药事》2003,17(6):341-342
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 ,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 ;但是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药品管理相对人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作了新的补充 ,处罚的尺度上作了更具体的规定 ,明确提出了药监部门在审理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案件时 ,要考虑管理相对人的主观因素 ,即判定管理相对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情节决定管理相对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  相似文献   

8.
崔少清  顾墩旺 《中国药事》2004,18(7):399-400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药事违法案件时,必须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管理相对人是否有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时,取证工作往往异常艰辛和困难.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药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采取了"陷阱取证"的方法,笔者拟对此进行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9.
王慧萍 《中国药事》2003,17(5):269-270
在药品监督执法文书中,必须慎用模糊概念。无论是对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的叙述说明,还是对处理依据、处罚建议、特别是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意义内容的叙写确认,一般不得应用模糊的语言概念。  相似文献   

10.
药品监督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惩处的行政行为.近年来,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人们渐渐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行为就有引起行政诉讼的可能,特别是行政处罚文书中的任何一点纰漏都可能导致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因此,熟悉药品监督执法中制作行政处罚文书的基本要求十分必要.下面就药品监督执法中制作行政处罚文书时应注意的问题作一概述.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处方药》2008,(4):50-50
从宏观上看,2008年药品监管体制又在发生着新一轮的变革;但是从微观考虑,在建国以来的60年里,无论药品监管体制发生着怎样的变化,我们都有一支相对稳定的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特别是那些身处第一线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他们每天进行着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每天在和行政相对人打交道,每天都在进行着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工作。为此,有必要对“药品法的解释和适用”予以专题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药品监督执法中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舒兴春,朱怀贵(四川省奉节县卫生局634600)药品监督执法中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对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的相对人依法予以惩处的行政行为。在药品监督执法实践中,行政处罚的使用较多,同时,由于行...  相似文献   

13.
美国FDA药品信息公开的评介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的药品监管体系正处于一个建设性重构和整合时期,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际,应进一步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和平台,公开药品监管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办事程序,对药品审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涉及相对人权益的事项,应尽量加大公开力度。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相对人的制裁和惩戒,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和基本手段,它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名誉、财产、资格、行为等多方面的权利,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及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行政处罚法》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及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但是,虽然在日常执法实践中确有一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在食品药品行政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对违法违规药品予以行政处罚领域中,充斥着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大量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解决现实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  相似文献   

16.
苏醒 《淮海医药》2004,22(1):73-74
药品执法过程中 ,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对药品违法案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所构成的药品监督执法行为过程 ,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合法与否 ,决定于其程序是否合法。决定程序是否合法应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管辖范围《药品监督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7.
佟家麟 《首都医药》2003,10(4):14-15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具有双刃功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例,其既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同时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职权,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仅要遵守实体法,也要遵守行政程序法。药品监督中保障管理相对人权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而且是程序合法的重要构成要素。现就管理相对人享有的权  相似文献   

18.
药品监管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合理运用能有效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提高药品监管效率,不当行使则会损害群众利益,亵渎法律正义。随着药品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群众法制观  相似文献   

19.
刘伟  杨光  王泳洋 《中国药事》2006,20(6):340-341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是指药品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相似文献   

20.
张宗利 《中国药事》2002,16(5):279-280
最近 ,我们对威海、烟台、临沂、莱芜、淄博、德州、滨州、东营等地的药品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现对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以期抛砖引玉。1 法制机构的建设是整个药品监管体系构筑的重点对法制机构建设的重视程度如何 ,是检验一个执法部门领导水平的最好的标尺。对法制机构建设的冷漠和短视 ,必将使以后的执法监管工作陷于被动和无序。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从调研的情况看 ,大多数市局的认识还是统一的 ,领导是重视的 ,莱芜、滨州、威海均设立了法制机构 ,其他市局配备了负责法制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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