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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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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均应在从业前及从业中的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但实际工作中,因法律条文的不明确而存在一些禁忌症掌握困难、发证管理困难等问题,影响法律威严,也可能导致实际操作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立法初衷相背离。  相似文献   

2.
张敏 《现代预防医学》2000,27(2):250-250
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卫生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发给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的证明。根据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凡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供水、管水、化妆品生产以及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在从业前和从业期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现从法律方面谈一谈与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有关的几个问题。1 证明名称问题在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称谓比较混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称“健康证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称“健康证”,《公共场所卫…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理发店、美容店、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游泳场)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从事其他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诸城市1992-2001年共查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1例。有关资料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本文就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目的、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的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的分类管理以及如何定义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等进行了探讨,旨在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5.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质量控制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青 《职业与健康》2002,18(8):54-54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的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上述工作。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仅对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具有重要意义,对职工自身健康也是一项保健措施。每年来我站进行从业前健康体检的人数达二万多人次。为此,确保健康体检的质量极其重要。本文就组织、管理健康体检过程中质量控制谈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深感该法规还有待完善的地方,现提出来与同行商榷。1《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上述“从业人员”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实际工作中,需要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和…  相似文献   

7.
为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自1996~2000年我们对蓟县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了预防性健康体检,现将检查中的HBsAg及HBeAg的检出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8.
1基本情况 1.1许可程序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禄口机场)内共有公共场所4类8家,目前从业人员1063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并参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从业人员和从业单位实施准人和日常卫生监督相结合制度,许可程序见图1。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本街道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五病”情况,为控制疾病传播及卫生监督提供依据。方法通过检测食品及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血清HBsAg与HbeAg、ALT、活动性肺结核、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分析从业人员“五病”阳性率。结果HBsAg阳性检出率为7.39%,HBeAg阳性检出率为1.06%;活动性肺结核阳性检出率0.58%,皮肤病阳性检出率0.27%。结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运用流行病学观点和医学检测手段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0.
张荣 《职业与健康》2002,18(9):13-14
在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中都有明确条款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为顾客服务、制水管水、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都必须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工作,对患有哪几种传染性疾病(或病原携带者)治愈前不得从事上述相关工作。笔者认为这几种疾病中的伤寒提法不妥,现讨论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为加强铁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以利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黑龙江省卫生厅有关件要求,于2004年6月对哈尔滨铁路管内各类公共场所及其公用物品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  相似文献   

12.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美兰机场)内现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类、21个,从业人员1317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批准并获得卫生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上述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  相似文献   

13.
为掌握宁波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状况,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们对2004-2007年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调查。  相似文献   

14.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实施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细则》等规定,对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包括临时工),进行规定频次、项目的健康检查。此项工作政策性、法规性强,工作难度也大。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共场服务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科学地制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保障人民群众的  相似文献   

15.
2001~2002年南宁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顾客的身心健康。为了提高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质量 ,确保各类场所顾客的身体健康 ,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我们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的规定 ,于2001~2002年度对南宁市部分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理发美容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 ,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材料与方法1.1采样点根据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点。1.2检测方法按照GB/T18204.1~18204.30-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1]进行…  相似文献   

16.
成毅 《职业与健康》2004,20(2):19-21
按照有关卫生法规的规定 ,饮食、饮水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均需定期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在健康检查中 ,有关病毒性肝炎的禁忌证有着较高的检出率 ,但关于其诊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加以讨论。1 现行法规中有关病毒性肝炎禁忌证的确定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对于饮食和饮水从业人员 ,病毒性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均属禁忌证 ;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中 ,除“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 ,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  相似文献   

17.
1 基本情况 首都国际机场内公共服务场所有42处,从业人员2736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这些公共场所均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审核批准,并获得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所有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在上岗前,也均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体健康合格证书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首都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着对上述公共  相似文献   

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凡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为了解我市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活动性肺结核的发病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我市于2000~2005年开展了预防性健康检查,现将活动性肺结核的检出情况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实施多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不再适应新形势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加以修改和完善 ,以适应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需求。1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适应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然而 ,现行的《条例》第十条中规定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这一规定与现行卫生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20.
<正>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增强我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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