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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检查在胎儿畸形筛查中的应用。方法 2010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对来院行产前超声检查的1 023例孕20周~34周孕妇采用常规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进行筛查及诊断。结果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各种畸形34例,彩色多普勒超声筛查诊断胎儿畸形32例,漏诊2例。结论妊娠中晚期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在合适的孕周,可以对胎儿形态结构方面的明显畸形作出产前诊断,可以大大减少胎儿畸形的漏诊率,对于降低畸形胎儿出生率,提高我国优生优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超声筛查与绒毛染色体检查诊断11~13+6周胎儿异常的价值。方法应用标准化超声切面对495例11~13+6周的胎儿进行筛查,发现严重结构畸形后引产;发现颈项透明层(NT)增厚胎儿行早期绒毛染色体检查,染色体若有异常进行引产,若染色体无异常于22~26周行胎儿系统超声筛查,进一步排除胎儿结构异常,并随访其妊娠结局。结果孕早期495例胎儿中发现异常胎儿8例(1.62%),漏诊1例。8例异常胎儿包括1例联体双胎,2例颈部水囊瘤合并严重全身水肿,1例试管婴儿双胎之一为露脑畸形,NT增厚4例。NT增厚胎儿有3例行染色体检测,结果显示1例为21-三体综合征,2例未见异常;1例未做染色体检测胎儿于孕16周时胎死宫内。8例异常胎儿中4例引产,1例行减胎术,大体标本所见与产前超声诊断相符合。1例漏诊病例于孕22~26周系统超声筛查发现左肾缺如,出生后经超声证实。孕早、中期产前超声共检出9例异常胎儿,其中孕早期检出6例异常胎儿得到证实。孕早期超声筛查诊断胎儿异常的灵敏度为66.7%(6/9),特异度为99.4%(486/489),符合率99.4%(492/495)。孕早期胎儿异常的漏诊率11.1%(1/9)。其余胎儿妊娠结局良好。结论胎儿超声筛查与绒毛染色体检查联合应用对早期发现胎儿异常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对胎儿畸形的诊断意义。方法对5527名孕16—38周的孕妇常规进行超声筛查,对畸形胎儿进行诊断。结果5527名孕妇超声筛查产前诊断胎儿畸形34例,符合率85%,漏诊6例,均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结论产前超声系统筛查是产前筛查、诊断胎儿畸形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筛查的诊断价值。方法对7496例孕妇进行产前筛查,检查出胎儿畸形67例,并追踪随访,引产后对照,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67例胎儿畸形孕中期产前超声诊断58例,检出率87%;孕晚期检出7例,检出率10%;漏诊胎儿畸形2例,漏诊率3%。结论孕中期产前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早期诊断胎儿畸形有效方法之一,可有效降低胎儿出生缺陷的发病率。  相似文献   

5.
目的 探讨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对胎儿脐膨出的诊断价值。方法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按照胎儿超声筛查规范分三阶段进行,早中孕11~14孕周彩超筛查、中孕期18~24孕周彩超筛查和晚孕期胎儿畸形补漏检查。结果 超声筛查21924例胎儿,共有11例脐膨出,超声检出5例,漏诊6例。结论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在胎儿脐膨出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规范化超声筛查可以帮助检出大多数脐膨出。  相似文献   

6.
《陕西医学杂志》2016,(7):829-831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的临床诊断价值。方法:选择产前超声检查孕妇9738例,超声诊断为胎儿肢体畸形者37例,引产或出生后发现漏诊9例,无误诊病例。统计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漏诊率及畸形率等,记录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类型及影像学表现,比较不同孕周产前超声肢体畸形的检出情况。结果:超声诊断符合率80.43%。9738例产前超声诊断检查孕妇,发现胎儿肢体畸形共37例,畸形检出率0.38%。所有胎儿畸形经引产后或出生后X线证实,漏诊9例,漏诊率0.09%,其漏诊病例占所有畸形病例19.57%。9738例胎儿共证实畸形46例,畸形率0.47%。共诊断出胎儿肢体畸形46例,主要包括马蹄内翻足、四肢短小畸形、缺指(趾)畸形、桡骨发育不全或缺如畸形、肢体远端缺如畸形及手姿势异常等几大类,漏诊包括马蹄内翻足、缺指(趾)畸形、桡骨发育不全或缺如畸形、手姿势异常及先天性多发性关节挛缩等。孕20~24周和孕25~29周产前超声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分别为92.86%和94.12%,高于孕15~19周(75.00%)和孕30~34周(45.45%)的产前超声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组间两两比较,孕30`34周的产前超声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明显低于孕20~24周和孕25~29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产前超声诊断胎儿肢体畸形可以有效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应该熟悉掌握胎儿肢体畸形的产前超声图像特征,二维、三维超声检查相结合,提高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减少漏诊病例,提高围产儿的生存质量。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对孕11~13+6周胎儿肢体畸形的诊断价值。方法选取2015年1月‐2016年1月在该院进行孕期检查的孕妇972例,分别在本组研究对象的孕11~13+6周和孕18~24周为期开展超声检查,对胎儿的肢体应用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开展检查,对胎儿肢体的结构、形态、运动以及姿势进行观察,同时对孕妇开展随访,直至胎儿分娩或被引产。结果本次研究入选的孕妇中,检查出胎儿肢体存在畸形的共13例,其中9例检出时间为孕11~13+6周,误诊1例,漏诊4例,检出率为69.23%(9/13)。其中3例胎儿肢体畸形在孕18~24周被检查出,修正早孕期超声检查结果 1例,肢体畸形胎儿漏诊1例,早孕期超声检查与中孕期超声检查进行联合应用时,对肢体畸形胎儿的检查准确率为92.31%(12/13)。结论产前超声对孕11~13+6周胎儿肢体畸形的诊断价值明显,可对胎儿肢体畸形进行有效的诊断,从而使肢体存在畸形情况的患儿得到有效的筛查。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方法对5398例孕19~40周的孕妇采用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进行筛查和诊断。结果5398例孕妇中,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各种畸形147例,超声产前检出141例,漏诊6例,漏诊病例主要表现为较小畸形或缺陷。结论通过超声检查能确诊胎儿有无结构上的畸形,诊断率高,安全性大,是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重要诊断方法。  相似文献   

9.
赵蕊  张小英 《当代医学》2013,(24):71-72
目的探讨在畸形胎儿诊断中应用产前系统超声检查的临床可行性和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7月-2012年6月广州市越秀区妇幼保健院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的875例孕14~41周孕妇临床资料,诊断筛查胎儿畸形情况。结果 875例检查孕妇中,经最终分娩或引产证实的畸形胎儿18例,畸形率2.06%;彩超筛查确诊胎儿畸形15例,检出率83.33%;漏诊3例,漏诊率16.67%。结论产前系统超声检查胎儿畸形可明确临床诊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对干预出生人口质量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相似文献   

10.
冉素真  陈真  魏俊  沈洁  陈松  穆兰  林芸 《重庆医学》2012,41(32):3418-3420
目的探讨胎儿系统超声联合实时三维超声检查在孕中期妊娠诊断胎儿耳郭畸形的临床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5 763例孕妇所孕的中孕单活胎胎儿,均进行了胎儿系统超声联合实时三维超声检查。结果胎儿系统超声联合实时三维检查3次以上显示胎儿耳郭11 526只,有3例胎儿各有一只耳郭未检出,诊断胎儿外耳郭畸形胎儿7例,其中双侧小耳畸形2例,单侧小耳畸形4例,双侧外耳郭赘生物1例,漏诊单侧小耳畸形1例,漏诊单侧无耳畸形1例。结论中孕期进行胎儿系统超声联合实时三维超声检查可以早期发现胎儿外耳郭畸形,胎儿外耳畸形是产前筛查染色体异常的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讨系统超声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方法:对2303例孕18~40周的孕妇采用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进行筛查和诊断。结果:2303例孕妇中,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各种畸形116例,超声产前检出112例,漏诊4例,漏诊病例主要表现为较小畸形和缺陷。结论:系统超声检查是显示胎儿形态结构及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重要影像诊断方法。通过产前系统超声诊断可发现80%的畸形,如神经系统畸形、胎儿先天性心脏畸形等,但该检查对不伴有胎儿结构异常的畸形,如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视力障碍、代谢性疾病等,则无法进行诊断。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我院2012年12月-2016年1月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异常情况,分析产前超声筛查胎儿异常诊断效果及如何提高检出率、正确率,为我市优生优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204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情况。结果共检查7140例,检查孕周11-39周,主要孕周为22-26周,检出异常204例,畸形前五位顺位为:唇腭裂(包括唇裂、唇腭裂)、心脏畸形、神经系统畸形、泌尿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结论开展产前超声诊断是重要的胎儿畸形筛查方法,可检出严重畸形并采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利于优生优育。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开展胎儿系统超声产前筛查的重要性。方法应用西门子S-200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VOLUOSENE 8、E6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对孕20~26周1825例孕妇进行系统超声产前筛查。结果胎儿发育异常38例,畸形发生率占2%(38/1825)。产前超声诊断、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胎儿畸形病例共在我院住院引产29例,外院追踪符合病例9例,漏诊1例(晚孕时发现手指缺陷),诊断符合率为98%(38/39)。结论超声产前系统筛查有效降低了畸形儿的出生率,对临床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管雯娜  姚立岩  魏新亭  解玉君  多涛  王彬 《宁夏医学杂志》2010,32(12):1122-1124,F0002
目的研究规范化的产前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的诊断价值、诊断时机,分析各类畸形的分布及发生情况,了解产前超声检查易漏诊的疾病并分析漏诊原因。方法对8665例胎儿应用规范化标准切面进行超声筛查,并跟踪随访产后及引产后结果。结果共检出畸形胎儿213例,以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畸形、消化系统畸形发病率较高,排序前5位。漏诊畸形18例,漏诊的主要疾病为多指(趾),肛门闭锁及耳异常。胎儿畸形最佳筛查时间为孕20-24周,但孕32-36周的超声检查必不可少,可明显增加消化系统畸形、胎儿肿瘤、胎儿膈疝、唇腭裂的检出率。结论超声检查可实时观察胎儿各部位、各器官的情况,可重复性强,规范化的产前超声检查可增加胎儿畸形的检出情况。  相似文献   

15.
目的:分析研讨产前超声对孕11~13~(+6)周胎儿肢体畸形的诊断价值。方法:随机抽取接受孕期检查的孕妇1 065例进行讨论,均在孕周时间18~24周和孕周11~13周~(+6)时接受超声检查其胎儿肢体,观察其肢体运动、姿势、结构、形态等,随访分娩后其胎儿状况。结果:早孕期超声胎儿畸形检出率为68.18%(15/22),中孕期时,超声检查共检出胎儿肢体畸形20例(90.91%)。检出胎儿中,3例合并颈部水囊瘤,3例鼻骨缺失。本组22例畸形胎儿中,共8例合并静脉导管血流频谱变化和NT值增厚。早孕期共检出的15例胎儿中,均在本院引产,尸检确诊其畸形。早孕期检查胎儿肢体正常者,分娩后,胎儿正常。早孕期超声胎儿检出率68.18%比中孕期胎儿检出率90.91%,数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4921,P=0.0617)。结论:产前超声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法筛查孕11~13 ~(6+)周胎儿肢体畸形,筛查准确性高,其为筛查早孕期胎儿畸形主要构成部位。  相似文献   

16.
胡涛  周建伟 《现代医学》2009,37(6):477-479
目的通过分析孕中晚期超声检出畸形儿孕妇的检查次数和时段,探讨孕期超声检查的合理次数和时段。方法对经超声诊断为胎儿先天性畸形的中晚期单胎妊娠孕妇的孕周及孕期保健卡建立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学处理。结果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接受产科检查共42317人,检出畸形儿459例,经尸检或电话跟踪随访证实459例,漏诊21例;56.9%(261/459)的畸形儿在产妇孕12—28周期间检出;产妇孕22—28周检出的畸形儿建卡组占78.6%(132/168)。结论对中晚期妊娠者建议行3次超声检查,即孕11~13^+6周作早中期产前超声筛查,孕18~24周作详细的系统产前超声筛查,孕29周至出生前作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相似文献   

17.
伊春花 《中外医疗》2016,(8):168-169
目的 探讨产前超声检查在早中孕期对胎儿畸形类别的检出效果.方法 分三个阶段即孕11~13+6周,16~18周,22~24周胎儿进行超声筛查.对11~13+6周的胎儿7789例,孕16~18周的胎儿9736例进行常规超声检查,孕22~24周的胎儿9210例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对检查出畸形胎儿进行随访.结果 孕11~13+6周,孕16~18周,22~24周畸形儿检出率分别为7.19‰,4.31‰,11.6‰.畸形胎儿构成比分别为27.3%,20.5%,52.2%.结论 超声检查安全方便,无创伤,重复性好,在不同孕周进行胎儿超声检查对各种类型胎儿畸形诊断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相似文献   

18.
目的探讨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重要意义以及彩超在中晚孕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作用。方法对2010年7月~2012年7月,孕龄13~39周的3988例孕妇,应用麦迪逊V10彩色多普勒超声进行常规胎儿畸形筛查,并对其诊断准确率及漏诊率进行统计。结果本组3988例孕妇中检出胎儿畸形58例,其中彩超诊断56例,漏诊2例,胎儿畸形检出率0.14%,超声诊断与引产或分娩后超声诊断符合率96%。结论彩色多普勒超声综合筛查法是产前诊断胎儿先天性发育畸形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19.
黄群 《广西医学》2014,(4):530-531,534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的诊断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从6 618例产前超声检查孕妇中检出的71例先天畸形胎儿的超声表现及漏诊情况。结果经引产及分娩后证实胎儿畸形78例,其中产前超声检出胎儿畸形71例,漏诊7例,超声诊断符合率为91.0%,漏诊率为9.0%;胎儿畸形类型以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最为多见(26.76%),其余依次为颜面部及颈部畸形(21.13%)、腹部畸形(11.27%)、心脏畸形(7.04%)、生殖泌尿系统畸形(9.86%)、骨骼畸形(9.86%)、胸腔畸形(2.82%)等,其中复合畸形占11.27%;胎儿畸形检出时的孕周分布:〈18周检出3例(4.23%),18-24周27例(38.03%),25-30周18例(25.35%),〉30周23例(32.39%)。结论超声检查具有简便、安全、无痛、可重复等特点,在产前筛查胎儿畸形中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相似文献   

20.
张雁鸿 《河北医学》2016,(12):2071-2072
目的::观察和探讨产前进行超声诊断胎儿四肢骨骼系统发生畸形的情况,针对不同孕期检出率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临床诊断和预测胎儿肢体骨骼畸形提供客观的理论依据。方法:入选于我院进行产前超声筛查的孕妇2380例作为研究观察对象,对产前超声诊断为肢体骨骼畸形的胎儿进行引产后经放射线诊断和尸检结果证实均存在肢体骨骼畸形,分析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肢体骨骼畸形检出情况,并针对不同孕期的诊断准确性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经筛查结果显示,2380例胎儿经孕妇产前常规超声检查出现肢体骨骼畸形28例,肢体骨骼畸形发生率为1.18%。对不同类型胎儿肢体骨骼畸形进行超声筛查结果显示,经引产或尸检证实例数为45例,其中产前超声诊断符合率为62.2%,产后证实率为37.8%;针对不同孕周胎儿肢体骨骼畸形超声筛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孕18~24周检出率高达93.75%,孕25~32周检出率高达93.33%,其检出率明显高于孕11~17周(37.5%)及孕期>33周(50%),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骨骼系统发育畸形准确率较高,同时具有无创性、可重复性、安全性等优势,特别是中孕期进行超声诊断大大提高了畸形的检出率,因此在中孕期进行超声诊断是产前诊断胎儿肢体骨骼畸形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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