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至今已2年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事故的概念,在医疗活动中患者的权利,医疗事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该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她对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提高医疗质量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护人员的严厉要求也对医护人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导致了医护人员产生防卫性诊疗行为、医疗队伍不稳定和影响医学科学发展等的后果。为了医学科…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逐年上升。为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大对患者的保护力度,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详细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鉴定程序以及患者的权利保护、损害赔偿标准等。同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了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  相似文献   

3.
1 举证责任倒置概述 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发布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二是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以及其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据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各地医疗纠纷案件呈现直线上升态势,尤其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给医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同时,这种压力也使已在西方医疗机构广为接受的医疗责任险显露一丝生机。  相似文献   

5.
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范围 ,采用了广义医疗事故之概念。对此 ,一部分人认为医疗侵权就是指医疗事故。其实 ,医疗事故是不等同于医疗侵权的 ,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在认定医疗侵权时应特别注意医疗侵权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切忌受医疗事故概念的影响 ,用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判断医疗侵权 ,同时还要注意医疗侵权与“与医疗行为有关的侵权行为”的区别 ,以求达到正确认定医疗侵权 ,正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6.
强化和提升医师的注意义务   总被引:12,自引:4,他引:8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条医疗过失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简称《解释》)的施行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从《条例》的具体内容上看 ,《条例》较多地规定了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 ,而《解释》则是专门规定医疗事故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因此 ,无论是《条例》还是《解释》 ,对于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对患者承担何种注意义务 ,如何自觉有效地预防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 ,则规定很少。对此 ,…  相似文献   

7.
谭旭东 《现代医院》2004,4(6):98-99
针对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 ,从完善人才准入制度、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严格操作规程、规范资料、物证管理和提高病理学科的诊断质量等方面对病理科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临床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时涉及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举证责任倒置”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护理病历的书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护理记录书写质量,该文就武汉市第三医院护理记录书写中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书写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9.
论"手术公证"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一般的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加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责任增大,  相似文献   

10.
防范医疗纠纷 呼唤新型医患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举证责任倒置”颁布实施,医疗纠纷似有增高趋势。这对医师本身、医院管理者和其他员工的心理及经济造成打  相似文献   

11.
某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以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颁布和实施 ,因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可能愈来愈高 ,当医患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时 ,患者诉诸法律和获取侵权责任举证等都较以往更为便利。这一切都将会使一直温而不火的医疗责任保险借此升温[1] 。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在新《条例》实施后已经是政府指令性险种。所以 ,我们对目前尚处于开发摸索阶段的医疗责任保险进行评估 ,探索能更好地保障三级医院的改革顺利进行的机制。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与内容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某附属三级医院采用单纯…  相似文献   

12.
冯济富 《职业与健康》2003,19(3):100-10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施行前基础上,形成举证责任倒置。是立法进步的体现,是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体现,而且更符合  相似文献   

13.
<正>1举证责任倒置概述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发布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二是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1]以及其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只要病人提出诉讼,医方就应当列举事实及证据材料,证明自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医方就要承担责任[2]。  相似文献   

14.
医院事故技术鉴定与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3,自引:4,他引:9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为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尚有理论问题需要研究。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的核心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  相似文献   

15.
四位一体新型医疗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民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医疗诉讼案例,特别是巨额赔偿的案例不断见诸媒体。2002年4月1日举证责任倒置实施,2002年9月1日国务院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及医务人员身上的责任明显加重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标准也明显增加和提高。这些变化使医院及医  相似文献   

16.
从今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实施包括医疗在内的8种官司实行举证责任倒置,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已公布。这一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出台,对在医疗纠纷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病人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但对居主导地位的医务人员来说倒像是一次强震。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和《条例》呢?我们认为,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转变观念理性面对,加强自律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7.
加强安全细节管理 提升护理内涵质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护理安全与患者的生命休戚相关,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院临床新技术及新业务不断长足跃进,而受军队精简整编的影响,护士年平均流动率在22%左右;另外,随着医疗侵权诉讼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患者及家属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们面对严峻的挑战和压力,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医疗形势下及军队精简整编时期,护理管理者必须从细节着手,将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实实在在地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有效防范医疗护理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病人有权复印病历,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扩大了病人的权利,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和日常工作中产生负面的影响,而病案作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形成的书证材料在医疗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于广大医务人员及病案管理人员来讲,增强法律意识,重视病案质量及病案管理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医疗市场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高精尖的医疗设备成为提高医院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价格昂贵的医疗设备和保修费用的投入,迫使医院要从资金、社会效益、医院和科室效益等方面对其进行先进的、科学的管理。尤其是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进行了改革,对医疗器械安全性作出了严格规定,这就对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检定等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自2002年9月1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医疗事故处理已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将行政处理与专业技术鉴定分开进行,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将医疗差错纳入四级医疗事故范畴),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并变补偿为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为司法解释,从保护受害方(患者)的角度,规定了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