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的探讨音乐治疗对长期住院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作用。方法将236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118例,在每例患者均使用抗精神病药的基础上,仅对研究组采用音乐治疗,两组进行对照观察,以NOSIE-30、SANS、SAPS评分作为依据。结果治疗后两组社会能力、个人整洁、激惹、总积极因素、抑郁、总消极因素、总分差异有极显著意义(P<0.01),社会兴趣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而治疗前两组患者SANS和SAPS的比较差异无显著意义,治疗后研究组SANS总分、情感平淡与迟钝、思维活动贫乏、意志缺乏、兴趣缺乏、注意障碍5个因子分均低于治疗前,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在抗精神病药的基础上辅以音乐治疗,可改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对康复有明显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2.
音乐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辅助治疗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研究报道音乐疗法对慢性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有一定疗效。为此,我们进行研究,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音乐治疗在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中的作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音乐治疗作为精神分裂症的一种辅助治疗已被临床所接受 ,我院近几年来在临床推广应用 ,现报告如下。1 对象和方法选取我院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 3版诊断标准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 ,年龄 <6 0岁 ,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病程 >2年 ;住院后经抗精神病药治疗大部分阳性症状消失 ,合作。共 4 0例 ,男女各 2 0例。治疗以 30次为 1疗程 ,每周 5次 ,每次 6 0min。首先培养患者的音乐兴趣 ,由被动音乐治疗到主动音乐治疗。从音乐赏析入手 ,逐步到学习演唱歌曲和民族舞蹈、交谊舞等。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 (BPRS)及阴性症状量表(SANS)…  相似文献   

4.
目的 探讨音乐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效果及认知功能的影响。方法 选取8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辅助音乐治疗)和对照组(单纯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各40例。采用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及护士用住院病人观察量表(NOSIE)评价患者康复效果及认知功能变化。结果 治疗后研究组BPRS、SAPS、SANS量表总分均较治疗前降低(P〈0.05);治疗后对照组BPRS和SAPS总分较治疗前降低(P〈0.05)。治疗后研究组BPRS、SAPS、SANS量表总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治疗后NOSIE总分及各因子分均较治疗前升高(P〈0.05);对照组治疗后NOSIE总分较治疗前升高(P〈0.05)。治疗后,研究组NOSIE总分及各因子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 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辅以音乐治疗,可明显减少患者的精神症状,提高患者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兴趣和改善认知功能,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5.
目的 探讨五行音乐疗法在慢性精神分裂症中的治疗效果.方法 对照组接受常规药物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接受五行音乐疗法,观察2组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及世卫组织制定的生存质量测量量表(BREF)评分.结果 2组治疗前BPRS和SD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6个月与治疗前比较,BRPS和SDSS评分均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BRPS和SDSS评分分别为(23.9±4.7)分与(4.3士1.1)分,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6周时,BREF评分心理领域、社会领域、生理领域和环境领域的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五行音乐疗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病情,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6.
综合性康复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的作用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 观察综合性康复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的作用及效果。方法 对3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应用综合性康复并与对照组进行比较,采用住院精神病人康复疗效评定量表(IPROS)进行效果评定。结果 采用综合性康复治疗的病人社会功能缺陷程度明显降低,康复效果明显,且康复治疗时间与社会功能恢复呈直线正相关。结论 综合性康复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恢复社会功能,降低残疾程度疗效肯定,效果明显,应早期进行康复干预。  相似文献   

7.
目的观察犬辅助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作用。方法采用双盲对照研究,将60例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研究组(30例)和对照组(30例)。所有患者均接受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治疗以及心理治疗和工娱治疗,研究组还接受犬辅助治疗。使用阳性和阴性症状评定量表(PANSS)记分评定,观察其效果。结果与基线比较,治疗8周时,2组病人的PANSS总分、阳性症状分及一般精神病理症状分均得到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治疗16周时,2组病人阴性症状分开始有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研究组与对照组比较,治疗8周时,研究组PANSS总分、阳性症状分及一般精神病理症状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治疗16周时,研究组阴性症状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至研究结束时,上述差异仍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01)。其中研究组阴性症状分的减分率更明显。结论在利培酮治疗的基础上结合犬辅助治疗,能促进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改善,并能改善其精神病理症状。  相似文献   

8.
哈伯因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认知障碍疗效观察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目的:观察哈伯因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智能障碍的临床疗效。方法:以哈伯因治疗33例与全龟胶囊治疗29例,两组病例于治疗前后均测定胆碱酯酶(ChE)与乙酰胆碱(Ach)浓度。结果:哈伯因组用药前后Ach浓度有显著差异,与全龟组比较亦有明显差异。患者智力明显提高。结论:哈伯因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能提高Ach浓度,对改善认知功能有效。  相似文献   

9.
1病例患者,男性,25岁,农民,未婚,初中文化。因敏感多疑、激惹冲动行为10月余于2009年5月31日就诊。患者于2008年7月无明显诱因地渐出现敏感多疑,称有人陷害他,有人跟踪监视他,自己的手机号码别人都知道了,让其母外出不要与拿手机的人说话,以防不测,易激惹,稍不如意,便大发脾气,摔砸家中物品,无故殴打他人。曾于2009年3月到某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精神分裂症",给予"丙戊酸钠0.6/d,齐拉西酮80mg/d,氯硝西泮2mg/d"治疗2月余,病情稍有好转,于2009年5月31日  相似文献   

10.
鉴于在医院内应用职业康复疗法对部分精神病患者的症状和社会功能的康复有效[1] 。为此 ,我们对 6 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 ,在原来治疗方案不变的情况下 ,增加职业康复项目 ,以观察其临床效果 ,现报告于后。1 对象与方法1 1 对象 为 6 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 ,均符合CCMD - 2 -R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病程在 5年以上。急性症状已消失 ,病情趋于平稳。采用社会功能评定量表 (SSSI)评定其精神残疾 ,(残疾等级大于 3级 )。在评定过程中原有药物治疗不变。本文均为男性。随机分为试验组 (30例 )为参与职业康复治疗者 ,对照组 (…  相似文献   

11.
12.
森田疗法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康复效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观察森田疗法对慢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的康复效果。方法 把 76例慢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随机分为两组 ,在药物治疗的同时作为期 5个月的森田疗法的对照研究 ,用临床疗效评定和简明精神病量表 (BPRS)、阴性症状量表 (SANS)评定疗程结束时疗效。结果 森田疗法组治疗后BPRS及SANS总分分别为 2 6 89± 7 48和 2 9 61± 6 73 ,均明显低于对照组 (分别为 2 9 2 9±7 7和 3 4 1 8± 1 0 59)。缺乏活力、意志缺乏及兴趣社交缺乏因子分显著低于对照组。显示森田疗法可改善患者阴性症状 ,促进社会康复。结论 森田疗法可作为慢性精神分裂症的一种康复措施  相似文献   

13.
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综合康复治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似文献   

14.
社区康复治疗对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疗效观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精神分裂症伴抑郁的患者,进行不同的社区康复措施,结果表明,工疗站形式对精神病康复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改良森田疗法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的远期疗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改良森田疗法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的远期疗效。方法:将89例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森田组和对照组,分别给予10周的改良森田治疗和一般治疗,治疗结束后作1年的随访;治疗前、后及随访结束时用阴性症状量表(SAN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和自知力量表(ITAQ)进行相关评定。结果:治疗前两组间均分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治疗后森田组SANS、ITAQ评分及情感平淡、兴趣或社交缺乏、注意缺乏分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随访结束时两组间情感平淡、兴趣或社交缺乏差异有显著性(P〈0.05),ITAQ、SANS、SDSS评分及注意缺乏分则差异有显著性(P〈0.01),森田组的复发率和再住院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改良森田疗法能减轻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症状、恢复自知力和社会功能、降低复发率,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长期康复具有积极意义,其远期疗效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16.
音乐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情绪影响的初步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7.
认知行为干预对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疗效评估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目的探讨认知行为干预对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疗效。方法将103例日间康复照料机构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分成两组,治疗组予以个体或团体认知行为干预,对照组仅予一般的社区随访和疾病指导。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综合征量表(PANSS)、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ITAQ)、Morningside康复状态量表(MRS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分别于治疗前,治疗1年、2年末进行评定。结果采用认知行为干预的患者阴性量表分降低(t=2.47,P=0.04);MRSS症状行为表现因子分明显下降(t=3.35,P=0.01),依赖性因子分低于对照组(t=3.12,P=0.01),患者的康复状态有进步;研究组的SDSS分值明显低于对照组(t=4.52,P〈0.叭),而ITAQ分值明显高于对照组(t=2.00,P=0.05),社会功能缺陷程度明显减轻。结论认知行为干预对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有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目的探讨系统康复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效果。方法将8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按入院顺序分为康复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在常规住院治疗的基础上单独对康复组病人施以为期3个月的系统康复治疗,用BPRS、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ITAQ)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于入组时、出院时和出院后1a对患者进行相关评定。结果出院时2组BPRS、SDSS、ITAQ总分均较入组时有明显改善,康复组较为明显(P〈0.05或P〈0.01);并维持至出院1a仍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且1a内的复发率和再住院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系统康复治疗可提高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改善患者的精神症状,降低复发率和再住院率,有益于患者社会功能恢复。  相似文献   

19.
心理治疗在慢性精神分裂症康复治疗时的对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探讨支持性心理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康复治疗的疗效。方法 把符合CCMD-2-R诊断标准的8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随机分为支持性心理治疗组(A组40例)和单纯药物治疗组(B组40例),两组在常规抗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的同时,A组加用支持性心理治疗。在治疗前、中(6个月)、后(12个月)采用BPRS量表进行疗效评定和因子分析。结果 A组治疗后BPRS总分平均下降16.29分,有效率70%,B组治疗后BPRS总分平均下降5.07分,有效率16.6%,两组间有显差异(P<0.01)。A组治疗后BPRS各因子均有明显变化,治疗前后比较有显性差异(P<0.01)。结论 支持性心理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的康复有显疗效。  相似文献   

20.
对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个体化康复治疗的近期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个体化康复治疗的近期效果。方法抽取上海市虹口区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对干预组进行为期4月的个体化康复治疗;在基线收集一般资料,并在基线和干预结束后使用简明精神病量表(The 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BPRS)、副反应量表(Treatment Emergent Symptom Scale,TES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SDSS)、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Scale,ADL)、功能活动调查表(Functional Activites Questionaire,FAQ)、药物依从性以及不良反应报告(自制)等评定。结果人组的干预组20例和对照组14例,诊断均为精神分裂症,两组在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病程、住院次数、家族史均为统计学差异。基线两组的各个量表得分均无统计学差异,随访时两组在BPRS总分、BPRS缺乏活力因子两项存在统计学差异。干预组在个体化康复治疗后BPRS总分、BPRS缺乏活力因子、BPRS思维障碍因子、BPRS激活性、TESS、SDSS、FAQ共7项得分较治疗前分值降低。对照组在随访时仅有SDSS共1项得分较基线增高。结论个体化康复治疗能够改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症状和社会适应等社会功能,以及降低药物副反应。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