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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佛山市顺德区职业病危害现状,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方法 对2015—2017年顺德区部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2015—2017年共检测16 622个检测点,总合格率为87.03%。2015—2017年合格率分别为83.70%、88.88%、89.96%,合格率有逐年上升趋势(P < 0.01);3年间,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体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其中物理因素检测合格率较低,化学毒物检测合格率较高。粉尘、物理因素合格率均有随年份升高趋势。化工涂料、机械设备、家具制造和轻工纺织4个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其中化工涂料行业检测合格率最高(94.70%),家具制造业最低(82.48%)。不同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比较,大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较高,中型和小型企业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结论 有关部门应重视物理因素的危害,加强对家具制造业和中小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将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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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的 明确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危害程度,通过研究其职业病防治进展,探索减轻集装箱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方法。
方法 采用现场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比较该企业近5年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超标情况以及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对其职业病防治效果进行评价。
结果 该企业存在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甲苯、二甲苯、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钢砂)、手传振动、高温等。其中噪声超标率极高,达79.8%。2017年噪声、二甲苯、乙苯检测合格率均高于其他两年,电焊烟尘检测合格率低于其他两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7)。近5年该企业诊断了44例职业性噪声聋,9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2017年的体检人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发病人数较前4年明显增多。
结论 该集装箱企业总体职业病防治状况较差。噪声、苯系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钢砂)是该行业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采取针对性措施,综合治理,提高集装箱制造业的现场检测结果的合格率,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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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的 分析某车用活性炭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 提出职业病防治措施。
方法 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 进行检测结果分析。
结果 该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毒物(磷酸、硫酸、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氢氧化钠、二氧化碳)和噪声、高温。经现场检测, 粉尘检测合格率为90.91%, 一氧化碳为75%, 高温为0, 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为100%。
结论 活性炭生产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粉尘、一氧化碳和高温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企业应重视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设计, 切实有效地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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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的 了解厦门市翔安区石材加工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卫生管理状况, 为职业健康监护提供依据。
方法 对辖区内72家石材厂进行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卫生调查。
结果 厦门市翔安区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指标达标率较低(22.22%~80.5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为36.23%,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质量分数26.60%~49.58%。粉尘(矽尘)作业点检测合格率为58.14%, 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5.09%。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分别为55.19%、40.03%、23.47%,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三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67.16%)高于私营企业(18.54%),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结论 翔安区石材加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中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噪声、粉尘危害较严重, 监管部门要引入动态管理模式, 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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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的 通过对某模具制造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现场调查和卫生学检测, 评估其职业病危害现状、防护措施效果, 并提出整改建议。
方法 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法进行评价。
结果 模具制造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苯、正己烷、正戊烷、异戊烷、甲醇、乙酸甲酯、二甲基甲酰胺、臭氧、砂轮磨尘、矽尘、石墨粉尘、噪声、紫外辐射和激光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化学毒物检测点合格率为96.20%(76/79), 粉尘检测点合格率为69.23%(27/39), 物理因素检测点合格率为91.67%(33/36)。
结论 模具制造企业应注重完善涉及正己烷、矽尘、石墨粉尘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切实落实职业健康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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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目的 确定某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浓(强)度, 提出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方法 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法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结果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玻璃棉粉尘、其他粉尘、乙酸、甲醛、异丙醇、环氧乙烷、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氟化氢、二氧化硫、高温和噪声。检测结果表明:甲醛检测合格率为42.8%, 拉丝操作工和捻丝操作工部分岗位噪声检测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检测合格率为66.7%;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结论 玻璃纤维企业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浸润剂配制和涂覆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 加强局部和整体通风, 减少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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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目的 通过对某气垫船生产企业所存在的化学性职业病危害调查和风险分析, 为气垫船制造相关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提供建议。
方法 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法、检测检验法、风险评估法相结合, 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结果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玻璃棉粉尘、金属粉尘、电焊烟尘、苯乙烯、丙酮、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 经连续3 d现场检测, 24个检测点检测合格率100%。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中二氧化硫、环氧氯丙烷的毒性分级指数最高, 均为59, 二氧化氮的毒性分级指数最低, 为40。
结论 在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时, 还应对职业接触的化学毒物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结合生产工艺, 该企业船体制作涂胶岗位的苯乙烯及环氧氯丙烷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较大, 危害等级均为高度危害, 因而将船体制作涂胶岗位列为关键控制点, 建议对该岗位进行重点的监控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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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目的 明确深圳市某垃圾发电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工人接触水平。
方法 采用查阅文献、现场调查, 现场检测及实验室检测等方法。
结果 该垃圾发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硫化氢、氯化氢、粉尘、高温和噪声, 检测结果显示灰渣处理岗位的粉尘浓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粉尘作业级别为Ⅰ级(轻度危害作业)。
结论 垃圾发电厂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还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控制灰渣处理等辅助岗位的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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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目的 明确某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分析其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 并提出该行业相应的职业病控制措施建议。
方法 通过检查表法、职业卫生调查法、工程分析法和检测检验法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 对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等做出客观、真实的现状评价。
结果 该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玻璃棉粉尘、其他粉尘(碎玻璃和硼砂混合尘)、苯酚、甲醛、氨、噪声和高温等, 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 矽尘检测合格率66.7%, 噪声检测合格率92.31%, 其他因素检测合格率均为100%。窑炉巡检位矽尘作业分级为Ⅰ级(轻度危害作业), 离心成纤巡检位噪声作业分级为Ⅰ级(轻度危害作业), 其余岗位作业分级均为0级(相对无害)。
结论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粉尘和噪声是其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窑炉巡检位和离心成纤巡检位是其关键控制点, 应重点加强对粉尘和噪声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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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分析2006—2016年皖西地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及变化情况,为防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提供依据。
方法 收集2006—2016年皖西地区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数据,比较不同年度、不同企业特征、不同区县的检测企业家(次)数、检测点数和检测合格率情况。
结果 2006—2016年皖西地区累计检测69家(116家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共检测1 352个检测点,平均合格率为90.01%(1 217/1 352);其中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8.71%、91.09%、100%。检测企业家数以中型(占34.78%)、港澳台投资经济(占63.77%)、制造业(占71.0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占50.72%)、金安区(占50.72%)的企业占比最高;检测点数以小型(占34.17%)、私有经济(占49.33%)、制造业(占81.4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占60.87%)、金安区(占61.24%)的企业占比最高。检测合格率以微型(83.33%)、集体经济(81.82%)、采矿业(0)、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88.28%)和“一般”(88.27%)、裕安区(84.81%)的企业最低;不同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和行业分类间检测合格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且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检测合格率呈增高趋势(P < 0.01)。
结论 皖西地区“十三五”期间职业病危害治理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分类监管,将县级、小微型规模、集体经济类型、采矿业和制造业列为职业病危害重点治理企业,并加强噪声和高温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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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 评价反事实分析方法在职业性噪声所致听力损失评估中的应用价值。
方法 以7类行业42家大中小型企业22 690名在岗期间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工人为研究目标人群, 从目标人群中选择14 823名噪声作业工人纳入暴露组, 以42家企业中1 311名上岗前噪声作业工人为反事实背景, 评估职业性噪声所致听力损失的人群归因分值。
结果 目标人群的噪声暴露率为65.33%, 暴露相对危险度为2.00, 人群归因分值为39.51%。36岁以上年龄组的人群归因分值高于35岁以下人群, 小型企业的人群归因分值高于大型和中型企业人群; 各类行业的人群归因分值比较, 金属制品业最高, 电子设备制造业最低。
结论 人群归因分值能够反映职业性噪声所致听力损失的人群分布特征, 建议推广和应用反事实分析方法进行职业性噪声所致听力损失的归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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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的通过了解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为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对坪山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检测资料进行计算机录入、统计及X^2检验。结果2011—2012年已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生产企业有859家,主要集中在小、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占的比例较高的行业分别是工艺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甲苯等。通过对84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进行分析,物理因素的超标率为40.00%,化学因素为6.50%,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267.79,P〈0.01);粉尘超标率为38.10%,与化学因素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85.20,P〈0.01)。结论根据该辖区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调查情况,应针对工艺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而噪声与粉尘是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危害因素。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贺州市碳酸钙加工行业粉尘危害情况,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保障从业工人健康、促进行业清洁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按照《2019年广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贺州市碳酸钙加工企业粉尘现场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粉尘危害作业分级,并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2019年贺州市共监测碳酸钙加工企业73家,小微企业共占95.9%;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为68.5%、人员体检率为70.5%;企业检测超标率为47.9%,岗位超标率为26.7%。粉尘危害作业0级占52.1%、Ⅰ级占34.2%、Ⅱ级占13.7%,岗石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防护设施不完善企业存在Ⅱ级中度危害作业的比例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  贺州市碳酸钙加工行业粉尘检测结果超标率较高,总体危害控制水平一般,需注意矽尘危害,并应完善防尘设施设备,降低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粉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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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目的 掌握佛山市三水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健康状况。
方法 将三水区辖区内2015年81家重点监控企业2 961名接触粉尘、噪声、苯、铅的作业工人作为职业健康监护对象, 对其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共受检2 961名工人, 受检率为76.51%(2 961/3 870)。检出疑似职业病者20例, 检出率0.68%;其中疑似噪声聋者18例, 疑似慢性苯中毒者2例; 粉尘和铅作业工人均未发现疑似职业病者。职业禁忌证检出率2.30%(68/2 961);其中粉尘作业禁忌证检出率2.40%(12/500), 噪声作业禁忌证检出率2.32%(54/2 336), 苯作业禁忌证检出率1.95%(2/103), 铅作业未发现职业禁忌证者。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工人、不同规模企业工人、不同经济类型工人、不同风险类别企业工人受检率比较,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其中尤其以大型企业、私有企业和风险类别严重企业工人的受检率为低。不同规模企业的作业工人疑似职业病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以大型企业为最高; 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作业工人职业禁忌证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以国有企业为最高。
结论 佛山市三水区应改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监护工作, 将职业健康监护重点放在大型企业以及存在噪声和苯系物等重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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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目的 动态掌握广州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分布情况, 为该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选择广州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36家企业为监测对象, 对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进行动态监测, 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超标情况进行分析。
结果 2014-2016年共对36家哨点企业进行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连续性监测, 覆盖487个岗位1 588个检测点。36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率为11.34%(180/1 588), 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多种化学因素和噪声。不同行业的企业、岗位、检测点超标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其中均以化工行业的超标率为低, 船舶修造行业、木质家具制造行业超标率较高。3类超标率在不同年份间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岗位、检测点超标率均不同,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1), 其中均以物理因素(主要为噪声)最高。
结论 广州市典型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不容忽视, 其中噪声危害比较严重。船舶修造行业、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目前仍是广州市职业病危害防控的重点行业,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是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监管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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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目的  探讨某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木粉尘危害现状及其对工人肺功能的影响。
  方法  选择某市职业健康监管平台中3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产生木粉尘的岗位及其生产工人作为研究对象,测定粉尘接触岗位中木粉尘的浓度。调查所有工人的基本情况,并用SinBo肺通气功能仪测定其肺通气功能。
  结果  共检测56个接尘岗位,其中21个岗位(占37.50%)的木粉尘浓度超标。56个接尘岗位木粉尘的平均浓度为(1.76 ± 0.32)mg/m3,其中锣机、车床、开料岗位的木粉尘浓度较高。本次研究共调查接触木粉尘工人411名,肺通气功能正常370名(占90.02%),有肺通气功能障碍41名(占9.98%)。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接尘浓度、工龄每增加一个等级,工人肺通气功能障碍发生风险分别增加3.52、3.42倍(P < 0.05)。吸烟、年龄对工人肺通气功能也有重要影响。
  结论  某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木粉尘浓度较高,对工人肺通气功能造成了影响。应加强生产工艺的改革和对木粉尘危害的工程控制,加强对接触较高浓度木粉尘、工龄较长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肺部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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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目的 了解噪声、粉尘接触对职业人群血压的影响。
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选取广东省某钢琴制造厂765名工人为研究对象。将研究对象分为不接触粉尘和噪声组(对照组,n=237)、噪声接触组(n=167)、粉尘接触组(n=222)和噪声与粉尘联合接触组(n=139),分析4组人群血压情况。
结果 4组人群在年龄、BMI指数和体育锻炼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组人群的收缩压、舒张压水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其中对照组人群收缩压和舒张压水平均低于其他3组。高血压总患病率为20.3%(155/765),4组人群高血压患病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其中以对照组最低,同时接触噪声与粉尘组高血压患病率最高。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男性、吸烟、噪声、粉尘及噪声粉尘联合暴露均能增加收缩压和舒张压上升的风险。多因素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相比对照组,噪声(OR=2.646)、粉尘(OR=1.713)及噪声和粉尘联合暴露(OR=2.624)能增加人群罹患高血压的风险(P < 0.01)。
结论 噪声、粉尘接触对职业人群的舒张压、收缩压都可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同时接触噪声、粉尘危害因素的职业人群罹患高血压的风险可能比单独接触粉尘的人群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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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目的了解广州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为职业病防治规划工作提供基础依据。方法参照卫生部编制的职业卫生调查表,以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业企业为对象,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健康检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5个方面进行调查。结果224家工厂共185 115名工人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42 022人,占22.70%,接触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比例较高,达69.68%、接触化学因素为42.74%、接触粉尘为40.90%;民营企业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占比例较高,达48.89%。行业分布以机械、化工、船舶三个行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35.20%、33.24%、25.54%,不同行业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所不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职业健康受检率偏低,仅为58.13%,异常检出率为8.98%。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超标率为23.84%,其中粉尘、化学、物理因素超标率分别为1.00%、15.18%、47.91%。结论广州市工厂企业职业病危害仍处于较高水平,应进一步加强预防控制工作。  相似文献   

19.
目的 探讨企业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可能影响因素, 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方法 选取20个省市不同行业的107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作为资料来源, 共采集近2万项指标数据, 对其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 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合格的可能性是不符合企业的12.01倍(P < 0.05),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和较重企业检测结果合格的可能性是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6.28、6.80倍(P < 0.0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是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的影响因素。
结论 企业应该重点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设,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同时要关注未纳入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企业和大型企业, 对其监管不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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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目的 分析某汽车车轮制造厂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发生原因,为制定职业性手臂振动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方法 调查分析该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劳动时间、操作方式、打磨工具,检查工作地点并测量手传振动的强度,对发病原因进行综合分析。
结果 轮毂车间操作人员以手持打磨工具立位(强迫性体位)打磨为主且操作不规范,发生病例的铝铸坯打磨工段日平均接振时间11 h;轮毂车间岗位手传振动检测结果符合要求。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得出,日接振时间与振动诊断级别存在相关性(rs=0.932,P < 0.01);企业近三年未开展手传振动岗位检测与评价工作以及手传振动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结论 企业应及早识别手传振动危害,改变强迫性体位和握力,严格控制振动作业时间,加强个体防护,完善工作场所检测与评价工作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以预防和减少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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