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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汉均 《上海预防医学》2007,19(12):621-622
婚前保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保健服务。推行婚前保健服务是实施《母婴保健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减少先天性残疾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的规定被取消,这给婚前保健工作带来了严俊的考验。作为提高我国出生人口质量三道“关卡”中第一道关———婚前医学检查还要不要进行,如何规范婚前保健服务行为,简要…  相似文献   

2.
晋江市免费婚检工作的成效与经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林友谊  王红玉 《中国妇幼保健》2008,23(23):3217-3218
实行婚前保健服务是落实<母婴保健法>,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婚检率大幅下降,先天畸形发生率明显上升,从2005年7月1日起,我市启动新的婚前保健服务模式,对新婚夫妇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相似文献   

3.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对婚前保健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上海市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以下简称婚检率)由98%下跌至3%。据复旦大学医学技术评比研究中心在“上海婚前保健对策研究”假设:如果婚检率为5%,上海市每年会漏检生殖系统疾病5859例、传染性疾病(包括性病)1172例、遗传性疾病351例,将会给本市出生人口素质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面对婚前保健日益削弱的严峻形势,上海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于2005年8月由市卫生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婚前保健列入婚姻登记程序,并实行婚前保健免费服务。在全市19个区县婚姻登记部门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为新婚对象提供免费婚前保健咨询,  相似文献   

4.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提高婚检率的研究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通过实施"免费婚前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人们自觉参加婚前保健的积极性,提高婚检率,同时及早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并对患者进行婚育指导,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方法:采用"免费婚前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对来宾市辖区内自愿参加婚前保健的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结果:2008年来宾市参加婚前保健11 336对,婚检率46.36%(11 336/24 453);2009年该市参加婚前保健18158对,婚检率71.49%(18 158/25 401);2010年来宾市参加婚前保健43 330对,婚检率92.79%(46 696/43 330)。婚检率由免费婚检前(2007年)的0.46%,上升到2010年的92.79%;而出生缺陷发生率由免费婚检前(2007年)的19.30‰,降到2010年的12.10%。结论:"免费婚前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是提高婚检率的有效方法,特别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更值得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5.
云南省婚前医学检查保健工作发展回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万英  周红 《中国妇幼保健》2006,21(3):297-299
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是指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前到国家规定的具备条件的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经过多年的工作,婚前保健工作在云南省基本普及,每年婚检率都在逐步上升。婚前保健工作为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率提供了有力保障。广大婚前保健工作医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为新婚人群进行健康检查、指导和咨询,保护新婚人群的健康,为家庭幸福打下了良好基础。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来,婚检在法律、法规中从“必须”走向自愿。婚前保健工作大幅下滑,个别地方婚前保健工作几乎停滞,对改善和…  相似文献   

6.
《家庭医学》2005,(21):4-5
2005年7月,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两年之后,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公布实施,条例规定:“黑龙江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备存男女双方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这意味着黑龙江省将成为自2003年10月1日我国实行自愿婚检以来,第一个恢复强制婚检的省份。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婚前保健情况,探讨现阶段婚前医学检查的新思路、新对策,促进婚前保健健康发展。方法根据南海区1996~2005年妇幼卫生年报婚前医学检查资料进行分析。结果1996~2003年10月婚前医学检查率100%,《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2004、200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下降至6.68%和4.79%。结论目前婚前保健工作具有严峻性,提出必须加强婚前保健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婚前保健知晓率,以提高婚前保健率。  相似文献   

8.
推行婚前保健服务是实施《母婴保健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减少先天性残疾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2005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启动和实施了新的婚前保健服务模式。突出政府职能和以人为本的特点,从传统的婚前医学检查转变为婚前保健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相结合;从以往的妇幼保健机构开设门诊过渡到在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咨询和检查,从过去的收费服务发展到政府免费服务。实施1年多来,受到婚姻登记对象的欢迎,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下面,向大会介绍我们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相似文献   

9.
[新闻背景]2005年7月《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捡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  相似文献   

10.
2002~2006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将其列入法律条款中.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多年来已经迈向正规的婚检改为自愿.  相似文献   

11.
婚前保健情况分析   总被引:14,自引:10,他引:4  
目的了解婚前保健情况。方法对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后的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03年10月1日前6年结婚50412人次,婚检50412人次,婚检率为10000%,疾病检出率为1610%;2003年10月1日以后的6个月结婚6480人次,婚检106人次,婚检率为164%(P<001)。结论婚前医学检查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目前婚前保健工作具有严峻性,提出首先必须加强多方面的婚前保健宣传工作,增强婚检对象自我保健意识,从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及婚前保健工作质量。  相似文献   

12.
婚前保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准备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保健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将“婚前保健”作为保护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求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为了解自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重庆市渝中区的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我们就2003年10月~2004年8月重庆市渝中区婚姻保健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3.
李占彪  刘晓璋  肖娟 《中国妇幼保健》2005,20(14):1705-1706
随着国家婚姻登记政策的调整,婚前保健服务模式由强制改为公民自愿选择。该文通过对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姻保健人群及业务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应将婚前保健与孕前保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孕前保健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与残疾发生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4.
婚前医学检查现状分析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李琳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29):4070-4071
目的:分析新《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河口区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的变化,探讨现阶段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的有效措施。方法:以妇幼卫生卫统表44-婚前检查保健情况调查表为基础,搜集1997~2006年10年的相关资料,以婚检人数、检出疾病人数、婚检率等分析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后的婚检变化情况。结果:婚检率由《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的72.35%~81.58%降到实施后的39.03%~0.23%。结论:现阶段取消强制婚检举措欠妥,造成了婚前保健工作的倒退,为今后母婴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应及时制定对策,改变现状。  相似文献   

15.
婚前保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服务.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使得婚检率几乎接近0,而孕期传染病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却明显上升.为了优生优育,我区自2005年4月1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婚检工作,使得婚检率显著提升,2006年已接近22.63%,使各种疾病得到了及时防治.为此将2005年1月~2006年12月1 286例在我所参加婚前体检的情况进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相似文献   

16.
孕产妇系统管理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济源市的孕产妇保健管理一直以婚检建档为依托,即在为新婚对象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准孕对象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自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后,全国的婚检率大幅度下降,我市的婚检率由往年的90%以上迅速下降为1%左右。显然,新形势下旧的孕产妇保健服务管理模式已不能运行。使我市12个乡镇、4个办事处的孕产妇保健管理陷入困境。我们及时调整思路,经过近1年的实践,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孕产期保健管理新途径。  相似文献   

17.
丁霞  吴煜 《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9):4492-4493
目的:分析2001~2009年武汉市硚口区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情况,掌握婚前保健工作的新变化,为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服务提供参考。分析新《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婚检情况的变化,探讨现阶段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的有效措施。方法:分析2001~2009年上报的武汉市硚口区《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年报表》。采用流行病学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01~2009年硚口辖区婚前医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以婚检人数、检出疾病人数、婚检率等分析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后的婚检变化情况。结果:婚检率由《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2001~2003年的最高99.28%降到实施后的最低5.19%,实施免费婚检后逐步回升到35.91%。疾病检出率为0~11.64%。婚检疾病检出率中生殖系统疾病检出率占第一位均在50%以上。结论:应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提高婚检率,以确保男女双方及下一代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相似文献   

18.
王飞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3):1728-1729
目的:探讨长兴县婚前医学检查(婚检)工作现状,提出干预措施和对策。方法:婚前医学检查年报表分析。结果:2003年10月1日施行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后,长兴县婚检率下降明显,通过探索婚姻保健工作管理的新模式,自2004年10月1日起,长兴县婚检率呈明显持续上升趋势。结论:规范婚检机构,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大健康教育的力度,推出婚检套餐,强调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以达到提高婚检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新《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婚检不作为婚姻登记必备条件,使婚前保健工作开展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相似文献   

20.
南京市婚前医学检查现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婚前保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的卫生保健服务,它从婚前一直延伸到孕前,是保障婚配双方身体健康和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2003年10月1日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婚前医学检查不再强制进行,而是由公民自愿、知情选择,至今已有2年时间。分析这2年婚前医学检查开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提高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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