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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解绍兴市常见水产品中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污染水平,于2015年在绍兴市的农贸市场、超市等随机采集6类343份水产品,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检测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含量,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金属污染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结果显示,6类343份水产品中,铅、镉、镍、铬、总汞和总砷的中位数分别为0.036、0.012、0.041、0.062、0.012和0.220 mg/kg,镉的超标率为3.79%(13/343),其余重金属均未超标。海水甲壳类中镉含量中位数为0.027 mg/kg,超标率为15.79%(12/76),单因子污染指数中位数为0.054;其中梭子蟹中镉含量中位数为0.30 mg/kg,超标率为44.44%(12/27),单因子污染指数中位数为0.60。金属污染指数最高的为海水双壳类(0.110)最低的为淡水鱼类(0.021)。提示2015年绍兴市水产品中重金属总体污染水平不高,但梭子蟹中镉污染较严重,建议继续加强监测并分析污染来源。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乐清市常见水产品中重金属及砷含量状况。方法利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及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产品中铅、镉、汞、砷、甲基汞、无机砷的含量,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对测定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结果 6项污染物指标均有检出,检出率以总汞为最高,达76.8%;而超标率以总砷为高,达5.79%;总砷、总汞和镉有超标现象。单因子污染指数提示水产品中铅、镉和总砷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砷污染状况最为严重。结论乐清市水产品检测结果表明,海水水产品贝类中的铅,甲壳类、贝类中的镉,鱼类中总砷为轻污染水平,而甲壳类、贝类和其他类水产品中的砷均达到重污染水平,其他水产品均处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提示应高度重视水产品安全和水域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3.
陕西省市售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及安全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陕西省市售水产品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及摄入风险。方法简单随机采集水产品331份并测定镉、砷、铬、铅、汞、镍的含量,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Pi)、重金属污染指数(MPI)、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及致癌与非致癌年风险(Rcig,Rnig,R总)指标分别评价污染程度、食用安全性和健康风险。结果重金属含量均值水平为总铬镍总砷铅镉总汞,铅、镉、总铬的超标率分别为2.11%、0.30%和0%。不同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不同。Pi评价结果鱼类中镉、砷为轻度污染,其余均为正常背景值。MPI评价重金属污染总体程度为甲壳类软体动物鱼类。Dig(平均)占TDI百分比最高为镉、总铬,分别为27.84%和17.58%。结论陕西省市售水产品有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污染,食用安全性在可接受范围内,摄入水产品健康风险较低。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厦门市售水产品中铅、镉、铬、砷与汞5种重金属元素污染状况,为其限量标准制定和风险评估提供依据。方法2018年在厦门市6区超市和农贸市场抽取189份样品,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重金属元素,并分析检出率、超标率和元素含量。结果样品中铬和砷总检出率均为100.0%,其余3种元素总检出率分别为铅>镉>汞;干制类中铬、镉、铅、砷含量检出值高于其他4类样品;各元素在5类样品中总超标率为砷>镉>铅>铬>汞。仅腌制类未检出超标样品。结论厦门市售水产品中存在一定程度重金属污染,干制类污染情况相对严重,应加强监管并采取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罗莎  赵帅  高春海  纪艳  马洁 《现代预防医学》2022,(22):4090-4093
目的 了解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重金属污染水平及其在螃蟹体内分布,为水产品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国家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在天津市范围内采用随用机抽样方法,采集市售代表性螃蟹样品275份。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对其中的铅、镉、汞、砷含量进行检测,并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法评价污染程度。结果 275份螃蟹样品中四种重金属元素总体含量水平依次为镉(0.058 mg/kg)、铅(0.056 mg/kg)、无机砷(0.027 mg/kg)、甲基汞(0.019 mg/kg)。四种元素中镉超标率最高(49.09%),无机砷次之(4.29%),铅最低(0.48%);海水蟹中镉、无机砷超标率(75.71%、7.48%)高于淡水蟹(22.66%、0.97%);蟹黄/蟹膏中镉超标率(46.91%)高于胸肌(8.36%)、腿肌(3.27%)。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结果显示,海水蟹蟹黄/蟹膏中镉处于重度污染水平(Pi = 5.12),胸肌中镉(Pi = 0.25)及蟹黄/蟹膏中无机砷(Pi = 0.22)处于轻度污染水平;淡水蟹蟹黄/蟹膏中镉(Pi = 0.44)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结论 天津市市售螃蟹中铅、镉、甲基汞、无机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镉、无机砷污染较为严重,建议加强监管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绍兴地区常见水产品中铅、镉和总汞的污染水平。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2007—2014年检测了绍兴地区常见水产品中铅、镉和总汞的含量,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金属污染指数评价污染程度。结果共检测7类992份水产品,铅、镉和总汞的含量均值分别为0.075、0.17和0.018 mg/kg,超标率分别为0.91%、6.45%和0。海水甲壳类中镉含量均值为0.51 mg/kg,超标率22.17%,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值为1.02,其中梭子蟹中镉超标率38.38%,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值为1.80。金属污染指数最高为海水甲壳类0.046,最低为淡水鱼类0.011。结论绍兴地区水产品中铅和总汞总体污染水平不高,海水甲壳类中镉污染较突出,其中以梭子蟹最为严重。  相似文献   

7.
目的 测定南通市市售海产品中铅、镉、砷、汞、无机砷及甲基汞含量,了解其污染状况,为安全生产和食用海产品提供依据。方法 取四类18种海产品可食部位粉碎均匀后,使用微波消解处理样品,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测定海产品中铅、镉、砷含量,原子荧光光谱仪测定海产品中汞含量,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谱仪测定海产品中甲基汞和无机砷含量;依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评价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single factor polltion index, Pi)和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法(heavy metal polltion index,MPI)评价污染程度。结果 四类18种海产品中铅、镉、砷、汞的检出率都为100.00%,无机砷检出率为50.00%,甲基汞检出率为5.56%。对照限量标准,有1份鱼中铅含量超过限量标准,铅含量合格率94.44%,镉、砷、汞、无机砷、甲基汞含量合格率均为100.00%;Pi显示鱼类的铅中度污染、镉和无机砷轻度污染,双壳类无机砷轻度污染,软体类镉轻度污染,MPI:鱼类>双壳类>甲壳类>软体类。结论南通市市售海产品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秦皇岛市售干制水产品中铅、镉、汞、砷污染状况,评估其食用安全风险。方法采集该市销售量较大的鱼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和藻类共5类70份干制水产品,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其铅、镉、总汞、总砷含量,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采用食品安全指数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干制水产品中铅、镉、总汞、总砷的平均含量分别为0.57、1.06、0.07、8.92 mg/kg;食品安全指数均值为6.02,其中鱼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和藻类分别为5.49、6.79、9.41、3.89、2.27。铅、镉、总汞、总砷的食品安全指数均值分别为0.39、0.41、0.09、5.15。结论秦皇岛市售部分干制水产品样品存在超标情况,其余可安全食用。不同种类的干制水产品中所测4种元素含量相差很大。干制水产品中甲壳类的风险最大,尤其是砷的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水平,为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的监管和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于2014年对绍兴地区部分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镍、铬和铜的含量进行检测,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结果共检测10类1384份食品中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率分别为2.0%、3.0%、1.5%和0.22%,中位值分别为0.019、0.0085、0.0024和0.015 mg/kg;共检测8类273份样品中镍,检出率为48.4%,中位值为0.010 mg/kg;共检测7类255份样品中铬,检出率为14.9%,中位值为0.0050mg/kg;共检测9类486份样品中铜,检出率为94.0%,中位值为1.34 mg/kg。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的重金属超标率相对较高,分别为16.9%、7.9%和7.3%,梭子蟹中镉超标严重,超标率为38.9%。结论 2014年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整体污染水平不高,但部分食品(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等)污染相对较突出,存在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渭南市市售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方法根据2013—2017年渭南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共采集8类539份市售食品,采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方法对铅、镉、总汞和总砷进行检测,按照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进行评价。结果样品中重金属铅、镉、总汞和总砷的检出率分别为42.5%(229/539)、68.1%(367/539)、39.9%(215/539)和37.5%(202/539),其中铅和总汞有超标情况,超标率分别为1.3%(7/539)、1.7%(7/404),超标样品为蔬菜、水果、谷物制品。结论渭南市市售蔬菜、水果、谷物制品等食品存在重金属污染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绍兴市常见动物性水产制品中铅、镉、铬、镍、锡、总汞和总砷等7种有毒重金属的污染水平,为水产品风险评估提供依据。方法于2016年采集绍兴市的商店、农贸市场和网店三大类共155份水产制品样本,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样本中7种有毒重金属的含量,按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结果分别采集熟制水产品、水产品罐头和干制水产品57、25和73份,铅、镉、铬、镍、锡、总汞和总砷的平均含量分别为0.087、0.099、0.181、0.142、0.056、0.065和0.362 mg/kg。熟制水产品、水产品罐头和干制水产品的镉超标率分别为43.86%、4.00%和39.7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铅和铬含量均未超标。镍、锡、总汞和总砷均有检出,检出率分别为71.61%、36.13%、93.55%和72.26%,三类水产制品间上述4种重金属检出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绍兴市市售动物性水产制品中7种有毒重金属总体污染水平不高,但部分水产制品中镉污染较突出,应继续加强监测并采取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目的 调查福建省南平市市售姬松茸中铅、镉、总砷、总汞含量和二氧化硫残留量,并对其进行膳食风险评估。方法 采集南平市市售干姬松茸样品和生产环节的鲜姬松茸样品以及干制品共计55份,按照国家标准方法测定铅、镉、总砷、总汞及二氧化硫残留量,根据相关限量标准对指标进行评价,同时通过目标危害系数法进行膳食风险评估。结果 20份鲜样各项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35份干制品中重金属含量超标8份,超标率22.9%,其中铅和镉含量符合标准,总砷超标率20.0%,总汞超标率2.9%,未出现两种元素同时超标情况;16份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超标率45.7%。结论 闽北地区姬松茸存在总砷、总汞超标,总砷和镉具有一定的膳食摄入风险,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率较高。建议生产者在种植时改善生产技术降低姬松茸重金属含量,加工时规范使用添加剂,并建议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13.
目的研究东海水域海产品中的重金属污染及食用安全性状况。方法以来自宁波和舟山市场的110例海产品(含鱼类、软体类和甲壳类3类)为研究对象,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检测铅、砷、镉、汞的含量,并采用生物质量指数进行评价。结果 110份检测样品的总合格率为72.7%;铅、砷、镉、汞的合格率分别为96.4%、95.4%、80.9%、99.1%;采用生物质量指数进行评价,在这3类海产品中,软体类中镉的合格率最低,镉污染指数大多位于污染水平和重度污染水平之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铅、砷、镉、汞等重金属在东海水域的海产品中有不同程度的蓄积,特别是软体类海产品中的镉含量超标严重,已经对周边人群的健康形成潜在威胁,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4.
深圳市水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了解深圳市水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方法在深圳市餐饮单位、超级市场和肉菜综合市场采集水产品样品427份进行重金属检测. 结果深圳市水产品重金属超标率为24.1%,海水贝类的超标率最高,达58.8%,重金属污染以镉为主,总超标率为19.0%,其中海水贝类中镉的超标率为53.9%,铅和无机砷在水产品中的超标率均小于5%. 结论深圳市水产品中重金属主要污染为镉污染,主要集中在海水贝类.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西藏林芝地区野生食用菌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分布特点。方法在林芝地区7个区县采集7类共204份野生食用菌进行铅、镉、汞、砷的检测。结果林芝地区各类野生食用菌不同程度受到镉、汞、砷的污染,其中镉超标率为4.4%,汞超标率为4.9%,砷超标率为6.4%,主要污染品种的超标率分别为獐子菌(21.1%)、松茸(21.1%),其次为大脚菇(19.2%)、青冈菌(18.4%),其它菌(12.0%)和草菇(6.9%),金耳未见超标样品。镉平均含量较高的地区是察隅县,汞平均含量较高的地区是巴宜区和工布江达县,砷平均含量较高的地区是工布江达县。结论林芝地区野生食用菌中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测。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洛阳市市售蔬菜中重金属污染的现状,为政府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数据分析基础。方法2015-2016年5月、11月分别在洛阳市三县四区内随机选择90份市售蔬菜,按照国标方法测定其铅、镉、汞、砷、铬、镍的含量。结果重金属检出率依次为:汞95%、镉93%、镍83%、铬80%、铅64%、砷53%;除了镍无法判断,其余元素超标率分别为铅10%、镉5.6%、汞4.4%,砷、铬无超标;洋葱、西红柿、油麦菜等蔬菜重金属污染较突出。结论洛阳市市售蔬菜中重金属均有检出,铅污染较镉、汞严重,政府部门可以将鳞茎类、茄果类、叶菜类蔬菜列为重点品种加大监测力度。  相似文献   

17.
南宁市主要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调查南宁市主要食品中铅、砷、镉、汞重金属污染状况。方法:随机采集南宁市各超市及农贸市场出售的大米、米粉、猪肉、牛肉、羊肉、猪肾、鲜蛋、蔬菜等,用国标法检测铅、砷、镉、汞指标。结果:在94份样品中,铅检出率19.1%,超标率1.06%;砷检出率26.6%,超标率10.6%;镉检出率52.1%,超标率7.45%;汞检出率17.0%,超标率5.32%。结论:南宁市主要食品的铅、砷、镉、汞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及超标,其中镉检出率最高,砷超标率最高。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10种市售水果中6种重金属的检测和分析,发现大连市场主要市售水果中只有铅重金属超标(超标率23.30%),镉和总汞均未超标(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没有总铬、镍及总砷的限量标准)。其中镉重金属的检出率为83.33%,与其余重金属的检出率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实验结果表明大连市市售水果中铅和镉重金属元素存在潜在的富集性危害。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当地市售部分食品中铅、镉、总砷及总汞的污染情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威海市2014—2016年采集的6类755份食品样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分析。结果铅、镉、总砷及总汞的检出率分别为45.3%、89.8%、40.13%及21.72%,铅、镉和总砷存在超标情况,铅、镉超标率分别为0.26%和2.91%。畜肉及其肝肾存在铅和总砷超标样品,海产品存在铅、镉超标样品,海产品中镉的超标率较高。结论食品中金属元素超标率较低,部分食品金属元素检出率较高,需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20.
目的 掌握内蒙古地区市售畜禽肉及内脏中镉、总汞、铅、总砷及铬的污染水平。方法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畜禽肉及内脏中5种重金属的含量。结果 11种禽畜肉及内脏中镉、总汞、铅和总砷超标率最高的分别为牛肾8.0%(2/25)、牛肾及猪肾4.0%(1/25、2/50)、牛肾4.0%(1/25)、猪肝1.5%(1/67),铬无超标样品。重金属含量均值位居前三的多为畜肾(牛肾、猪肾、羊肾)及畜肝(猪肝、羊肝)。结论 2019—2021年内蒙古地区畜禽肉及内脏不同程度地受到铅、镉、总汞、总砷及铬的污染,牛肾样品受污染较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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