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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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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就是人们通常所称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举证责任倒置”给患者的诉讼带来有利的条件,但并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由医方来举证,医患双方都应有举证的责任和权利。1患方的举证范围和取证方式1·1患方的举证范围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如果医方已尽到自己的职责,是能够通过正确行…  相似文献   

2.
3.1.4关于举证责任讲两个问题,一是举证责任倒置,二是病历涂改的民事法律责任。3.1.4.1关于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举证责任的分配作出了具体规定: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一个案例说明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适用。这是一个2007年6月1日来我…  相似文献   

3.
论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7,自引:7,他引: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 2 0 0 2年 4月 1日开始实施。其中 ,《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引人注目。该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 ,即将本应属于原告 (患者 )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 ,相应地 ,由被告 (医疗机构 )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加以通俗的解释 ,就是说只要患者起诉医院 ,医院就要举…  相似文献   

4.
律师信箱     
辽宁省鞍山市鲍医生来信问:现在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举证责任都由医院来承担,患者是否仍需举证?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宋丽红律师回答: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2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与那家医院存在医疗关系,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  相似文献   

5.
李俊兰 《齐鲁护理杂志》2006,12(23):2398-2399
“举证责任倒置“,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我们就举证责任倒置、护理侵权诉讼、护士举证困难对护理工作的潜在影响做简要分析,并提出如何正确认识举证责任倒置,改进护理工作方法的具体措施.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举证责任倒置与护理文件书写   总被引:2,自引:3,他引:2  
孙毅  祁锦 《护理研究》2004,18(8):737-737
当前,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法规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随着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是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护理人员在日常的护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学会收集证据和利用证据,为病人的治疗和…  相似文献   

7.
马琳  李锋  张琰 《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10(15):3638-3638
“举证倒置”是指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病理科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的核心,如何应对举证倒置,笔者有以下几点拙思。  相似文献   

8.
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而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高危环节,因此,急诊护士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9.
孙毅  祁锦 《护理研究》2004,18(4):737-737
当前,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举证例置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法规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随着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是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  相似文献   

10.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将医疗侵权诉讼区别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近几年媒体关于医疗侵权方面的报道连篇累牍,接连不断的护患纠纷案件和不绝于耳的各种争论,引发了大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护理工作影响的讨论。辩证地看,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从实践的检验来看,有利也有弊。  相似文献   

11.
2002-04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坏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规定了“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引起医学界的震动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笔者就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及护理工作与之相适应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特殊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签字权的归属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的特别确认,将使医疗机构在原本已经被动的医疗风险诉讼中因承担了主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困难的举证责任而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也就是说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要承担败诉的风险。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加大了医务人员的责任。在这种形势下,进行特殊医疗活动(指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前完善特殊医疗活动知  相似文献   

14.
陈人骏 《江西医学检验》2003,21(2):100-101,103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一部分有关当事人举证条款中,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第四条第八款明确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  相似文献   

15.
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肖又姑 《护理研究》2006,20(17):1580-158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第八款中确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作为举证材料的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讨医院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分析医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医疗侵权的主要证据类型和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的分配等。结果医疗侵权纠纷中确立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医患双方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等地位,较好地解决了医疗侵权诉讼中患者有理无据的问题。结论正确处理医疗侵权诉讼中的责任举证问题,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更有助于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建立医嘱执行单规范护理行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使医护工作者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责任和压力。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举证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院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如果各项护理工作不够完善,易导致护理纠纷和差错。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院根据安徽省卫生厅编写的“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临床上应用了医嘱执行单,并作为病历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8.
高护生对举证倒置了解程度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般实行“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对于一项诉讼 ,一般都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如原告不能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由于某些特殊情况 ,法律规定 ,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指明的事实 ,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就叫“举证倒置” ,主要是体现法律对弱势一方的保护。而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部分实行举证倒置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执行。为培养学生的法律安全和安全防范意识 ,本文对浙江大学医学院护理系 12 3名学生进行了一次有关举证倒置等有关…  相似文献   

19.
特殊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签字权的归属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曾德春  官德容  雷正元 《护理研究》2004,18(21):1970-19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的特别确认 ,将使医疗机构在原本已经被动的医疗风险诉讼中因承担了主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困难的举证责任而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1] 。也就是说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 ,要承担败诉的风险[2 ] 。 2 0 0 2年 9月 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 ,加大了医务人员的责任[3 ] 。在这种形势下 ,进行特殊医疗活动 (指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 )前完善特殊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的签字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医疗纠纷案件中 ,…  相似文献   

20.
提高护理文书质量防范护理纠纷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等护理文件纳入到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的客观资料范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护理文件作为病历的一部分,是医疗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的法律文件。但目前护理文件书写并未引起全体护士的足够重视,存在着许多潜在的法律问题,成为护理纠纷的潜在隐患。1护理文件书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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