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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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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1 资料来源与方法1.1 上海市长宁区1996年~1998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及食品卫生统计报表。1.2 回顾性调查分析方法。2 结果与分析2.1 概况:上海市长宁区38.8平方公里,人口61万,食品卫生专兼职监督员67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近三年在2062户至3290户之间变动。1996年~1998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52484户次,处罚1185户次,平均处罚率2.3%,其中1996年处罚率2.8%,1997年1.9%,1998年2.2%。2.2 按行业分类:1996年~1998年,因违反《食品卫生法》受行政处罚案例,按行业分类统计,见表1。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都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食品卫生监督的依据和准绳。 执法监督案件分析 曹汉元收集整理了塔城市1985~1990年的899例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其中违反《食品卫生法(试行)》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分别占违法案例的33.8%和25.3%,居第  相似文献   

3.
1994年以来,丹徒县食品卫生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全县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1)严格执法,把监督监测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监督:1994年以来,我们对全县2622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20623户次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为100%,年平均监督户次数为3.7户次。审发卫生许可证1442份,换核证4062份。换核健康  相似文献   

4.
<正> 自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至1988年五年来,我们在对市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摊贩的监督检查中,对其有违法行为1523户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处罚1829户次,在1523户中,被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有369户。为能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找出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现将五年来违法案例处罚及重复处罚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资料来源方法: 对1983年7月1日至1988年6月30日存档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体摊贩罚款凭证、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记录及违法案例专档案卷逐一登记,并按表一——表八之项目填表统计。见表一——表八。  相似文献   

5.
泗阳县卫生防疫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1986—1991年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监督3455户次,作出行政处罚457起,现将处罚案例分析如下: 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我县1986—1991年食品卫生行政处  相似文献   

6.
食品卫生处罚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 ,及时总结分析全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将有利于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推动我省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资料来源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 2 0 0 0年及 2 0 0 1年度浙江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统计年报表。结  果1  2 0 0 1年度全省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80 2 79户 ,全年监督户次数为 92 990 1,平均监督户次数为 2 4 5。受行政处罚的有 14 2 86户次 ,平均处罚率为 3 76 %。其中温…  相似文献   

7.
违反食品卫生法构成要件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食品卫生法(试行)》实施以来,食品卫生管理由行政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近年来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不断增多,违法行为复杂多样,给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带来了各种新问题。为了确认某种行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构成违反食品卫生法,就应具体分析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构成要件(以下简称违法构成要件)。现就共同的违法构成要件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为总结实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经验,探索食品卫生执法工作中的规律,研究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重大行政行为的发生情况,收集整理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期间1983~1993年济宁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重大违法行为案件174例,报告如下:1 资料来源及方法重大违法行为是指《食品卫生法》试行期间,济宁市、县两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情节较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中,每次罚款金额500元以上;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价值1000  相似文献   

9.
福建省目前有食品卫生监督员527名,1999年共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8 329户,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各类行政处罚共有28 311户次,其中警告、责令改进的16 803户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 588户次,共214.4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取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 519户次;责令销毁、收回已售出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2 334户次,共102 321 kg,见图1.现根据我省各地违反<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案例的分析,将较常见的问题提出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嘉兴市1986—1995年食品卫生监督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目的是强化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监督执法力度主要取决于监督覆盖面与监督处罚情况。为了解多年来的监督执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现对嘉兴市1986~1995年十年的食品卫生监督情况进行一次回顾性的分析与评估。一、资料来源与分析方法由市站档案室提供1986~1995年全市食品卫生监督情况法定年报表。根据历年全市食品卫生监督情况年报表的各项数据,计算食品卫生监督复盖率和处罚率,并加以对比分析,对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粗略的评估。二个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监督复盖率=实监督户数/应监督户数×100%监督处罚率=处罚户次数/监督户次数×100%  相似文献   

11.
本文总结潮州市1986~1990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共立案处罚564例,三种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案例数无明显差别;罚款和警告并限期改进是行政处罚的主要项目,逾期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例,未出现不服处罚向法院起诉情况。分析了违法案由、违反《食品卫生法》第六、甘六条占主要比例,食品零售摊店违反第七条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对今后搞好食品卫生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谈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量罚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卫生防疫站(518020)张风雷《食品卫生法(试行)》第37条只笼统地规定了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予6项行政处罚内容,无形中授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食品卫生监督中如何正确应用自由裁量权,做到量罚合...  相似文献   

13.
<正> 《食品卫生法》颁布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加强了行政执法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了《食品卫生法(试行)》(下称试行法)所规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偏轻、法律责任形式单一、可操作性较差的特点。但现行《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加药问题法律规章规定不一致、对临时控制措施能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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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罚在食品卫生法试行阶段具有适用范围广、频次效率高、行政争议少等特点,尤其适用于边远农村和交通不便的山区。新的食品卫生法确立了执法主体,健全了执法体制,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对食品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对现场处罚适用范围和种类等只字未提。鉴于目前工作需要,总结十几年执法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 ,本文对目前食品卫生现场处罚的适用对象、范围、种类、可能存在问题及相应措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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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起食品卫生违法案例分析王富江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濮阳市组织实施了九六年夏季全市食品卫生大检查。本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74家,处罚违法经营单位378户。现将上述378起食品卫生违法案例分析如下:从违反《食品卫生法》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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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水平,现将本市从198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十年中,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报告如下:一、材料和方法材料:材料来源于1984—1993年,十年中所有立案处罚案例档案。  相似文献   

17.
自从1983年7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来,至1987年底,我们对湖州市郊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和生产厂家,先后共检查11017户次,结果受罚的有160户次,受罚率为1.5%。其中国营企业23起,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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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下称《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下称食监机构)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查处了大量的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件(下称违法案件),食品卫生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但是,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违反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程序,对违法案件的管辖没有具体规定可循,各级食监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违法案件管辖权容易引起争议,造成对一些管辖不明的案件推诿不办,也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使违法者逍遥法外,造成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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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至四十一条中,对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损害赔偿和量刑根据,违法而造成后果者,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法者必须承担的、强制性的义务。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八章,违反食品卫生法而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即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处罚 《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六种行政处罚:(1)警告并限期改进;(2)责令追回已售出的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食品卫生法》第七条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的第十二类食品);(3)没收或者销毁禁止生产的经营食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中第三十九、五十三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违反本法而且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时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罚。对这类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第310号令《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移送。在实践中涉嫌犯罪的食品卫生案件移送时较难把握,就荆州市移送的几起案件所出现的情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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