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指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从某种角度上讲,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与广大的医务人员有着密切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对医疗卫生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反映越来越强烈,医务人员如何规范自己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律意识,成为当前医疗卫生系统亟待改革的重要课题。1新形势下医患关系的法学分析人总是要生病的,生病了去看医生这是必然规律,解除生病的痛苦,是医生的天职。医患双方的交往构成了社会、心理、法律的关系。我们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对医患关系在法学的高度进行新的认识。1.1医患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所谓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它是由法律规范、权利主体、法律事实三个要素构成的[1]。医患关系中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颁布或认可的,医患双方在提供和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就现阶段而言,它应该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执业医师法》等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  相似文献   

2.
人身自由作为公民享有其它自由和权利的前提,并不是一项绝对权利,如果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个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机关可在一定的程度内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但公权力基于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应遵循的四个准则:一、限制主体必须适格;二、必须有相应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依据;三、限制行为符合正当程序要求;四、限制行为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公安机关以收容教育的方式剥夺卖淫嫖娼人员的人身自由与上述四个准则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收容教育制度面临着合法性的危机。  相似文献   

3.
郑雪倩 《中国医院》2002,6(5):60-63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俗称民告官。 《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通过,1990年4月1日施行。行政诉讼中所涉及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4.
卫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卫生行政主体(卫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特定的相对人(接受卫生行政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或特定的事项为对象所做出的影响相对人权利和利益的行政处罚、裁定或处理决定等行政行为。卫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予以正视并且要实现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5.
曾予  何莉 《医学教育探索》2009,8(8):965-968
医疗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医方和患方。医疗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医疗行为。医疗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6.
国内外患者权利立法的比较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患者权利的渊源 患者权利是指患者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全过程中享有的为道德、法律及习俗所认可的正当利益,并以法律、道德及习俗所确定的资格、赋予的力量、在界定的自由度内自由地主张的一种利益.患者的权利一般包括法律上的权利和道德上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患者所享有的权利,道德上的权利足指患者在道德伦理上所享有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道德上的权利则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实现.  相似文献   

7.
行政许可是指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对申请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从而许可或不许其从事某种特定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政府直接干预经济、干预市场的行为。这种方式由于长期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转形态,在市场经济下表现出严重的弊端,造成国家权利部门化,部  相似文献   

8.
恶意是无正当理由故意导致他人损害的不当动机。恶意不同于故意,恶意是动机的一种,故意是直接导致法律后果的主观状态,是引起某种确定的直接结果的意图。恶意行为包含故意行为,故意行为未必是恶意行为。英美法系侵权法通过判例发展恶意侵权,大陆法系通过对侵权法一般条款进行法律推理发展恶意侵权。一般侵权责任中,恶意是判定过错和损害赔偿范畴的重要考量因素。恶意是恶意诉讼、恶意通谋、滥用职权以及恶意抢注商标等具体恶意侵权类型的构成要件,不当动机和滥用权利使这些恶意侵权区别于一般侵权和其他特殊侵权类型,使形式合法的行为变为实质非法行为。好的动机不能使非法行为合法化,行为人行使权利的根本目的是造成他人损害时,该种恶意动机能够使形式合法的行为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9.
论临床实习中医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临床实习关系到医学生的培养质量,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医学院校的扩招、临床教育资源的不足、特别是临床医学生法律地位不明确、临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现象的出现,使得临床医学生的受教育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影响到卫生事业的发展,因此应加强对医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阳性强化疗法是行为治疗的一个类别。它是以条件反射为依据,并基于这样一条行为原理,使一种行为得以持续,一定意义上是在被它的结果所强化。故要保持某种良好行为,就得强化它的结果;要改变某种不良的或不适当的行为,就得改变它的结果。阳性强化疗法就是要通过阳性(正性)强化(使用奖励)过程塑造良好的社会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11.
医患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患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医患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历来有三种看法:①医疗行为行政关系说。有学者认为医患关系除了行为主体和诉讼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不符合之外,其他特征都与行政法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患者对医学方面知识的缺乏,  相似文献   

12.
《法律基础》是高等学校“两课”教学的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但是,在我们的宣传和现实教学过程中,较少重视个体权利意识的培育,而是以义务为重心,我们注重的是服从教育,只强调义务和忽略或轻视权利,片面强调学生守法,强调学生作为公民应履行的各种义务,而对公民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则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笔者认为,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的重点应放在树立学生的权利观念上,法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提高法律意识,首先应当提高权利意识,权利意识的弱化,法律意识必然淡漠,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要变单纯的守法教育为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1权利意识的内涵权利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是一种特殊的意识,是指特定社会的成员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认知、主张和要求利益与自由的社会评价。权利意识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自我意识和人的自主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确认方式,是人的自主性权能表现,因人作为主体,首先在于他能够在思维中把握自己的存在,认识到自身的主体性价值即具有自我确证的自我...  相似文献   

13.
(1)订立协商协议书应符合民事法律规范。《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订立协议时,医方主体应是医院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患方主体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或其代理人,否则应为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或者患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书方可有效。协议书的内容应是双方内心真实意愿表达,并应当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则为无效协议。(2)防止无效协议的生成。《民法通则》第…  相似文献   

14.
医疗法律关系的定义按照法律关系的一般概念,医疗法律关系的定义是“医疗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这个定义出发,医疗法律关系至少包含了以下内容:①因健康原因或生理原因就医的自然人与医疗实体间发生的法律关系;②医疗实体间的医疗协作关系;③医疗实体机内部管理关系。不难判断,上述定义所给出的医疗的医疗法律关系是一类由民事的,经济的及其他方面综合而成跨部门的法律关系。因此,这是广义的医疗法律关  相似文献   

15.
1医德态度与医德医风的关系 态度是指个人对某一对象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包括认知、情感、意向等成份。心理研究表明,面对一个对象人们会作出赞成或反对、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同时还会表现出一种反应倾向性,即心理学上的定势作用也就是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从而对人的行为发生指导性、动力性的影响。端正的态度会使主体对某一对象有一个正确的评价和定势作用,从而导致正确的社会行为。不端正的态度会使主体对某一对象有一个不正确的评价和定势作用,从而导致不正确的社会行为。 医德态度就是医务人员个人对医德的看法、情感及行为意…  相似文献   

16.
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存在的权利冲突及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祎  宋儒亮 《中国医院》2010,14(4):45-48
通过三个医学实习生教学及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的医师诊疗带教权、实习生受教育权、患者生命健康权三方权利冲突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介绍了三种权利的含义及竞合,并提出了维持三种权利和谐的策略和建议,达成三者和谐的权利关系。  相似文献   

17.
安乐死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对传统医学、传统伦理、传统法律的一种挑战。笔者认为,安乐死是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医疗权就是处理人体与生命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在有利期望的前提下进行;安乐死法律关系区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在于:通常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指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安乐死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却是特指患者的生命或健康权。  相似文献   

18.
国际承认是承认国通过一定形式,确认新国家或新政府已经产生的现实并准备与之建立正式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1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1.三国家承认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承认是国际法承认的主要对象。关于国家承认,主要有两种学说:即构成说和宣告说。构成说认为:只有承认才使新国家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才有资格参加国际关系,否则,一个国家即使完全符合国际法主体的条件,仍不得成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和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这种学说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用上也将导致法律上不可容许的后果,使它成为超级大国、霸权主义歧视或排斥…  相似文献   

19.
试论患者权利的法律保护何国平当前,尊重患者权利已成为现代医学发展的一个价值取向。然而,对于患者权利来说,“尊重”只是一种医德行为,其本身缺乏强制力的保证。因而如何给患者权利以法律保护,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目前对患者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无论在理论...  相似文献   

20.
试论医药科技查新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赋予的关于智力活动成果的权利,即法律规定人们对于自己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