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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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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武汉市农村生活饮用水中污染物浓度水平,并通过健康风险评价初步评估水体污染物对成人及儿童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度。 方法 对2017年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17个指标的浓度进行调查,并利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进行健康风险评价。 结果 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5种化学致癌物和12种非致癌物所引起的成人和儿童总健康风险分别为2.58×10-5/a和3.61×10-5/a,其中化学致癌物的健康风险值大于非致癌物的健康风险值,占总健康风险的99.99%。化学致癌物所致成人和儿童的健康风险值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铬(六价)>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非致癌物所致成人和儿童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铅>氟化物>铜>汞>硝酸盐>锰>铁=锌>硒>氰化物>氨氮>挥发性酚。化学致癌物和非致癌物对儿童的健康风险均高于成人。 结论 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污染物所致成人和儿童总健康风险在美国环保局和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度(1×10-4/a和5×10-5/a)范围内。  相似文献   

2.
目的评估金华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健康风险水平,为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提供依据。方法于2016—2018年采集金华市涉农乡镇2 032份饮用水水样,按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检测砷、镉、六价铬、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5种化学致癌物,以及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铝、铁、锰、铜、锌和氨氮12种非致癌化学有毒物质,采用美国环境保护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估模型评估这17种化学物通过饮水途径产生的健康风险。结果 17种化学物通过饮水途径产生的总体健康风险为34.81×10-6/a,其中5种化学致癌物的总致癌风险为34.80×10-6/a;12种非致癌化学有毒物质的总非致癌风险为6.65×10-9/a。5种化学致癌物的致癌风险占总体健康风险的99.98%,其中六价铬的致癌风险占总体健康风险的89.93%。完全处理、部分处理和未处理的水样的总体健康风险分别为31.68×10-6/a、34.78×10-6/a和34.77×10-6/a;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总体健康风险分别为34.79×10-6/a和34.82×10-6/a。结论金华市农村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经饮水途径产生的总体健康风险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六价铬致癌风险相对较高,需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化学污染物健康风险。方法对济南市10个区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末梢水进行分析,并采用美国环保署(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用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经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砷的致癌风险度为3.29×10-6,6种非致癌化学物总的个人年健康风险为1.90×10-7。其中非致癌化学物风险度大小顺序为硝酸盐铁氟化物锰氨氮。结论济南市农村集中式供水砷的致癌风险处于较低水平,硝酸盐和砷是济南市农村饮用水首要控制污染物。  相似文献   

4.
目的 评价南京市饮用水中重金属的健康风险及其空间分布特征。方法 2019年1-3月对南京市207份饮用水样品中5种重金属(As、Cd、Cr6+、Pb和Hg)进行检测,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PA)推荐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重金属通过不同途径(饮水和皮肤接触)在不同人群(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中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评价,并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对风险的空间分布进行探索。结果 南京市饮用水中5种重金属含量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其致癌风险顺序为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风险较高的地区为雨花台区、浦口区、建邺区、秦淮区和鼓楼区;非致癌风险顺序为儿童>成年男性>成年女性,各金属的风险值Pb>As>Cr6+>Cd>Hg。结论 南京市饮用水中5种重金属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在EPA推荐的人群可接受风险值范围内,但部分地区儿童致癌风险值超过了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范围(5×10-5),As和Pb为南京市饮用水健康风险的主要风险因子,应在饮水风险管理中优先关注。  相似文献   

5.
目的 了解江苏省城市饮用水中氯化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卤乙酸暴露水平,评估饮用水中氯化消毒副产物经口摄入途径对人体健康潜在危害,为制定饮水安全保障政策提供参考.方法 2017-2019年,选取全省氯化消毒的市政水厂51座,在枯水期(3-5月)、丰水期(7-9月)采集出厂水、末梢水192份,检测水中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卤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暴露水平,使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氯化消毒副产物经口摄入途径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 所有水样氯化消毒副产物检出值均低于国标限值.氯化消毒副产物对成年男性、成年女性、儿童终身致癌风险分别为3.13×10-5、3.16×10-5、2.91×10-5,其中二氯一溴甲烷致癌风险最高,对成年男性、成年女性、儿童致癌风险分别为1.12×10-5、1.13×10-5、1.04×10-5,分别占总致癌风险的35.78%、35.76%、35.74%.副产物终身致癌风险液氯消毒高于次氯酸钠消毒,末梢水高于出厂水,丰水期高于枯水期.对成年男性、成年女性、儿童非致癌风险健康危害指数分别为7.30×10-2、7.40×10-2、6.80×10-2,其中三氯甲烷非致癌风险最高.结论 江苏省城市饮用水氯化消毒副产物终身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是风险管理重点指标.  相似文献   

6.
目的 初步评估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部分项目健康风险,为饮用水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方法 于2016年对全市农村饮用水铬、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铅、铜、汞、铁、锌、铝、硒、锰、氰化物、氨氮、氟化物、硝酸盐17个项目进行检测,应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对上述项目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 17个项目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健康风险为2.92×10-5/年,水中化学致癌物所致的健康风险度大于非致癌物质所致的风险度,占总风险的99.96%。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铬(VI)>砷>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2.59×10-5/年 - 3.92×10 - 9/年之间。非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铝>铜>氟化物>铅>硝酸盐>锰>汞、铁>锌>硒>氰化物>氨氮,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6.32×10 - 9/年 - 6.52×10 - 12/年之间。结论 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健康总风险低于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5×10 - 5/年,应把饮用水中致癌物,特别是铬(VI)作为优先管理对象。  相似文献   

7.
目的 对驻疆部队饮用水中主要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为确保驻疆部队饮水安全提供依据.方法 在对新疆部队饮用水主要污染物进行检测的基础上,建立水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利用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污染物通过饮用水途径所致健康风险作出初步评价.结果 2010年新疆部队饮用水中Cd、Cr6+、As化学致癌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3× 10-5、3×10-4、1.6× 10-3mg/L;F、Pb、Hg等非致癌化学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1×10-3、5.8×10-5、0.435 mg/L,均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2007年相比,2010年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呈下降趋势,非致癌化学物所致健康风险则呈上升趋势,但均未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结论 新疆部队饮用水中各类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均风险水平均低于ICRP推荐的限值,主要风险因子为化学致癌物As,非致癌化学物的影响小.  相似文献   

8.
广州市主城区饮用水中“三氮”含量及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广州主城区饮用水中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氮含量,并评价其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方法 于2010年12月,检测广州市主城区(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海珠区)饮用水水样中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氮的含量,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 广州主城区饮用水中氨氮、亚硝酸盐含量的最高值分别是标准的14.40、21.83倍,超标率分别为50.0%,53.3%;硝酸盐氮含量均合格.各区总年均风险介于0.177× 10-8~2.169×10-8/a,均值为1.064×10-8/a,远低于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水平标准(5.0× 10-5/a).广州主城区饮用水中的健康危害个人年平均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亚硝酸盐(0.952× 10-8/a)>氨氮(1.090× 10-9/a)>硝酸盐氮(0.276×10-10/a),且以亚硝酸盐为主;各主城区饮用水的健康危害个人年平均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荔湾区>白云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海珠区.结论 广州市主城区饮用水中氨氮、亚硝酸盐污染较严重,但不会对暴露人群引起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9.
[目的]评价某市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中化学污染物对人群带来的健康风险大小,为政府环保部门的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该市A、B、C、D、E 5个边远郊区所辖的1 945个行政村进行饮用地下水抽样调查,计算各区饮用地下水中砷、氟化物、硝酸盐、铁、锰的平均浓度,采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地下水中的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作初步评价。[结果]该市农村地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终生患癌风险为6.05×10-5;非致癌风险中,砷、硝酸盐、氟化物、锰、铁的终生健康危害指数分别为1.34×10-1、1.75×10-1、1.29×10-1、2.78×10-1、1.68×10-1。A、B、C、D、E区地下水中砷的个人终生患癌风险分别为2.08×10-5、0、1.25×10-5、8.99×10-5、1.03×10-4。均超过了USEPA推荐的可接受的致癌超额危险度1.0×10-6。各地区个人终生患癌风险排列顺序为E区﹥D区﹥A区﹥C区﹥B区。[结论调查地区饮用地下水的健康风险主要来自化学致癌物,需对农村地区饮用地下水中致癌物污染优先治理。  相似文献   

10.
目的评价某市饮用水中砷等10种污染物经饮水途径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为饮用水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2017年根据某市市政水厂的供水范围,选择128个监测点开展监测,分别于丰水期和枯水期各采集128份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浓度检测。运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四步法定量分析我国某市饮用水中As、Se两种类重金属、Cd、Cr(Ⅵ)、Pb、Hg、Cu、Zn等6种重金属及CHCl_3、CCl_4两种有机物的非致癌风险值和致癌风险值。结果某市饮用水中上述十种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达标率100%。居民经口摄入自来水非致癌总风险值为0.122,处于可接受范围内;致癌总风险值为2.59×10~(-5),有致癌风险。其中砷的暴露对非致癌风险和致癌风险贡献率均最大,三氯甲烷的致癌风险也高于10~(-6)的可接受风险。末梢水和二次供水中铜的风险值要高于出厂水,锌风险值要低于出厂水;丰水期总致癌风险要高于枯水期;深度处理的水样其非致癌总风险更小。结论某市饮用水中经饮水途径暴露As等10种污染物产生的致癌风险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其中砷的健康风险最高。  相似文献   

11.
目的 对武汉市饮用水中有机污染物含量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方法 2013年至2017年,采集武汉市中心城区市政出厂水48件,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51种有机污染物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含量,运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风险概率评价。结果 共检出18种有机污染物,检出率高的污染物依次为三氯甲烷、PFOA、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三氯乙醛、二氯甲烷。有机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致的非致癌风险为3.53×10-12~1.14×10-9年-1,致癌风险为2.52×10-9~1.92×10-6年-1,其中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氯甲烷的风险值之和占总风险值的比重大于85%。PFOA通过饮用水途径所致的非致癌风险与二氯一溴甲烷相当,仅次于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氯甲烷。结论 武汉市饮用水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有机物污染;有机物通过饮水途径所致非致癌健康风险可忽略,致癌健康风险低于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但高于瑞典环境保护署、荷兰建设和环境署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氯甲烷是健康风险值的主要贡献者,应作为饮用水风险管理的重点对象。  相似文献   

12.
目的 监测饮用水中卤乙酸污染状况,并对其健康风险进行评价,了解K市人群通过饮水途径可能引起的健康风险。 方法 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GB/T 5750-2006)对K市市政水厂出厂水卤乙酸进行监测,利用美国国家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价。结果 K市饮用水二氯乙酸、三氯乙酸致癌风险范围分别为3.33×10-6~1.38×10-4、1.12×10-6~1.91×10-4,二氯乙酸致癌风险占比最高;非致癌健康危害指数分别为1.67×10-2~6.90×10-1、8.34×10-4~1.42×10-1,三氯乙酸对非致癌健康危害风险贡献最大。结论 K市应重视长期暴露于饮用水中消毒副产物卤乙酸引起的潜在健康风险,降低水中卤乙酸类消毒副产物对人群的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13.
目的 评价典型重金属污染地区学龄前儿童镉(Cadmium,Cd)暴露健康风险.方法 采集某典型重金属污染地区土壤样本和蔬菜可食用部位并检测其Cd浓度,查阅当地空气、小麦、水稻和水的Cd浓度,通过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当地学龄前儿童的Cd暴露健康风险,分别采用危险系数(hazard quotient...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北京市朝阳区不同供水方式饮用水中某些金属元素暴露水平,评价其对人群健康的潜在风险,为生活饮用水监测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选取2015-2017年市政管网末梢水和农村自备井集中式供水的末梢水,共计1404件水样的检测结果,用美国环境保护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Pb、Cr^6+进行致癌风险评价,对Hg、Cu、Mn、Zn、Fe、Al进行非致癌风险评价。结果朝阳区由饮用水途径暴露的金属元素非致癌健康风险商值均小于1,非致癌风险排序为Hg>Fe>Mn=Cu>Al>Zn;Cr^6+和Pb的致癌健康风险分别是3.48×10^-5和7.39×10^-7,致癌健康风险排序为Cr^6+>Pb。结论朝阳区人群暴露于不同供水方式的饮用水中8种金属元素的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致癌健康风险以Cr^6+为主,在可接受范围内。  相似文献   

15.
目的 评价呼和浩特市地区饮用水中重金属对健康的潜在危害。方法 对呼和浩特市2018年饮用水中的10种重金属进行检测,并应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重金属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评价。结果 440个样品中,砷合格率93.86 %,铁合格率99.55 %,锰合格率99.09 %,其他金属全部合格。重金属的非致癌总风险为5.8942×10-9,致癌总风险为4.4988×10-5,总的健康风险为4.4994 ×10-5,金属致癌的风险排序为:铬(六价)>镉>砷,非致癌风险最高的金属为:砷>铜>铬(六价)。呼和浩特市农村水的致癌总风险和非致癌总风险均高于城市水(Z=-3.323,P=0.001;Z=-4.811,P<0.0001),出厂水、二次供水和末梢水致癌总风险间存在显著差异(Z=12.82,P=0.002);丰水期的健康总风险高于枯水期(Z=-3.122,P=0.002);丰水期的致癌总风险高于枯水期(Z=-3.939,P<0.0001)。结论 呼和浩特市2018年致癌健康风险超过EPA评价标准,有一定风险,非致癌健康风险远低于评价标准。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南昌市主城区饮用水中消毒副产物种类、分布,并评价其潜在健康风险。方法 于 2015年枯水期(11月)、2016年丰水期(6月)采集南昌市主城区 8家市政出厂水水样 16份 ,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 2006)检测水样中 13种消毒副产物含量;运用美国环保局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消毒副产物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结果 出厂水中消毒副产物浓度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2006),卤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和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是南昌市主城区饮用水中主要消毒副产物。消毒副产物在丰水期浓度是枯水期浓度的4.16倍,丰水期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甲烷浓度高于枯水期,枯水期二溴一氯甲烷浓度高于丰水期(均P<0.05)。消毒副产物引起的致癌风险为2.83×10 - 5/年~7.98×10 - 5/年,中值5.91×10 - 5/年,非致癌风险为6.21×10 - 2/年~1.86×10 - 1/年,中值为1.22×10 - 1/年。致癌风险主要来自二氯乙酸、三氯乙酸和二氯一溴甲烷,丰水期以三氯乙酸和三氯甲烷贡献最大;枯水期以二溴一氯甲烷和二氯一溴甲烷贡献最大;而二氯乙酸对非致癌风险贡献最大。结论 卤乙酸和三卤甲烷是南昌市主城区饮用水中的主要消毒副产物,出厂水中消毒副产物引起的致癌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但需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丰水期消毒副产物浓度应该得到控制。  相似文献   

17.
目的 评估2015年重庆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中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的潜在危害,为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择22个区县,每个区县选择70%的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于2015年丰水期采集出厂水水样,按照美国环保署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17项化学污染经饮水途径所致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 重庆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年均健康总风险为1.59×10-6(a-1),非致癌健康风险占总风险比例不到1%,风险主要来源于水中化学致癌物铬、砷和三氯甲烷,占健康总风险的比例依次为48.5%、45.4%、5.2%;重庆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健康风险在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范围5×10-5(a-1)内,但又略超过瑞典环境保护局规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10-6(a-1)。结论 重庆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健康总风险超过了瑞典环保局推荐的可接受风险水平,需要引起重视。对于健康总风险超过1×10-6(a-1)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要继续加强对相应化学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在重庆市农村集中式供水风险管理中,应优先控制的污染指标依次为铬、砷及三氯甲烷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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