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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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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卫生》2010,(1):20-20
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在昆明市进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要求,昆明市积极开展调研和论证,于2009年4月10日下发了《昆明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0《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可以在规定区域范围内1个以上3个以内(含3个)执业地点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医疗机构发展迅速,其分科越来越细,很多医疗机构实现了二级分科。但是,现有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基本上是十年前核发的,大多核发到一级科目。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又对医疗机构自身发展造成了不必要的限制。针对这一问题,潍坊市卫生局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需要,从整顿执业许可入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从源头上取缔非法行医。  相似文献   

3.
1案例介绍 某中医门诊部是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营利性专科门诊部,于2004年6月17日开业。法定代表人是赵某某,核准科目为中医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针灸)、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科。2004年12月8日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该门诊部涉嫌“医托”的第一件举报;2006年2月~5月,涉嫌“医托”举报达46件,占辖区同期所有举报40%,占同期医疗执业举报46%。2005年3月~2006年4月,区卫生局对其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改变名称、医疗废物管理违规等行为进行了8次行政处罚。2006年5月18日,市卫生局以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情节严重),给予该门诊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该门诊部拒不交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5月23日区卫生局发出注销通知书,因拒绝签收,请当地居委干部见证签字后留置送达。同日将吊销和注销决定函告工商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相似文献   

4.
《中国卫生政策》2006,(4):62-62
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向全市医疗机构明确提出“七不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并指出,凡是发现有违反“七不准”的行为,将依法受到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严厉处罚,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相似文献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维平 《社区卫生保健》2005,4(4):264-264,26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常规工作,2001年起实施。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多元化办医形式如民办、个体、合资医疗迅速发展,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增加了工作强度及难度。根据校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校验间隔期满3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上一年度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考核结果或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向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手续。  相似文献   

6.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医院品牌管理需要重视,多点执业也将这一问题展示得更清晰。2010年12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2011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具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2006年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合重庆市、江西省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地区中的739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相似文献   

8.
京城多点执业曲折破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月1日,北京市继云南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地之后启动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根据《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然而,制度启动的第一周便遭遇了"媒体热追、医生淡定"的局面,直到3月7日,在北京市卫生局的邀请下,来自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等5家医疗机构的院长带领本院医生分别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签署了多点执业协议书,制度方始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尽管破冰之旅已然起航,但进展似乎并不顺利。3月18日,笔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工作人员处得知,多点执业申请登记没有新的进展。艰难的开局,折射出新政策给政府和医院带来的诸多挑战,其中最大的难题莫过于: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如何分配医生资源才能真正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人事、薪酬、权责、保障等制度方面的规则又应如何细化?  相似文献   

9.
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指出,在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相似文献   

10.
随着《行政许可法》在2004年7月1日的实施,其所确立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原则,有必要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实施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拟引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剖析当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丁珠林 《中国卫生》2014,(12):30-31
<正>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一直被视作深化医改的一项重大举措。无论新年伊始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多点执业意见,还是不久前被称作截至目前最为大胆、条款具体的《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还是8月1日已正式执行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以及时任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廖新波在其博客上发布的《医师多点  相似文献   

12.
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框架下,医师和医疗机构并不是平等合作的关系,理论上医师是隶属于医院的资源,医师到另一所医疗机构执业并非只是医师分别和两所医疗机构之间的单边关系,还涉及到两所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转移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区医学》2009,(3):48-4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 (?)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建、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可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相似文献   

15.
在新的医改方案中提出,将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并将其列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是符合实际和医生职业特点,将使患者、医生和医院多方受益的一项制度安排,但在具体操作上还有待规范和探索。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新版《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从8月起,北京注册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多点执业的地点和数量不再设限,取消医疗机构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多点执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18.
《中国卫生》2008,(1):62-62
卫生部医政司近日就《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规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9.
医生多点执业改革破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将“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自此,医生合法多点执业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20.
《中国卫生》2010,(4):5-5
今后,医院能否设立血透室将不再自己说了算,而必须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日前,卫生部下发通知,首次对单独的院内科室提出实行执业登记准入管理的要求。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三级医院血透室至少要配备10台血透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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