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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矿工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及伤残度分级标准初探邢娟娟,孙学京,刘绍玉,李唐我国煤矿有近200万职工在噪声污染的环境中工作,许多矿工由于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而导致职业性噪声聋。我们结合煤矿职业性噪声危害的调查和防治工作的实践,对有关煤矿工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  相似文献   

2.
目的 提高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水平,探讨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依据。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7年12月至2014年1月受理的127例申请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病例。 结果 127例病例中,1例诊断为职业性重度噪声聋,7例诊断为职业性中度噪声聋,19例诊断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71例诊断为职业性噪声接触观察对象。29例未被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的病例中,24例为伪聋或夸大性耳聋,5例为其他疾患。 结论 在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劳动者作业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并根据纯音听力测试并结合其他客观测听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3.
职业性噪声聋是劳动者因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听力损失,噪声是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除了可以引起听力损失,还会影响身体其他机能。因此,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至关重要。文章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的分子机制、易感基因的筛查及临床防治手段等方面综合分析职业性噪声聋的研究进展,为寻找有效的职业性噪声聋防治方法提供线索。  相似文献   

4.
目的 通过回顾疑似噪声聋病例的诊断过程, 分析未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的原因, 为噪声的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提供参考。
方法 采用听力检查、职业卫生学及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法, 对2015年3月《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实施以来收治的83例疑似噪声聋患者进行诊断。
结果 83例疑似职业性噪声聋者中, 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47例(占56.6%), 其中重度噪声聋2例, 中度4例, 轻度41例。36例(占43.3%)诊断为无职业性噪声聋。未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的原因, 主要有纯音听力测试结果不符合诊断标准、伪聋或夸大性聋、接触噪声时间不足3年、药物中毒性耳聋等。
结论 在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中, 诊断医师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懂得识别伪聋或夸大性聋, 注重结合客观听力检查结果综合分析, 同时也要重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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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的研究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相关的听力异常的影响因素,并对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待确诊者与非疑似者之间的差异进行研究。方法 2016年9月—2017年9月,本研究选取了上海市中冶医院进行职工健康检查的29 144名职工为研究对象,采用χ2检验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了各因素对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相关听力异常的影响。结果在29 144名行电测听检查的职工中,高频听损率约13.5%,较好耳语频(500、1 000、2 000 Hz)与高频4 000 Hz听阈加权值异常率约7.9%,达到职业性噪声聋听力异常率约5.3%;男性、饮酒、高血压、接触职业暴露(噪声、粉尘和烟尘)、职业暴露未接触高温、体质指数越大以及年龄越大可能是职业性噪声聋诊断中听力异常的危险因素(P0.05)。病例对照结果表明,饮酒及年龄较大是发生疑似职业性噪声聋的危险因素(P0.01)。结论饮酒和年龄较大是职业性噪声聋诊断中听力异常以及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发生的危险因素,提示应加强职工对噪声的防护,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并按时进行健康监护。  相似文献   

6.
职业性噪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导致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噪声引起的永久性听阈位移早期常表现为高频听力下降,随着病损程度加重,逐步影响到语言频段听力。工业噪声一般为混合型噪声或高频噪声,单纯接触低频噪声较少。本文报道接触高强度低频噪声致听力下降职业病鉴定一例。  相似文献   

7.
正职业性噪声聋是常见的职业病之一[1]。近年来,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劳动者日益增加,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则可能进入职业性噪声聋鉴定诊断程序。为发现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鉴定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现对2015年5月—2017年5月参与职业性噪声聋鉴定诊断的22例病例进行回顾分析,以进一步提高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鉴定水平。1对象与方法1.1对象  相似文献   

8.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49-2007)的几点说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49-2007)已取代<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Z 49-2002),于2007年11月30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新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我们根据标准的正确使用说明,针对标准修订过程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诊断机构在开展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问题等与同行进行讨论、交流.  相似文献   

9.
职业性噪声对听力的损害一般引起感音神经性耳聋,而混合性耳聋有传导聋成分存在。本例就是对一长期接触噪声而患有混合性耳聋的患者进行职业性听力损伤的诊断。  相似文献   

10.
<正>职业性噪声聋是指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引起的内耳毛细胞病变而致的感音性听力损失。已颁布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对噪声作业人群的健康监护、噪声性耳聋的诊断和处理起着规范性指导作用。 更多还原  相似文献   

11.
目的对东莞市14 295名职业性噪声接触者听力异常情况进行分析,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根据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东莞市14 295名职业性噪声接触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其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14 295名职业性噪声接触者年龄中位数34.0(14.0)岁,工龄中位数4.1(4.8)年,听力异常、听力损失和疑似噪声聋检出率分别为53.15%、5.20%和0.19%。其中,男性听力异常、听力损失、疑似噪声聋检出率均高于女性(均P0.05);听力异常、听力损失、疑似噪声聋检出率均随着年龄和工龄的增加而呈现上升趋势,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不同行业间听力异常、听力损失、疑似噪声聋检出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听力异常、听力损失和疑似噪声聋检出率最高,分别为64.72%、9.72%和1.67%;各类经济类型企业的听力异常率均高于50.00%,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听力异常、听力损失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东莞市职业性噪声接触者听力状况不容乐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企业、员工均应更加重视职业性噪声问题,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做好预防工作。  相似文献   

12.
目的 探讨职业性重度噪声聋诊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方法 对诊断的两例职业性重度噪声聋患者的资料(包括接触噪声性质、接触年限、听力损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结果 两例病例均存在明确的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伤,但在接触噪声性质、年限以及听力损伤发展过程等方面存在差异,诊断讨论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
结论 对于重度噪声聋目前认知少,诊断难度大,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积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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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目的 通过对1例疑似电工机修工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分析,探析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结论不一致的原因.方法 对该患者的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个体噪声检测、诊断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等资料回顾性研究,依据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由3名医师进行诊断.结果 疑似病例在某公司从事电工作业,间接接触噪声3年10个月,自述入本职前也从事电工机修工作,无上岗前体检资料,2018年在岗体检示双耳部分高频段听力下降.公司提供2017-2019年检测报告提示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85dB(A).因该患者接噪时间较短(约1 h/d),语频听力损失不符合噪声聋特点,不排除其他原因致聋,3名医师中2位同意诊断为无职业性噪声聋.结论 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加强专业学习,以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4.
目的探讨3种听力检测方法联合应用在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过程中的作用。方法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住院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患者共28例,每例患者均行3次纯音听阈测听,2次检测之间间隔3d以上,同时检测听性脑干反应、听性稳态反应1次。综合分析上述检测结果进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结果28例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病例中,经3种方法联合评价后,8例诊断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1例诊断为职业性中度噪声聋,2例诊断为职业性重度噪声聋;17例不能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病例中,5例诊断为观察对象,1例诊断为伪聋,3例诊断为夸大聋,剩下9例为其他原因致聋。若单纯使用纯音听阈测试结果评价,至少还有4例可被诊断为不同程度职业性噪声聋。结论3种方法联合评价职业性噪声聋可明显提高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准确性,有效排除伪聋及夸大聋。  相似文献   

15.
目的 分析某医院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情况, 对其诊断要点进行总结, 为提高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准确率提供参考。
方法 对2008年1月至2016年10月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50例病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分析其在工种、年龄、接噪工龄和噪声强度区间内的分布情况, 对未被诊断为病例的主要原因进行探讨。
结果 所有申请者均经多方面、多种途径检查, 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的有23例, 其中轻度17例, 中度5例, 重度1例, 观察对象5例。职业性噪声聋的检出率有随年龄增加而增长的趋势(P < 0.05)。纯音测听结果未达到诊断标准、伪聋或夸大聋是未诊断的主要原因。
结论 申请诊断者职业接触史的确认和纯音测听真实性的判断在临床上是难点, 需要结合现场调查、五官科会诊、临床观察和客观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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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正>目前我国有大量的作业工人接触职业性噪声,近年来的研究提示,大约1 000万的作业人员处于职业性噪声超标的环境中[1]。职业性噪声聋在我国某些地区已经是位居第三位的职业病[2]。职业性噪声接触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人体的听觉系统损伤,最早出现高频听力的下降,如继续接触噪声,则会发展至语频段的听力损失,进而影响到作业人员的日常生活。但是职业性噪声接触并不是造成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唯一因素,职业性听力损伤是由职  相似文献   

17.
回顾分析2018—2020年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515例病例资料,为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水平提供依据。结果显示,申请职业性噪声聋515例,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者248例,占48.2%。其中轻度218例(占42.3%),中度27例(占5.2%),重度3例(占0.6%)。无职业性噪声聋267例(占51.8%),其中听力损失不符噪声聋诊断标准176例(占34.2%);工龄<3年45例(8.7%);接触噪声强度<85 dB(A)34例(占6.6%);夸大性聋9例(1.7%);先天性中耳疾病2例(占0.4%);外伤性耳聋1例(占0.2%)。提示,申请诊断的病例中未能诊断为职业病的原因依次是听力损失没有达到标准、工龄不满3年,接触噪声强度<85 dB,夸大性耳聋,建议加强听力检测真实性和客观性,明确接噪工龄,以提高诊断正确率。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1例"职业性轻度噪声聋"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因。方法根据患者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听力下降,结合患者职业接触史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资料,分析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因。结果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A10中e)和f)条计算结果为:双耳高频平均听阈(BHFTA)46.5 dB HL、左耳单耳听阈加权值(MTMV-L)35.1 dB HL、右耳单耳听阈加权值(MTMV-R)38.1 dB HL,按标准规定应取MTMV-L 35.1 dB HL。但是,诊断机构与鉴定机构的分歧是诊断结论。该患者职业病诊断结论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组认为:(1)噪声性耳聋的听力学特点主要是以高频下降为主,双耳基本对称,听力损失呈渐进性改变。本例患者双耳听力损失图明显不符合噪声性听力损失特点。(2)诊断过程中的检查结果出现主观与客观测听不相符。(3)对《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的运用应首先基于正确诊断。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最终鉴定结论为"无职业性噪声聋"。结论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最终鉴定结论为"无职业性噪声聋"。在职业性噪声性聋的诊断过程中,要正确理解应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标准,邀请临床高水平的听力学专家参与做好鉴别诊断,以保证诊断与鉴定结论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19.
目的 了解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职业健康状况, 为该市预防与控制职业性噪声聋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按照《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收集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2017年深圳市所监测的噪声作业员工为77 319人, 监测对象听力损失检出率为9.48%, 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0.28%, 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0.17%。男性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高于女性,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有随年龄增长和工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P < 0.05)。来自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员工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听力损失检出率以大型企业最低,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较低。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听力损失异常率、疑似职业病检出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均以建筑行业噪声作业企业员工最高。
结论 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亟须加强对中型及以下规模企业、建筑行业等重点企业的专项调查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 预防职业性听力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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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目的  探讨比较新版《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与旧版《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49—2007)对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患者诊断结局的差异和一致程度。
  方法  收集42例临床医学观察的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患者,分别应用新版GBZ 49—2014标准和旧版GBZ 49—2007标准进行诊断分析。
  结果  42例患者平均年龄(42.87 ± 7.38)岁,平均工龄(11.65 ± 7.08)年。根据新版GBZ 49—2014标准诊断,结果为轻度噪声聋23例,中度噪声聋4例,不能诊断15例,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率为64.29%。根据旧版GBZ 49—2007标准诊断,结果为观察对象27例,轻度噪声聋7例,中度噪声聋4例,不能诊断4例,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率为26.19%。新版GBZ 49—2014标准下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率高于旧版标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两版标准对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一致性一般(Kappa值=0.329,P < 0.05),主要表现在轻度噪声聋的诊断不一致。
  结论  新版GBZ 49—2014标准与旧版GBZ 49—2007标准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结局上存在差异,是技术革新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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