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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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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家长对学龄前儿童情感暴力行为的发生情况,探讨家长对学龄前儿童情感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方法 采用无记名自填式问卷方法,对北京市西城区5所幼儿园842名学龄前儿童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 被调查的842名学龄前儿童家长中,在最近一年里, 15.9%的家长对子女实施过至少一项情感暴力;有童年期受虐待经历的父母对子女的情感暴力行为明显高于童年期无受虐待经历的父母(P<0.001)。结论 被调查地区家长对学龄前儿童情感暴力行为存在一定比例;父母童年期受过虐待可能为学龄前儿童情感暴力的危险因素。  相似文献   

2.
唐山市幼儿父母躯体情感暴力行为调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 了解河北省唐山市3~6岁幼儿遭受父母躯体情感暴力行为情况,为以社区-家庭为基础的预防儿童暴力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于2009年5月采用自填式问卷,对唐山市243名幼儿父母进行匿名问卷调查.结果 调查前1年内,有74.1%的父母对幼儿实施暴力行为,其中67.1%实施过情感暴力,60.1%实施过躯体暴力;有28.8%的父母对子女实施过非接触性体罚,52.7%实施过轻度躯体暴力,8.6%实施过重度躯体暴力,0.4%实施过极重度躯体暴力;有8.3%的幼儿因父母暴力受损伤;父母对幼儿实施暴力行为的首要原因是幼儿的不良生活习惯.结论 被调查幼儿遭受父母暴力行为普遍,并有一定比例幼儿因此受到伤害.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家长情绪控制水平与童年期躯体暴力经历及对子女躯体暴力之间的关联,为预防儿童暴力伤害提供依据。方法对湖南省某县城2所幼儿园小班、中班幼儿家长518名进行不记名自填式问卷调查。结果被调查的518名幼儿家长情绪控制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有无职业等无统计学关联。随着家长18岁前遭受其父母躯体暴力经历的加剧,或者家长对子女躯体暴力严重程度的加重,家长的情绪控制水平逐渐降低。结论家长情绪控制不良与童年期受躯体虐待经历相关,情绪控制水平低的家长对子女施加暴力的危险性增加。  相似文献   

4.
了解听障儿童父母对体罚的态度,探讨父母体罚态度与童年期遭受父母躯体暴力经历、对子女躯体暴力行为的关联,为预防听障儿童暴力伤害提供依据.方法 在北京市某2所学校,对170名听障儿童父母进行不记名自填式问卷调查,了解听障儿童父母对使用体罚管教儿童的态度.结果 在被调查的听障儿童父母中,有48.8%(83/170)的父母体罚态度正确.不同性别、文化程度、年龄及其子女性别和年龄不同的父母体罚态度正确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听障儿童父母童年期被父母躯体暴力对待经历是对体罚持赞成或容忍态度的危险因素(OR=2.36,P<0.05),父母赞成或容忍体罚态度与对子女施加躯体暴力行为存在正关联(OR=2.34,P<0.05).结论 听障儿童父母体罚态度正确率不高,其体罚态度与童年期躯体暴力受害经历以及对子女施加躯体暴力行为均存在关联.要重视对听障儿童父母进行儿童虐待的教育.  相似文献   

5.
王粉燕  陈晶琦  马玉霞 《中国学校卫生》2007,28(11):987-988,990
目的了解包头市幼儿园儿童受父母躯体暴力伤害情况,为制定以社区为基础的反对儿童暴力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自填式问卷,对包头市810名幼儿园家长进行匿名调查。结果在被调查的810名幼儿家长中,在最近1a内有74.0%的家长对子女实施过躯体暴力,33.0%实施过非接触性体罚,68.9%实施过接触性躯体暴力;轻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67.3%,重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23.1%,没有幼儿受到极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的报告。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因幼儿年龄不同而存在差异(X^2=9.005,P=0.029),男孩受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显著高于女孩(X^2=16.759,P〈0.001);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幼儿受非接触性体罚、轻度躯体暴力伤害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X^2=0.084~4.828,P值均〉0.05)。结论被调查地区幼儿家庭内躯体暴力发生普遍,男童更易于受到重度躯体暴力伤害,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小学生父母对子女精神暴力行为的发生情况,探讨影响家长精神暴力行为的因素。方法在某城市1所小学对128名小学生父母进行不记名自填式问卷调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般人口学指标、家长对儿童的精神暴力行为、家长对精神暴力行为的认识、对体罚管教子女的态度等。结果在被调查的128名小学生家长中,有35.9%的家长报告在调查前的最近3个月,曾对孩子有过下列1项或以上的精神暴力:用"愚蠢"、"丑陋"、"笨"等词责骂孩子(26.6%)、威胁孩子要将他赶出家门(10.2%)、对孩子说过希望他不存在(7.8%)、在他人面前羞辱孩子,让孩子感到自己坏、笨或毫无价值(6.3%)、威胁孩子要严重伤害他(4.7%)。与对精神暴力伤害认识水平低的家长比较,对精神暴力伤害认识水平高的家长,其对儿童精神暴力行为的发生率明显低(46.2%vs.2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3)。结论小学生父母对子女精神暴力行为较为常见。要重视在小学生家长中开展预防教育,提高家长对精神暴力危害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小学生家长对其子女精神暴力行为的发生情况,并探讨精神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方法 对中国东北地区某城市2所小学1 164名1~6年级小学生家长采用自填式不记名问卷调查,了解其在最近3个月内对子女施加精神暴力状况,利用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相关影响因素。结果 1 164名小学生家长中有78.1%报告在最近3个月内曾对子女施加过精神暴力。父母对男童施加精神暴力的比例明显高于对女童(81.3% vs.74.7%,P<0.01)。多变量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男童(OR=1.684)、母亲(OR=1.640)、家长童年期有被父母精神暴力伤害经历(OR=2.064)、家长对体罚儿童持容忍或赞成态度(OR=2.618)、对儿童精神暴力伤害认识不足(OR=1.666)、家庭经济状况差(OR=1.745)是小学生父母对子女施加精神暴力的危险因素。结论 调查对象中父母对子女施加精神暴力的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应重视家长对儿童的精神暴力问题,提高对其危害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唐山市3~6岁幼儿遭受父母躯体虐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儿童暴力伤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方便抽样方法,对唐山市243名3~6岁幼儿父母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最近1a内,60.1%的父母对子女实施过躯体虐待,其中28.8%为非接触性体罚,52.7%为轻度躯体暴力,8.6%为重度躯体暴力,0.4%为极重度躯体暴力。影响幼儿遭受躯体虐待的主要因素有儿童性别、父母是否有不良嗜好、家庭居住地。结论幼儿遭受父母躯体虐待的现象较为普遍,有必要开展有关儿童暴力伤害的早期干预。  相似文献   

9.
评价自助式阅读教育材料对小学生家长暴力体罚子女行为的影响.方法 参与研究的小学生家长来自东北某城市2所小学一~六年级的24个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小学生家长随机分为教育组和对照组,通过学校发放学生家长教育材料.教育材料以亲子教育技能为主,设计成连续的28 d课程.采用不记名自填式问卷,对家长进行教育前和教育后3个月问卷调查,评价教育材料对小学生家长暴力行为的影响.结果 共有765名小学生父母参与了干预前和干预后2次问卷调查,并返回了合格问卷.干预前教育组和对照组的家长对子女躯体暴力(55.7%,53.4%)、精神暴力(79.4%,80.6%)和让子女目睹家庭暴力(42.5%,39.6%)的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干预后,教育组和对照组家长对子女躯体暴力(50.4%,49.0%)、精神暴力(69.7%,72.3%)和让子女目睹家庭暴力(31.4%,29.5%)的发生率比较,差异也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 在参与研究的小学生家长中,自助式阅读教育材料没有明显减少其对子女的暴力行为.提示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内容、方法和评价方法.  相似文献   

10.
【目的】 在学龄前儿童、家长及幼儿园教师中开展以预防儿童伤害为主题的健康教育,针对发现的危险因素进行干预,提高伤害对象的认知行为,降低儿童伤害的发生。 【方法】 以学龄前儿童为干预对象,监测意外伤害,对干预前后的学龄前儿童伤害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干预方法包括对幼儿老师设计安全课程,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等。 【结果】 干预后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较干预前降低。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后,家长对家庭中危险因素认知有所提高,改变不利因素的家庭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低于未改变的家庭,结果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 【结论】 健康教育对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有效。  相似文献   

11.
【目的】 研究北京市3~6岁儿童生活方式对体质的影响,改善并提高儿童体质。 【方法】 以幼儿园为单位按照分层整群抽样原则抽取36所幼儿园的6 405名儿童进行家长问卷调查,调查儿童的生活方式对儿童体质综合评级的影响。 【结果】 睡眠时间、上幼儿园情况、户外活动时间及室内娱乐时间4个指标对儿童体质评级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其中儿童在园所的时间越长其体质综合评级的优秀率就越高,具有8~10 h睡眠时间、1~2 h户外活动时间以及30 min~1 h室内娱乐时间的儿童其体质综合评级优秀率是最高的。 【结论】 生活方式是影响儿童体质综合评级的因素,改变儿童的生活方式对提高儿童体质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目的】 了解马鞍山市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现状,为制定合理的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抽取的儿保门诊和托幼机构的2 032名6月龄~6周岁儿童进行视力筛查,同时调查家长的儿童视力保护知识知晓情况及行为。【结果】 马鞍山市学龄前儿童屈光异常率为31.1%,屈光异常类型以散光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屈光异常发生率逐渐降低;散居儿童异常率高于托幼儿童;外地户口儿童低于本地户口儿童;家长的儿童视力保护知识知晓率较低,保护儿童视力行为不足。【结论】 马鞍山市学龄前儿童屈光异常率较高,卫生保健部门、教育部门及儿童家长应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儿童视力。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珠海市城区幼儿园儿童意外伤害现况,明确儿童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为开展伤害的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方法】 分层随机整群抽取12所幼儿园,对1 428名2~6岁儿童的父母进行回顾性调查,了解研究对象在2010年3月-2011年3月期间的意外伤害情况。 【结果】 珠海市城区幼儿园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53.2%。常见的伤害种类是跌伤(26.8%)、碰伤(16.1%)、咬伤和抓伤(13.0%)。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儿童左利手、母亲不良管教方式、儿童骑童车母亲未监管、儿童坐立不定、家庭月总收入、家里有玻璃家具;保护因素为家庭备有急救小药箱、母亲对伤害认识正确、母亲定期检查玩具。 【结论】 应针对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安全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宝安区2005-2010年城区集体儿童体格发育、智力发育及常见病患病率变化趋势,针对性预防,促进儿童身心发育,降低常见病患病率。 【方法】 对2005-2010年宝安城区46所托幼机构60 817人次的历年健康体检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结果】 2005-2010年宝安城区在园儿童男/女比呈先降后升趋势,2005年男/女比最高为1.035,2008年男/女比最低为1.010;男女身高及体重达标率和合格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P<0.05);贫血、龋齿、营养不良患病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P<0.05),肥胖患病率呈先降后升趋势(P<0.05),视力异常及男、女童心理行为异常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P<0.05)。 【结论】 宝安城区在园儿童体格发育良好,预防和干预肥胖、视力异常、心理行为异常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15.
长宁区0~6岁非户籍儿童保健现状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长宁区0~6岁非户籍儿童的卫生保健现状与需求。 【方法】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按照1∶1配对的方法,抽取长宁区北新泾街道0~6岁户籍与非户籍儿童共计436例,对家长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 【结果】 非户籍儿童的系统保健管理率低,仅19.18%,户籍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高达80.65%,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非户籍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较户籍儿童差,非户籍儿童体重、身高低于P10的儿童明显较户籍儿童多;户籍儿童与非户籍儿童家长对儿童系统保健的认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非户籍儿童家长对营养疾病的知晓率及儿童保健项目的知晓率中只有预防接种较户籍儿童高,其它内容均较户籍儿童低。 【结论】 非户籍儿童的保健状况较户籍儿童差,应加强对非户籍儿童家长保健知识的宣传,儿童保健管理真正从户籍儿童向属地化儿童转变。让非户籍儿童享受基本、均等化的卫生保健服务。  相似文献   

16.
小学生父母躯体虐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4,他引:5  
目的了解小学生父母近1a来对子女躯体虐待行为的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自填式问卷,对某小学185名家长对子女躯体虐待的行为进行不记名调查。结果在被调查的185名小学生父母中,在最近1a里,有97人(52.4%)曾对子女实施过下列躯体虐待行为:用力徒手打(51.9%)、用物品打(10.8%)、罚跪(5.4%)、罚不让吃饭(3.2%)、曾使孩子窒息或烧烫或用利器刺伤(1.1%)。有童年期被家长躯体虐待经历的父母对子女实施躯体虐待行为的相对危险性,是无此经历父母的5.32倍。与女童比较,男童更容易受到家长的躯体虐待。父母对子女的躯体虐待行为与其受教育程度无明显关联,与家长的性别及年龄无明显关联。结论家长对儿童躯体虐待问题较为普遍。童年期受家长躯体虐待经历是导致家长对儿童躯体虐待的危险因素。  相似文献   

17.
This study seeks to estimate the prevalence of psychological and physical violence practiced against children in the family environment among clients of the Family Medical Program in Niterói (RJ). It also discloses some potential opportunities for action in the prevention, early detection and monitoring of families experiencing violence. This population-based survey was conducted with face-to-face interviews with parents or legal sponsors of 278 children registered in 27 teams of the Family Health Program. The population studied was randomly selected among children up to ten years of age. The Brazilian version of 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 - CTSPC was employed to assess the occurrence of this type of violence. Psychological aggression occurred in 96.7% (CI 95%: 94.7-98.8) of the households, and corporal punishment occurred in 93.8% (CI 95%: 92.0-96.7). Minor physical violence was reported by 51.4% (CI 95%: 45.5-57.3) of the respondents, and severe physical maltreatment by 19.8% (CI 95%: 15.1-24.5) of them. Although the mother was the foremost perpetrator of all kinds of maltreatment, most of the children were abused by both parents. In view of these results, domestic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should be seen as a main concern for the Family Health Program.  相似文献   

18.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的】 探讨影响温州市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 NIP)疫苗预防接种的因素,为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采用分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调查温州市3个县(市、区)的15个乡(镇、街道)1 543名流动儿童和监护人的人口学特征,NIP疫苗预防接种,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态度、预防接种服务及利用情况,分析影响流动儿童NIP疫苗接种率的因素。 【结果】 1 198名居住时间≥3个月的1岁以上流动儿童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P)、麻疹减毒活疫苗(MV)、乙型肝炎疫苗(HepB)5种NIP疫苗的基础免疫(初种)接种率分别为86.8%、84.9%、81.5%、82.1%、80.5%,五苗覆盖率为66.4%,OPV、MV 、DTP加强免疫(复种)接种率分别为38.1%、33.3%、36.0%。非条件Logistic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流动儿童居住时间、接生地点、家庭经济状况、付费意愿、持预防接种证情况为影响五苗覆盖率的主要因素。 【结论】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水平较低,影响因素诸多,应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改善其免疫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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