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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社区中小学生步行安全状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月芳  陆茜  罗春燕 《中国学校卫生》2011,32(12):1461-1464
目的 了解社区学龄儿童步行安全状况,为儿童步行者交通伤害的干预提供依据,降低儿章的伤亡发生率.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上海市中心城区和边缘城区各3个区,在所选区内各随机抽取同一社区的小学、初中各1所,共抽取6所小学、6所初中3 884名学生进行儿童步行安全状况问卷调查.结果 64.3%的学生步行上下学,14.3%的学生第一次独自过马路年龄低于6岁;上学时过马路不能等待信号灯指示、放学后经常在外玩耍的学生分别为7.4%和23.0%,平时过马路不能停下来观察、没车就过的学生分别为6.8%,8.6%;学生步行或过马路时曾观察到人行道被占用、破损或缺失、绿灯持续时间短来不及过马路等问题;26.7%的学生感到步行或过马路时有困难,而在家、校附近步行没有安全感的学生分别有18.7%和29.6%.结论 社区学龄儿童自身及社区环境中存在诸多易引发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应根据儿童年龄、性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行为干预.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衢州市柯城区中学生步行交通伤害影响因素分布特点,为预防中学生步行交通伤害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方法,抽取衢州市柯城区8所初中、4所高中,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多重对应方法分析中学生步行交通伤害的影响因素。结果共发放调查问卷3 469份,回收有效问卷3 434份,有效率为98.99%。有机动车道或自行车道行走行为1 861人,占54.19%;过马路不遵守红绿灯行为754人,占21.96%;不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行为368人,占10.72%;未曾穿戴颜色鲜艳/具有反光作用的衣帽等1 388人,占40.42%;边走边使用手机或耳机行为2 095人,占61.01%。多重对应分析结果显示,女生与边走边用手机或耳机、穿戴颜色鲜艳/具有反光作用的衣帽等联系密切;初中生与未穿戴颜色鲜艳/具有反光作用的衣帽等联系密切;初中、高中男生都与未边走边使用手机或耳机联系密切。结论柯城区中学生过马路时闯红灯行为较为常见,高中女生喜好边走边使用手机或耳机,初中生则较少穿戴有反光作用的衣帽等。应对学生加强道路安全知识宣传。  相似文献   

3.
调查上海市非中心城区三~五年级小学生步行危险行为和影响因素,为预防小学生交通伤害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于2016年9月选取上海市非中心城区16所学校三~五年级2 756名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人口学基本信息和步行行为情况.结果 日常出行和上下学交通方式采用步行方式的小学生分别占26.40%和31.03%.在过去30 d内,小学生的步行危险行为总发生率为67.31%.曾经有过“晚上出行未佩戴反光物件”“过马路不走人行道”“步行时使用手机”“步行闯红灯”“乱穿马路”和“横跨护栏”的小学生比例分别为50.76%,25.69%,22.15%,17.09%,16.14%和7.66%.“乱穿马路”和“横跨护栏”的发生频率均为男生高于女生,“晚上出门未佩戴反光物件”的发生频率女生高于男生;“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和“步行时使用手机”的发生频率随年级的增高而降低,但“晚上出门未佩戴反光物件”发生频率随年级的增高而增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 步行时使用手机已成为一个安全隐患.干预应在全面强化儿童步行安全意识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男性儿童,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也亟待提高.  相似文献   

4.
目的评估儿童步行安全干预效果,为进一步开展儿童步行安全研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二阶段整群抽样方法,随机抽取浦东新区花木社区2所小学三、四年级共596名学生为干预对象,对其进行儿童步行安全知识和行为教育干预,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分别在实施干预前、1年后对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步行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和步行安全行为进行问卷评估。结果社区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报告率从干预前1.5%下降至1.2%(P0.05);儿童对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认知率从干预前69.8%、40.4%提高到78.5%、51.6%(P0.01);不等信号灯穿行马路、不观察路口穿行马路、只要没车就穿行马路等一些与道路交通伤害发生有关的不良行为报告率从干预前29.6%、9.8%、10.8%下降至11.1%、4.8%、5.5%(P0.01),儿童在家和学校附近步行不安全感从干预前24.5%、35.6%下降至15.3%和27.7%(P0.01);过马路困难感从干预前29.9%下降至22.9%(P0.01)。结论健康教育及环境干预能提高儿童步行安全认知行为能力,减少儿童安全步行不良行为。  相似文献   

5.
北京市9所中学学生伤害危险行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北京市中学生伤害危险行为现况,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伤害的发生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对北京市9所学校初一至高三年级学生2 017名进行集体匿名自填问卷调查.结果 分别有40.8%,8.0%,3.6%,3.0%,19.8%的学生有骑车违规、步行乱穿马路、到非正规场所游泳、到非正规场所滑冰、打架等行为;9.5%的学生经常或总是遭受欺侮;分别有6.4%,13.9%.13.1%,7.4%,30.3%,4.7%的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感到不安全、有孤独感、产生自杀意念、有自杀计划、产生离家意念、有离家计划.不同性别、学校类型、家庭类型的学生各种伤害危险行为有所不同.结论 防范和控制青少年伤害要针对不同人群特点.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学生等应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6.
了解杭州市中学生日常步行时电子设备使用的认知和行为现状及伤害发生的情况,为制定中学生伤害防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杭州市4个区共4所高中、4所初中696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89.91%的学生步行时使用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77.81%被调查的学生边步行边听音乐,72.70%边步行边打电话,71.66%边步行边使用社交沟通工具,45.52%步行看资讯,35.06%步行玩游戏,25.94%看视频.在上述所有步行时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中,高中生的行为报告率均高于初中生(x2值分别为28.063,7.992,45.117,44.945,18.508,P值均<0.05);边步行边听音乐的行为报告率上,女生高于男生(x2=8.36,P<0.05);在边步行边玩游戏的行为报告率上,男生高于女生(x2=13.427,P<0.05).95.40%的学生认为同龄人步行时存在使用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的情况.50.51%的学生表示步行时曾被机动车撞到或差点被撞到过,其中因使用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被撞的占14.57%.在日常步行时使用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的学生中曾被机动车撞到或差点被撞到过报告率为52.61%,高于日常步行时不使用电子设备的报告率(30.4%)(x2=2.202,P<0.01).结论 多数中学生会在步行时频繁使用电子设备,导致其注意力分散,影响个人安危.需尽快采取一定措施,减少中学生步行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四川省城市中学生伤害相关行为现况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目的了解四川省城市青少年伤害相关行为现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开展相应干预提供依据。方法用多阶段抽样方法,抽取四川省城市中学生6911名,用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四川省城市中学生骑车违章、打架、自杀意念、感到绝望、到非安全场所游泳、受欺侮、计划自杀、步行过马路违章、尝试自杀的报告率分别为45.5%,33.2%,27.9%,20.2%,14.8%,14.5%,11.2%,7.0%,4.4%。学生伤害相关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有曾使用过毒品、尝试吸烟、尝试饮酒、学习成绩和城市经济水平。结论四川省城市中学生伤害相关行为现况较严重。应对青少年开展预防伤害健康教育,尽早对低年级学生进行预防暴力干预;有吸毒、吸烟及饮酒等不良习惯的青少年群体应作为重点干预对象。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杭州市中小学生伤害相关行为的现状.方法 随机抽取5所小学和4所中学的三年级到初三学生共2500名,进行有关伤害行为的问卷调查.结果 男生非故意伤害行为发生率高于女生(P<0.05),中学生在骑车逆行、闯红灯、乱闯马路、相互追逐打闹、双手离把及步行违规行为的发生率高于小学生(P<0.05),小学生的骑车带人及非...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太原市小学生伤害相关危险行为现状,为进行有效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太原市6城区2郊县区2376名三~五年级小学生进行伤害相关危险行为问卷调查。结果2376名小学生骑车违规、步行违规、不安全游泳总体报告率分别为33.9%,13.0%,8.2%;受欺侮、打架、上下学不安全感总体报告率分别为51.6%,32.0%,6.1%;有孤独感、有学习压力、失眠、抑郁倾向总体报告率分别为24.1%,29.8%,9.6%,10.2%。男生危险行为报告率高于女生,郊区学生骑车违规行为报告率高于城区,城区学生孤独感、抑郁倾向行为报告率高于郊县区,单亲/重组/隔代家庭中儿童危险行为报告率较高。结论太原市小学生有关伤害危险行为报告率较高,伤害危险行为的发生受个体、家庭、社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了解上海市青少年与意外伤害相关的危险行为现状 ,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于 2 0 0 2年 4~ 6月 ,在上海市 10 5所学校 (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对 92 46名一年级学生 ,采用上海市青少年危险行为问卷进行调查。 结果 学生中步行乱穿马路、骑车违反交通规则、乘车不系安全带等危险行为发生率最高 ,分别为 40 .7%、48.4%、42 .0 % ,其次分别为打架行为 ( 2 7.3% )和到非泳区游泳 ( 9.8% ) ;学生中发生各种危险行为的比例有明显差异 ,男生显著高于女生 (P <0 .0 1) ;中等职业学校显著高于高中学生 (P <0 .0 1) ,骑车违反交通规则、打架等行为初中学生显著高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学生 (P <0 .0 1) ;步行乱穿马路、乘车不系安全带等危险行为中心城区显著高于非中心城区 (P <0 .0 1) ,骑车违反交通规则、到非泳区游泳、受凶器威胁或伤害等危险行为非中心城区显著高于中心城区 (P <0 .0 1)。 结论 青少年中存在许多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危险行为 ,应针对青少年的性别、年龄特点和地区差异开展相关的健康教育 ,以提高其对意外伤害的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杭州市下城区中小学生步行上下学交通安全相关行为情况,为制定中小学生步行交通安全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于2015年10月选择杭州市下城区6所学校9个校区,采用非参与式观测法观察分析中小学生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观察交通状况、跑步和看手机等行为情况。结果共观测2 585人,有效观测2 580人,有效率为99.81%。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1 887人,占73.14%;男生和女生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分别占71.89%和74.51%,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上学和放学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分别占64.76%和81.3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过马路时观察交通状况1 683人,占65.23%;男生和女生过马路时观察交通状况分别占63.61%和67.0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上学和放学过马路时观察交通状况分别占64.05%和66.3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过马路时跑步362人,占14.03%;男生和女生过马路时跑步分别占15.31%和12.6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上学和放学过马路时跑步分别占9.26%和18.6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过马路时看手机53人,占2.05%;男生和女生过马路时看手机分别占2.29%和1.7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上学和放学过马路时看手机分别占1.41%和2.6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中小学生步行过马路时存在危险行为。上学时重点针对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不观察交通状况等行为进行干预,而放学时应重点针对过马路时看手机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佛山市禅城区青少年与意外伤害相关的危险行为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取分层整群抽样调查方法,选取区内6所普通中学和职业高中学校的学生2126名,进行知、信、行(KAP)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发现16.4%的中学生在过去一年内曾受到交通事故和别人打架、溺水等意外伤害。在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危险行为中以学生骑车违反交通规则、步行乱穿马路等危险行为发生率最高,分别为63.3%、33.5%,其次分别为打架行为(19.5%)、到无安全措施的地方游泳(17.4%)和自杀倾向(16.7%)。学生中发生各种危险行为的比例有明显差异,除自杀倾向行为女生高于男生外,其余是男生显著高于女生(P<0.01);步行乱穿马路、骑车违反交通规则等交通安全方面的危险行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学生显著高于初中学生(P<0.01);在无安全措施的地方游泳方面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初中学生发生率较高,自杀倾向行为高中学生发生率较高,而打架行为则以初中学生发生率较高(P<0.01)。结论青少年中存在许多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危险行为,应针对青少年的性别、年龄特点开展相关的健康教育,以提高其对意外伤害的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  相似文献   

13.
中小学生交通伤害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学生认知行为、道路环境等与道路交通伤害的关系及影响因素.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深圳市6个区的27 175名中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可能危险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交通伤害发生率为5.2%,男生高于女生(χ2=56.000,P=0.000).10~14岁的儿童步行者交通伤害发生率最高,为6.4%.路上打闹行为(OR=2.123)、过路口方便感(OR=1.565)、路标判断(OR=1.558)、信号灯识别(OR=1.440)、步行路段安全感(OR=1.141)、上学途径路口数(OR=1.036)等是交通伤害发生的重要危险因素.结论 道路交通伤害与学生认知行为、道路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可针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陈建东 《中国学校卫生》2015,36(8):1255-1258
了解汕头市初中生道路交通伤害现况及交通安全知识行为特征,并探索步行交通伤害的相关危险因素,为建立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汕头市区3所中学的1 100名初中生,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其过去1 a内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情况、相关交通知识及相关危险行为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结果 过去1 a有131人报告发生过道路交通伤害,总计193人次,交通伤害发生率为11.9%(131/1 100),其中男、女生交通伤害发生率分别为12.8%和11.0%,初一、初二、初三学生的交通伤害发生率分别为11.4%,12.9%,12.2%,性别、年级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x2值分别为0.87,0.38,P值均>0.05).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9道题目平均得分为(5.94±1.63)分,男生为(5.90±1.66)分,女生为(5.98±1.59)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752,P>0.05);初一、初二、初三学生得分分别为(6.11±1.61)、(5.72±1.64)和(5.77±1.60)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6.874,P相似文献   

15.
广东省城市青少年伤害危险行为现状分析   总被引:10,自引:3,他引:7  
目的了解广东省城市青少年伤害相关危险行为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广东省5个城市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大学共20 574名学生进行青少年危险行为问卷调查,并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69.1%的学生有步行乱穿马路行为,37.3%的学生有骑车违反交通规则行为,10.3%的学生到非游泳区游泳,4.4%的学生因打架接受过治疗。伤害危险行为报告率男生高于女生,经济较差地区学生比好的地区高,初中、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比高中、大学高,普通中学学生比重点中学高。结论青少年伤害危险行为有性别、年龄的特点和地区差异,应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建议开展学校健康促进活动,共同促进伤害的预防与控制。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学生伤害相关危险行为的流行现状、伤害相关行为特点,为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按典型整群随机抽样原则对在北京市石景山区3所初中、3所高中1232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不同性别、初高中学生各类伤害,伤害相关行为报告率及其差异,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结果:石景山区中学生报告骑车违规人数254,为20.6%,步行违规人数110,为8.9%;1年内,尝试过有意伤害自己的学生人数182,为14.8%;有过自杀相关行为(有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行为等)的学生人数206,为16.7%;1年内,在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的故意或非故意伤害行为方面人数高达675,为54.8%;受到过严重伤害的学生人数198,比例为16.1%.结论:各类伤害在中学生中普遍存在,各级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降低各种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索儿童伤害预防教育材料的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儿童伤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评估健康教育的干预效果。方法在2所小学抽取500名儿童为干预对象,对其进行儿童步行安全知识的健康教育,干预前及干预后1个月,分别采用自行设计的认知问卷进行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与安全行为遵循情况的调查。结果干预后学生认识黄色交通信号灯起警示作用、下车后正确过马路、正确掌握十字路口遇上红灯时过马路方法的知晓率均有显著提高(P〈0.05);在马路上追逐玩闹、在红灯亮起时穿越马路、跨越马路中间护栏过马路等危险行为显著减少(P〈0.05);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碰撞的情况也显著减少(P〈0.05)。结论对儿童开展步行安全健康教育干预效果显著,建议在健康教育形式和内容方面要不断创新,营造伤害预防教育的良好氛围,调动儿童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干预效果。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广东省广州市中学生骑自行车及相关危险行为流行状况,为预防和控制中学生交通伤害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调查问卷结合自行设计的部分调查项目对广州市12所中学的16 278名学生进行调查。结果广州市中学生骑自行车率为84.4%,骑自行车危险行为发生率为75.7%,男生骑车危险行为发生率(78.6%)高于女生(73.2%),职业中专学生(80.8%)高于高中生(75.3%)和初中生(74.2%),郊县学生(80.0%)高于郊区(74.3%)和市区(69.7%)学生;各项危险行为中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相互追逐打闹、骑车逆行、骑车带人以及闯红灯乱穿马路发生率分别为25.7%、13.6%、24.5%、22.2%、68.1%和11.6%;43.8%的学生知道年满12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5,0.8%的学生知道在没有划分自行车道的道路上该如何骑驶。结论广州市中学生骑自行车危险行为发生率较高,相关部门和学校应加强中学生交通和骑自行车安全教育。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探讨北京市顺义区中学生伤害相关危险行为流行现况,为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0所初中和高中的1 883名学生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的方式调查与伤害有关的危险行为。结果中学生步行违规率8.2%,骑车带人和骑车双手离把发生率分别为27.2%和15.0%,攀爬屋顶或其他危险地方、在玩滚轴溜冰等时不戴保护装备的发生率分别为49.3%和30.0%,过去12个月故意伤害过自己的学生占15.2%,有自杀意念、自杀计划和尝试自杀的学生分别占12.1%、6.9%和1.6%。结论中学生伤害相关危险行为广泛存在,需要相关部门根据不同年龄、年级的学生伤害相关危险行为发生类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控制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20.
[目的]了解天津市城区初中生伤害相关行为,为采取相应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2008年5月,在天津市河北区随机抽取6所初中,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调查1 210名初中学生,19种故意及非故意伤害相关行为的发生率,最高的是感觉到学习压力重、孤独、受到欺侮、步行违规、失眠,分别为80.83%、65.54%、61.57%、60.74%、56.03%。[结论]河北区初中生伤害相关行为发生率较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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