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是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对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保障医疗护理  相似文献   

2.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今后法院在诉讼中,如果医院不能对自己的医疗技术行为提供无过错证据,将要承担败诉责任。护理记录是医疗病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护理记录综合反映了病人患病期间病情的动态变化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护理的全过程。分析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为保证护理记录的原始性、正确性、完整性和作为证据的权威性在应对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3.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今后法院在诉讼中,如果医院不能对自己的医疗技术行为提供无过错证据,将要承担败诉责任.护理记录是医疗病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护理记录综合反映了病人患病期间病情的动态变化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护理的全过程.分析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为保证护理记录的原始性、正确性、完整性和作为证据的权威性在应对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4.
周军 《新疆医学》2009,38(6):126-12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规定出台后,在很多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医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经常因举证责任的不明确而败诉。因而,很多医院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片面的夸大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造成了医务人员恐慌而只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后果。这不利于医学技术的发展,也不利于医院诊疗水平的提高。所以正确认识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对医院正常的行医行为有很大的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承担举证责任,并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自4月1日起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须自证无错,即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医院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在诉讼证据上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  相似文献   

6.
黄素华 《微创医学》2004,23(2):249-250
病案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重要价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解释(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此<规定>要求医院在医疗纠纷中对自己的医疗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能举证证明.因此,医疗文书在举证证明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病案的管理也就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7.
举证责任倒置给医院带来新的挑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规定》对医疗侵权既适用过错推定又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这种做法过重地增加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给医院带来严峻的挑战。文章既强调了病人的权利,也强化了医务人员的证据意识,并面对新规则,指出了医院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医疗举证由过去的“谁主张、谁举证”,到现在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诚然,这对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增加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起到诸多积极作用。护理书写是医疗诉讼  相似文献   

9.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举措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指在特殊类型的诉讼中,将本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转移给被告,由被告承担举  相似文献   

10.
从医疗费用角度看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条第八项将医疗纠纷引起的侵权诉讼纳入了举证倒置的范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必须要确定3个方面的事实,即:病员在医疗过程中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不良后果;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病员所受的损失是医疗行为所致.就这些问题,医疗机构和其医护人员要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失及与不良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病案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重要价值。最高人民法院于 2 0 0 2年 4月 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4条第 8点解释 (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此《规定》要求医院在医疗纠纷中对自己的医疗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能举证证明。因此 ,医疗文书在举证证明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 ,病案的管理也就更为重要。1 病案管理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病历档案管理属于医院档案管理中的重要一部分 ,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病案管理从 2 0世纪 2 0年代作为一门学科出现以来 ,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发展、不断完善 ,已逐渐形成一个严谨的学科体系。尤其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国 ,非常注重病案管理的研究工作 ,一些大学已设有病案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医院以医疗护理工作为主 ,医院管理也以医疗护理管理为主 ,医院的医疗护理工作离不开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 ,病人的疾病诊断也离不开一些辅助检查 ,而对病人...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患者在医疗诉讼中的传统弱势地位,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然而,这在医务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提出了“谁还敢当医生?”、“医院还能开吗?”等众多质疑。的确,新规定打破了相当部分医生的传统心理定式,增加了医方的诉讼风险。对此.医方应当正确理解,要认识到这有利于依法规范医方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医方的合法权益。所谓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诉讼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承担的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义务。由谁负责举证,这是有法定要求的。一般侵权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有特殊规定时.才能实行举证倒置,就是将通常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按规定由被告承担。原则上医疗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原告(患者或其家属)负责举证:①患者在被诉医院就诊的事实;②患者有医疗损害后果的事实。作为医疗侵权诉讼被告的医方,举证事项有:①自己确无过错;②医疗行为与  相似文献   

13.
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问题座谈会召开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从4月1日起,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改革,患者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医疗过程有无差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种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  相似文献   

14.
陈志华 《中国医院》2004,8(3):18-21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其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之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在审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项第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6.
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2]的方式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护理记录是病历的组成部分,是护士对护理对象所进行的一系列护理活动的真实反映,它不仅提供诊疗的依据,也是《条例》所规定的法庭证据。  相似文献   

17.
消毒供应科是负责医院无菌医疗用品供应的辅助科室,消毒供应科工作人员虽然不是直接面对患者,但经其灭菌、发放的无菌物品直接用于患者身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普及,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也逐步增强,医疗纠纷诉诸司法解决的情况越来越多,对医院的管理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临床护理记录单和手术护理记录单纳入病历有了法规依据。消毒供应科护士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我科在前几年灭菌记录的基础上,针对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新设计了新的记录单。现将结果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8.
黄素华 《医学文选》2004,23(2):249-250
病案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重要价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解释(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诉讼举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医疗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举证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侵权行为 ,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侵犯了病人的合法权益 ,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在这里 ,病人的合法权益有两种 ,一是生命权和健康权 ,二是其他人身权 ,如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 0 0 2年4月 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其中第 4条第 8款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 ,2 0 0 2年4月以后 ,医疗纠纷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 0 0 2年 9月 1日 ,我国新的《医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