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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宁  李旼  王晨 《首都医药》2007,14(8):20-22
2004年7月8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形式发布施行,200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05年,随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施行,互联网药品交易(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已被正式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管范围。由于互联网药品交易是一个新领域,因此《办法》及《暂行规定》中的许多条款还有待细化,许多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探讨,以便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正式承担起这部分工作时可以有的放矢。本文主要围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等相关规定的产生背景、法律问题,如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进行日常监管,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办法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齐鲁药事》2006,25(4):193-195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申办及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  相似文献   

3.
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当前,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普及应用,在药品流通领域,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日益增多,然而一些互联网站违法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国家历来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有着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本文作者结合工作经验,对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当前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信息的现状及违法情形进行分析,并就有效的监管对策,从监管理念、渠道及手段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去年7月31日之前,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两证”的企业仅有11家。而截止到今年5月31日,这类企业已经达到27家。  相似文献   

5.
药监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工作本刊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标准;要主动开展对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要加大对辖区内开…  相似文献   

6.
评文 《首都医药》2006,13(20):6-6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相似文献   

7.
《齐鲁药事》2006,25(4):195-196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申办及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相似文献   

8.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促进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5年12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个人提供药品交易。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比较起来还较为落后,相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实施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9.
《首都医药》2012,(21):20-21
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单位: 为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政·策     
《医药世界》2006,(9):I0002-I0003
国家发改委给出医改5年时间表;国家发改委发文鼓励医药企业跨出国门;药品说明书不合格不能出厂不规范厂家将受罚;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1.
关于查处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案件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懿  胡骏 《上海医药》2007,28(12):535-536
我国药监部门现行的关于互联网药品销售或信息发布的规章主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按照规定,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必须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网上销售药品,必须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目前,上海市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有130家,而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只有1家。网上药店订购便捷、低成本运营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所以也吸引了一些不法销售商的进入。为加强对利用互联网进行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药业》2011,(20):14-14
针对互联网的复杂性、开放性、无界性和变化迅速等特点,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警示性约谈、监督性公告、惩治性查处相结合,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全程监管,有力规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网上药品交易秩序。一是注重事前控制,组织约谈对话:与全市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资格的9家网站负责人逐个约谈,突出其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3.
《首都医药》2011,(21):20-20
为了加强对我市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的良好秩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5月-2011年7月对已批准的401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7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进行了重点监测。  相似文献   

14.
信息集锦     
6类药品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据新华社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发布其他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也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而且,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经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医疗器械标签、包装上不得断言功…  相似文献   

15.
6月,淘宝网开通“医药馆”,引入金象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复美大药房等首批药品零售商,而围绕着“淘宝能否卖药”以及“应该通过怎样的形式卖药”的争议也随之而来。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表态,淘宝网虽然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但尚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相似文献   

16.
庄文娟 《首都医药》2013,(17):31-31
本刊讯北京市药监部门日前集体约谈全市14家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企业负责人,传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北京市药品安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部署,并对交易平台类企业的运行规范做了重点强调。约谈中,北京市药监部门明确要求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或药品交易服务资质的企业,认真落实"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确保发布的药品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服务对象是取得合法资  相似文献   

17.
《中国药事》2004,18(8):459-46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 2 0 0 4年 5月 2 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郑筱萸 二○○四年七月八日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出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药房》2005,16(20):1567-1567
本刊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制订并印发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并决定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  相似文献   

19.
目的规范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改善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方法介绍了我国网上药品信息发布的现状,从互联网的特殊性出发,介绍美国相关法规及执行情况,提出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的建议。结果与结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机构,应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实现跨部门合作,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对互联网监管的软硬件技术水平,营造一个规范的互联网信息发布环境。  相似文献   

20.
《中国药事》2010,(6):583-583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曝光了30家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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