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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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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医疗事故鉴定体制 合理解决医疗纠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疗事故的依据。但它不是处理所有医疗过失的依据,也不是法律裁决的依据,因此,正确认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对于合理解决医疗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一是要建立隶属司法部门的鉴定机构,二是要扩大鉴定范围,三是要完善对鉴定过程和鉴定人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2.
浅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重新鉴定和再次鉴定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要求重新鉴定和申请再次鉴定,但这两种情况存在较大的法律意义上的区别,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权机构进一步将鉴定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出台,确立了不同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中确立的医疗事故鉴定的体制,并且试图解决《办法》中医疗事故鉴定存在的缺陷。但仔细研究发现,有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同时还带来了原来《办法》中没有的新问题,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项目背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完善、认同性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涉及两方面,一是程序,也就是鉴定的程序要合法。二是内容,是指专家对案件的鉴定要客观,鉴定结论要证据清楚,推断符合逻辑。  相似文献   

5.
在提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法制意识;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保障鉴定案件及时处理;缓解医患矛盾促进和谐等四川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把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特点,找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基点,突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重点,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难点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工作实践.  相似文献   

6.
为了正确处理好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鉴定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⑴明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性质,确立其应有的法律地位;⑵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⑶实行两审终审、委托鉴定的制度;⑷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监督机制;⑸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只要被运用于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就是司法鉴定。法医类司法鉴定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规范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不同类别的鉴定工作,适用范围完全不同。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替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做法,是非法和无效的。《侵权责任法》施行后所产生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质上一致,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本文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七年多以来,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医患双方、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合法、合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提供了客观依据。分析七年来的鉴定工作,我们发现法院系统、社会舆论对于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相似文献   

9.
试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再次鉴定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再次鉴定,但是在实践中医疗事故再次技术鉴定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缺陷,这需要有权机构进一步将再次鉴定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为了正确处理好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鉴定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明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性质,确立其应有的法律地位;(2)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3)实行两审终审、委托鉴定的制度;(4)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监督机制;(5)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当患者在医院就诊时,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在同院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请卫生行政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无论卫生行政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需要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相似文献   

12.
《医疗保健器具》2005,(1):79-79
1月31日,卫生部针对些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现象表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3.
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 在我国 ,传统上是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医疗事故责任 ,包括行政的、民事的及刑事的三个方面 ,其处理各不相同。采用行政手段处理医疗事故是最常见的方法 ,也是我国建国以来处理医疗事故的传统 ,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后依然如此。凡医疗纠纷 ,均先经行政的方式处理 ,如不服 ,可以诉诸法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以下简称“鉴委会”)就是为医疗事故行政处理而设的。由鉴委会对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由来已久 ,早在解放初 ,受苏联司法模式影响 ,医疗纠纷由检察机关管辖 ,凡涉讼医疗纠纷 ,先…  相似文献   

1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条例》赋予鉴定专家的权力,认真组织鉴定是医学会的职责,经过几年的实践,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虽然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但是公信力在逐步下降,鉴定数在减少,这种现象值得注意。作者认为医学会和鉴定专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才能使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是为了适应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而建立起来的相对封闭的制度体系,而与民事诉讼制度缺乏必要的沟通与衔接。这尤其体现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实质和形式合法性,以及重新鉴定、再次鉴定制度与民事诉讼的协调问题上,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协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述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并提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亟待完善的方面.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如何做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中的缺欠,结合法律实务操作,提出几点看法:中立鉴定机构,卫生行政处理中鉴定结论经实质审查具有证明力,保障当事人鉴定程序中的各方面权利,规范鉴定机构的行为等。  相似文献   

18.
程志强 《山东卫生》2004,(12):31-31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体是医学会,客体是参加诉讼的医患双方。这样,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主体的医学会便充当了“听讼人”的角色,担当起了听断是非曲直的重任。  相似文献   

1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国家法规的尖践性行为,不仅有技术性的特征,也有着法律性的特征。因此,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中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在鉴定中一定要紧紧把握法律法规准则:保证组织程序的规范性;完善补充程序的合法性;把握鉴定中法律尺度的准确性。只有将法律法规的原则融入细化了的组织程序,才能为科学地做出鉴定奠定良好基础。也只有在贯彻争例的全过程中运用用法原则形成制约,才能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正、公平、公开宗旨的实现。赢得社会的信任。  相似文献   

2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档案(以下简称医鉴档案)是指在依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中、后全过程中,医患双方提供的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鉴办)在申请受理、鉴定准备、鉴定组织和鉴定终结工作中产生的与医疗(患)纠纷争议及技术鉴定有关的各种各类材料。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被受理到技术鉴定结论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材料,就形成了介于医学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之间的特殊档案———医鉴档案。实践证明,这份身份特殊的医鉴档案,对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纠纷平息、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影响。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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