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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孕产妇与流动人口孕产妇1995-2004年死亡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分析北京市孕产妇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资料,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北京市1995—2004年孕产妇死亡病例及评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该期间北京市户籍孕产妇死亡率为17.9/10万,流动人口死亡率为51.3/10万。北京市孕产妇死因依次为栓塞(21.2%)、妊高征(18.3%)、产科出血(14.4%)和心脏病/异位妊娠(9.6%)。流动人口孕产妇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25.2%)、栓塞(19.7%)、妊高征(17.3%)和肝病(9.5%)。孕产妇可避免死亡占18.9%,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37.7%,不可避免死亡占43.4%。结论 北京市户籍孕产妇死亡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亟待加强。取缔非法接生、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及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机构处理妊娠合并症及异位妊娠的急救抢救能力,是今后干预的重点。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深圳市福田区孕产妇死亡的变化趋势,评价死亡评审的质量和干预措施的有效性,为寻找更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0至2011年的孕产妇死亡个案和死亡评审资料、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年报表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67.24/10万下降到2011年的13.18/10万,12年平均死亡率26.98/10万(61/226076)。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流动人口(X^2=37.443,P=0.000)。对孕产妇死亡率前后6年分组比较,后6年明显低于前6年(X^2=6.344,P=0.012),其中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后6年较前6年下降明显(X^2=6.149,P=0.013)。61例孕产妇死亡评审结论,可避免死亡5.56%,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55.74%,不可避免死亡37.70%;直接产科原因导致孕产妇死亡占50.82%,间接产科原因导致孕产妇死亡占49.18%。结论完善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实施“降消”项目和免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项目、加强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各项综合措施的落实,使福田区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特别是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下降明显,证明措施可行有效,但需不断探索新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3.
陈光玉 《中国保健》2010,(2):110-111
目的为掌握峨山彝族自治县孕产妇死因,死亡率和死亡动态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干预措施及“两个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自1989~2009年21年间峨山县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数据、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结果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21年间我县共死亡孕产妇28例,活产婴儿39529人,年平均死亡率为70.83/10万。前3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高征、内科并发症。死亡病例中与居住边远山区村寨为主(24/28=85.71%);文化程度与小学、文盲为主(22/28=78.57%);死亡地点与家中分娩为主(14/28=50%);死亡者中与生育第二孩为主(15/28=53.57%);死亡评审,可避免死亡者达53.57%;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者占46.43%。结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资源、围产保健宣教、自我保健意识、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安全分娩、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4.
产褥期保健与母亲安全的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为了分析产褥期保健与母亲安全的关系。方法对河北省4个妇幼卫生项目县1990.1.1-1992.12.31死亡的全部孕产妇共87例,采用询问法进行了回顾性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产褥期是孕产妇死亡的高发时期,产褥期死亡率为67.82%(59/87),比孕期死亡率17.24%(15/87)及分娩期死亡率14.94%(13/87)均明显增高。产褥期前三位死因为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和妊娠合并心脏病。结论结合产褥期保健的要求提出防治产后出血、杜绝旧法接生、重视产妇营养、加强保健队伍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重视产后访视次数、质量及产妇的精神问题等措施是降低产褥期死亡率的重要措施。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转变过去忽视产褥保健的观念。使妇女在产褥期从根本上获得生殖健康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2005—2012年许昌县孕产妇死亡的变化情况,分析其死亡原因及相关影响,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方法许昌县2005—2012年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2005-2012年8年期间,许昌县共有14名孕产妇死亡,2008年死亡率63.3/10万,2012死亡率12.3/10万,平均死亡率26.57/10万,孕产妇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高于河南省平均水平。死亡孕产妇中农业户口13例,占92.86%,非农业户口1例,占7.14%。全部为经产妇,孕产妇死亡年龄平均30.7岁。初中以下文化13例,占92.86%,专科以上1例,占7.14%。死亡原因中,产科出血居首位,占51.47%,是孕产妇死亡的最主要原因。结论提高孕产妇孕产期保健意识、完善干预措施、加强围产期保健、提高乡、县级医务人员对危重孕产妇的识别能力和救治能力,防止产后出血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目的:掌握产后出血导致产妇死亡的病因及相关因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对无锡市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因产后出血导致产妇死亡的病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产后出血死亡产妇14例,占孕产妇死亡的50.00%。14例中外来人员12例,占85.71%,文盲和小学文化10例,占71.43%,平均产前检查2.6次,在家中分娩10例,占71.43%,计划外怀孕9例,占64.28%,可避免死亡或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13例,占92.86%。结论:产后出血死亡产妇的围产保健意识差,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对外来人员的保健管理存在缺陷,要减少孕产妇产后出血死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必须从社区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各级医院提高高危妊娠诊治与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建立贫困孕产妇安全分娩救助办法,坚决取缔非法家庭接生。  相似文献   

7.
襄樊市10年孕产妇死亡回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襄樊市1990-1999年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表明:10年间平均死亡率为52.17/10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构成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后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肝病,占全部死亡的86.51%,且前5位死因变化趋势不大,可避免的死亡占88.12%。对构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158例围产儿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制订相应的干预措施,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方法对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于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分娩并经死亡评审讨论的158例围产儿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围产儿死亡率为3.24‰。常见死亡原因依次为出生缺陷(32.28%)、脐带因素(27.85%)、不明原因死胎(9.50%)、早产(8.86%)、胎盘早剥(6.96%)、早发型子痫前期(5.06%)。结论要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必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孕前以及孕期保健意识;严格孕期管理,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围产儿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高危孕妇管理,积极有效防治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相似文献   

9.
目的分析隆回县2001—2008年孕产妇死亡情况,探讨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变化趋势,寻求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途径。方法对8年问辖区内的36例死亡孕产妇监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前4年和后4年的孕产妇死亡率和死因进行比较。结果辖区内8年总活产数99019人次,孕产妇死亡36例,死亡率为36.36/10万;前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2.70/10万,后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0.67/10万,孕产妇死亡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主要死因构成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褥感染;孕产妇死亡原因以产科直接原因为主,占91.67%;产科出血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占52.78%;死亡孕产妇中围产期未接受系统保健占66.67%,计划外妊娠占61.11%;分娩和死亡地点主要发生在县、乡两级医院;孕产妇死亡多集中在产后24h内。结论计划外妊娠妇女围产期不进行系统保健已对围产期保健质量构成威胁,孕产妇系统管理如何有效覆盖边远山区、计划外妊娠的农村妇女已成为该地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强围产期保健服务,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加强临床工作者和妇幼工作者的横向联系,提高住院分娩率,对降低孕产妇死亡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分析产科出血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提高围产期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长春地区13个县(市)、区(开发区),按国家统一要求,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逐级上报长春市妇幼保健所。结果2002~2008年长春地区死亡孕产妇共109例。其中因产科出血死亡37例,占死亡的33.94%。而在产科出血死亡中,因产后宫缩乏力死亡的孕产妇23例,占产科出血死亡62.16%。因转院途中死亡孕产妇4例,占产科出血死亡11.76%。结论(1)加强乡级保健网络建设,提高助产质量。(2)加强基层人员“三基”培训,提高产科急危重症的诊断、治疗水平,是减少产科出血的发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1.
2004年厦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松静  王兆玲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0):1366-1368
目的:为掌握厦门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及措施。方法:根据厦门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对死亡孕产妇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评审的7例孕产妇死亡中,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例,占28.57%;不可避免死亡5例,占71.43%。孕产妇死亡原因依次为妊高压、产后出血、羊水栓塞、肝性脑病、感染性心内模炎、右侧基底节出血。结论:依法行政,对贫困孕产妇实行限价收费,加强保健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健康教育,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2005—2012年湖南省衡阳市孕产妇死亡案例,寻找影响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为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衡阳市2005—2012年孕产妇死亡的个案调查资料,采用WHO十二格表进行评审分析。结果①孕产妇死亡率:2005—2012年衡阳市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6.71/10万。②死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190例死亡孕产妇中仅40例进行了孕期系统管理,占21.05%。⑧死亡原因构成比及顺位:前4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妊娠高血压疾病、栓塞性疾病。④评审结论:190例死亡孕产妇可避免死亡为150例,不可避免死亡为40例。结论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培训,严格准入制度,取缔非法接生,杜绝非专业人员跨行接生,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一步到位等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3.
汪意明  吴志新  王晓霞 《现代预防医学》2006,33(8):1388-1389,1393
目的:探讨死亡孕产妇文化程度与其保健服务利用的相关性,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对信阳市1999-2003年236例死亡孕产妇的监测报告卡内容进行资料整理和统计学分析。结果:本市1999年-2003年孕产妇死亡率呈整体下降趋势,由74.06/10万下降到61.43/10万。引起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病因分别是产科出血(占51.35%)、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占17.37%)和羊水栓塞(占12.19%)。随着死亡孕产妇文化程度的提高,其死亡率越低、分娩地点选择县以上医院的概率越高、越重视孕早期检查和产前检查、不可避免因素引起死亡的概率越高,同时死亡孕产妇文化程度同孕产妇死亡率呈负相关。结论:死亡孕产妇文化程度与其围生期保健服务利用存在较好的相关性,孕产妇文化程度是影响孕产妇死亡率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4.
1995-2010年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情况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 分析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时间变化趋势及孕产妇死亡原因、分娩地点等因素对孕产妇死亡时间的影响。方法 通过北京市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收集报表及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包括孕产妇原始个案调查资料)。每季度组织北京市级专家对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疾病诊断和死亡原因。将北京市1995-2010年全部372例孕产妇死亡病例资料录入,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进行x2检验。结果 北京市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1995-2000年平均死亡率27.9/10万,下降到2006-2010年的14.8/10万(120/812 457),降幅46.9%。1995-2010年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导致的24h内孕产妇死亡106例,占133例产后24h内死亡总数的79.7%。随着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死因构成比由1995-2000年的47.8%(64/134)下降到2006-2010年的37.5%(45/120),产后24h内死亡比例也由40.2%(54/134)下降到28.3% (34/120),死亡时间的变化与直接产科死亡原因的下降趋势一致(x2=59.109,P<0.05)。2006-2010年间接产科因素死亡如妊娠合并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肺栓塞死亡构成呈上升态势,其53.2% (33/62)的死亡发生在产前或产后120 h以后。市级医院分娩产妇24h内死亡占其死亡总数的29.0%(29/100),而家中或私人诊所分娩52例,其中43例(82.6%)为产后24h内死亡,分娩地点选择与产后死亡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24.500,P<0.05)。结论 北京市孕产妇死亡时间已由产后24h逐渐转变为产前或产后更长时间,孕产妇死因构成以及服务提供如住院分娩是影响孕产妇死亡时间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5.
目的 通过对雷波县2003-2008年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探讨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干预措施.方法 对15例死亡病例进行现场调查,用十二格表评审方法进行县级评审.结果 2003-2008年雷波县孕产妇死亡率较高且呈波动趋势.15例死亡孕产妇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8例(53%);妊娠合并心脏病2例(13%);羊水栓塞1例 (7%);死胎伴宫内感染1例(7%);其它疾病1例(7%)(死者家属不能详细叙述产妇死亡时具体情况,致无法评审);县级评审结果为可避免死亡12人,占80%;不可避免死亡3例,占20%.结论 加大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加强业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提高住院分娩以及继续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6.
[目的]分析广州市荔湾区(原芳村区)围产儿死亡现状,探讨围产儿死亡原因,为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围产保健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2001~2005年原芳村区3家产科医院分娩的共6091例围产儿为对象,对其中的49例死亡围产儿的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01~2005年围产儿死亡49例,死亡率为8.04%o。死亡率以2004年最高(14例),2002年最低(8例),不同年份间死亡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1)。死亡原因前3位为先天畸形17例(36.96%);脐带因素15例(30.61%);妊娠合并感染6例(12.25%)。流动人口死亡34例(69.39%),本地人口15例(30.61%)。[结论]荔湾区围产儿死亡率较低。加强围产保健工作质量、重视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28周前发现畸形、治疗妊娠合并症、做好高危妊娠监护有助于减少围产儿死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2013-2018年晋中市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总结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提出干预措施,为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可靠依据。方法对6年来晋中市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研究死亡率、主要死因、评审结论和措施建议。结果 6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21. 10/10万,高于省级、国家死亡率,可避免死亡占比较高,为73. 17%。结论孕产妇死亡中可避免死亡率持续偏高,产科管理需要向多学科、更广泛的范围延伸,加强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畅通危重孕产妇急救渠道,关注高龄、弱势群体妊娠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18.
黄仁琼 《现代保健》2009,(27):132-133
目的通过对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分析,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出干预措施。方法对1997-2006年共10年的孕产妇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前三位的死亡原因是: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Ⅰ类可避免死亡22.58%:Ⅱ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56.45%;Ⅲ类不可避免的死亡20.97%。结论政府加大投入,实施“降消”项目,新农合的开展,各部门配合,卫生系统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健康教育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卒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9.
目的分析黔南州孕产妇死亡率及主要死亡原因,为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并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收集黔南州2006-2011年死亡的孕产妇176例,回顾性分析孕产妇死亡的原因、构成及影响因素。结果全州孕产妇死亡率由2006年117.66/10万下降至2011年的40.92/10万;其中死亡孕产妇176人,直接产科因素导致孕产妇死亡134人,间接产科因素死亡42人。孕产妇前4位死亡原因顺位依次为产后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症。结论2006—2011年间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说明干预措施有效。今后仍应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强化县乡两级产科能力建设管理及人员培训,实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建立有效的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对高危孕产妇准确诊断、及时转诊,提高产科危急重症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20.
为了探讨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原因,提出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对长春地区 1992~2006 年妊娠合并心脏病死亡的 24 例孕产妇进行回顾性分析,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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