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长期医嘱执行单——医疗纠纷举证的重要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当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均按《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  相似文献   

2.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将医疗侵权诉讼区别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近几年媒体关于医疗侵权方面的报道连篇累牍,接连不断的护患纠纷案件和不绝于耳的各种争论,引发了大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护理工作影响的讨论。辩证地看,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从实践的检验来看,有利也有弊。  相似文献   

3.
3.1.4关于举证责任讲两个问题,一是举证责任倒置,二是病历涂改的民事法律责任。3.1.4.1关于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举证责任的分配作出了具体规定: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一个案例说明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适用。这是一个2007年6月1日来我…  相似文献   

4.
2002-04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坏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教学医院急诊科既是医疗护理纠纷多发的前沿阵地,又是培养护生急救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习科室。护生作为医院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实质就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推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7.
与举证责任倒置相适应的手术室护理管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明显提高 ,相对医方而言 ,患者为弱势群体 ,为保护他们的利益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手术室护理工作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 ,较易出现差错事故。如何加以防范 ,并能应对日后护患纠纷的举证责任 ,是摆在手术室每个护理人员面前的严峻问题。1 加强法制教育 …  相似文献   

8.
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肖又姑 《护理研究》2006,20(17):1580-158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第八款中确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作为举证材料的  相似文献   

9.
论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7,自引:7,他引: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 2 0 0 2年 4月 1日开始实施。其中 ,《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引人注目。该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 ,即将本应属于原告 (患者 )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 ,相应地 ,由被告 (医疗机构 )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加以通俗的解释 ,就是说只要患者起诉医院 ,医院就要举…  相似文献   

10.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规定了“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引起医学界的震动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笔者就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及护理工作与之相适应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就是人们通常所称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举证责任倒置”给患者的诉讼带来有利的条件,但并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由医方来举证,医患双方都应有举证的责任和权利。1患方的举证范围和取证方式1·1患方的举证范围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如果医方已尽到自己的职责,是能够通过正确行…  相似文献   

12.
孙毅  祁锦 《护理研究》2004,18(4):737-737
当前,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举证例置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法规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随着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是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  相似文献   

13.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了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手术室工作特点是节奏快,急症、危重、抢救病人多,且风险高,人员流动性大。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新手术、大手术、高难度手术的不断开展。  相似文献   

14.
从举证责任倒置看护理书写现状和对策   总被引:25,自引:1,他引:24  
一般诉讼案件 ,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即举证责任倒置。护理书写是医疗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应引起护士的足够重视。护理书写是护理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的原始文字记载 ,除护理记录外 ,还包括体温单的绘制和一些数据记录、给药医嘱执行签字记录等 ,这些都是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又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15.
赵显为  张洪芬  成艳 《护理研究》2007,21(5):454-455
随着病人及家属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处理是根据我国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1],因此各种实物、记录和治疗单据就成了保护护患双方的有力证据,而输液、输氧治疗单是让病人及家属每天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见的原始单据,为此妥善保存病人的治疗单,对减少医疗纠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将具体做法及体会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6.
随着病人及家属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处理是根据我国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各种实物、记录和治疗单据就成了保护护患双方的有力证据.而输液、输氧治疗单是让病人及家属每天都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见的原始单据,为此妥善保存病人的治疗单,对减少医疗纠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将具体做法及体会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7.
从“举证责任倒置”谈肿瘤护理的隐患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2002年9月起实施由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重大举措,对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2002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9.
实施举证倒置护士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培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要承担举证责任,病历是医疗纠纷的主要证据之一,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护理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等病历资料,而且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护理病历也是医疗机构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因此,护理文件的书写规范对保证医疗护理安全起重要作用,为此我院对全院护士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培训,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20.
自2002年9月起实施由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