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欲晓 《药物与人》2010,(3):24-24
社会上有一个很流行的名词叫“酒驾”或“醉驾”,是指酒后驾车的意思。其所以流行是因为一桩桩.一件件,由“酒驾”引起血淋淋的车毁人亡的悲痛事件不断曝光在各媒体上,以及对不要“酒驾”的反复宣传普及,加上交管部站加强监督、管理,使司机朋友对“酒驾”已有所认知。这无疑有利于交通安全。而标题上所说的“药驾”就没有这种幸运啦。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淮安市城区居民酒后驾驶(酒驾)相关知识及行为情况。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淮安市区常住居民1 051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3.0%的被调查者承认有过酒驾行为,16.2%的居民明知驾驶员酒驾仍然乘坐,20.2%的居民明知对方开车仍然对其劝酒,88.9%的有劝阻过试图酒驾行为,58.8%的成功劝阻酒驾。2.5%的经常饮酒者选择饮酒后驾车离开,酒驾行为主要发生在亲友聚会(38.2%)和商务应酬活动(32.3%)中,酒驾发生主要原因是酒驾者自认为没喝很多酒,头脑清晰。居民获得酒驾知识的主要途径为电视/广播。结论淮安市城区居民酒驾相关危险行为发生率较高,应加强针对性干预。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六合区公众酒驾知识、态度和行为的现状,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的认识,减少酒后驾驶行为。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公众进行酒驾知识、态度和行为的入户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对酒驾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仅为56.2%,但态度和行为的知晓率为77.9%。结论六合区城郊居民对酒驾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但态度和行为正处于往积极方向转变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大酒驾知识的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无锡市居民酒后驾驶(简称"酒驾")相关认知与健康教育的需求情况,为开展酒驾健康教育与干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18~69岁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共完成1,086名居民的调查。93.09%的被调查居民对酒驾行为持反对态度;46.50%的居民认为目前缺乏酒驾健康教育;63.90%的居民认为开展健康教育是最有效的酒驾干预。居民最希望了解的前3项内容为酒驾相关法律法规、不良社会后果和应对劝酒的方法。对酒驾危害的知晓率为63.72%。Logistic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酒驾危害知晓率较低的组别分别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组(OR=0.430)、居住地为市区的组(OR=0.489)和不驾驶机动车组(OR=0.643)。结论无锡市居民已建立反对酒驾的理念,但是知识和技能尚不足。现有的健康教育未能满足居民需求。应重点对酒驾法律法规及酒驾不良的社会后果开展宣传,提高居民应对劝酒的方法和技能,强化针对饮酒者与劝酒者的健康教育。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镇江市丹徒区综合干预酒后驾驶效果。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分别在干预前后调查驾驶员,比较酒驾率的变化。结果基线调查的2014年,调查1 322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2.87%;比较不同驾车时间、车辆类型、出行目的、饮酒频率及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在加强健康教育与执法干预1年后的2015年,调查1 328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1.05%;比较不同车辆类型、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干预前后调查的酒驾均为轻度酒后驾驶,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丹徒区酒驾综合干预后酒驾率下降,但酒驾依然存在,需继续加强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6.
武星户  钱虹 《健康》2010,(8):52-52
"酒驾"是指酒后驾车的意思。因为由"酒驾"引起的悲痛事件不断在媒体上曝光,以及对不要"酒驾"的反复宣传普及,加上交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司机朋友和广大群众对"酒驾"已有所了解,而标题上所说的"药驾"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所谓"药驾"是指服用某些药物后驾驶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酒驾者心理健康水平、应对方式、人格特征,及其应对方式、人格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方法运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应对方式问卷(CSQ)、艾森克个性问卷(EPQ)对60名酒驾者(研究组)和60名无酒驾史的同质驾驶员(对照组)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结果除强迫因子外,酒驾者SCL-90总分及各因子得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酒驾者CSQ中自责、幻想、退避因子分高于对照组,EPQ中精神质、神经质因子分高于对照组(P均<0.05)。酒驾者SCL-90结果与CSQ幻想、自责、退避呈正相关(r为0.334~0.556),与EPQ精神质、神经质人格呈正相关(r为0.285~0.515)。结论酒驾者存在较多的心理问题、不成熟的应对方式及神经质、精神质人格。为减少酒驾行为,应根据其心理特征、应对方式和人格特点针对性的干预。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淮安城区居民有关酒后驾驶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状况。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淮安城区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共回收1 051份有效问卷。淮安居民的"饮酒驾驶最低浓度""醉酒驾驶最低浓度""醉驾非营运车吊销驾照年限"和"醉驾营运车吊销驾照年限"等知识知晓率分别为28.45%、17.51%、12.37%和4.47%。有驾照居民酒驾知识知晓率高于无驾照居民(P0.05),知晓率随文化程度升高而增高(P0.05)。95.24%居民认为酒驾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很大,94.58%居民反对酒驾。3.04%居民有酒驾行为。结论淮安城区居民酒驾知识欠缺,相关态度尚可,酒驾行为报告率较高,居民侥幸心理严重。应联合多部门,针对高发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降低酒驾发生率。  相似文献   

9.
目的 了解江苏省南京市酒驾干预活动对公众酒驾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的影响。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于干预前后分别选择南京市2个城区和2个郊县的2 290、2 245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辆醉驾和营运车辆醉驾吊销驾照期限的知晓率干预前分别为20.2%、14.2%、6.6%、6.0%,干预后分别为42.2%、35.5%、11.8%、13.7%,干预后均高于干预前(均P<0.001);干预前后酒驾态度均尚可;干预后酒驾自我报告率(10.9%)低于干预前(15.7%);郊区、男性、≤40岁、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已婚者干预后酒驾率下降明显(P<0.05);交警执法活动,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以及户外广告、宣传栏、手册、折页等宣传方式高于干预前。结论 经干预后,公众酒驾知晓情况和酒驾行为均有所改善,态度保持良好。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苏州市居民酒后驾驶知识、态度和行为及其影响因素,为酒驾宣传干预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对苏州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采用χ2检验、单因素分析和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调查对象酒驾知识知晓率、态度和行为正确率分别为45.15%、81.67%和76.7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抓住受到哪些处罚"知晓率仅有4.87%,有驾照者行为正确率高于无驾照者(χ2=28.38,P0.05),饮酒者中有34.53%的调查对象出现酒后驾驶行为,其中18.64%发生过无证酒驾行为。影响酒驾行为得分的因素包括文化程度和驾照,与大专及以上相比,小学及以下的行为得分较低,OR值为0.095(95%CI:-1.238~1.427),与无驾照者相比,有驾照者行为得分较高,OR值为4.482(95%CI:3.945~5.019)。结论苏州市居民酒驾相关法律知识欠缺,饮酒和酒驾行为严重,需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预防酒驾的法律意识和行为。  相似文献   

11.
“如果有一种药物,既能满足应酬的需要,又不用忍受酒醉之苦,那该多好!”这是不少“酒虫”的“愿望”。随着“醉驾人刑”法规的实施,严查严令下,也催生了市场上各种各样的解酒产品,一些售卖解酒药的网店更是在广告中暗示:“吃了解酒药就可以逃避酒驾检测。”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南京市综合干预后酒后驾驶现况及相关行为特征。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南京市驾驶人酒驾率及相关行为特征。结果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人员5 096人,检出饮酒者38人,均为男性,酒驾率为0.75%。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酒驾率最高(3.60%),大专及以上者最低(0.2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固定职业者酒驾率(0.59%)低于无固定职业者(1.1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凌晨酒驾率最高(1.45%),不同时间段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摩托车(5.92%)高于汽车(0.58%),非营运车(0.91%)高于营运车(0.18%),本次驾车时间≤0.5h(1.29%)高于0.5h(0.31%),未系安全带(头盔)(2.10%)高于系安全带(头盔)(0.45%),出行目的为餐饮(3.41%)高于因工作出行(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干预后南京市酒驾率有所下降,但酒驾现象依然存在,仍应加强干预。  相似文献   

1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说起"酒驾",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是很危险的,但是你知道吗?有些药吃了也不能开车!"药驾"和"酒驾"一样危险.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南京市公众酒后驾驶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方法选择南京市3个城区和2个郊县,对成人开展抽样问卷调查。结果实际发放问卷2 950份,回收有效问卷2 804份。调查对象对"法律规定的‘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非营运车和营运车辆因醉驾吊销驾驶证,按规定应该吊销几年"这项知识的知晓率仅为23.5%、15.6%、6.3%和6.1%。城区居民对"法律规定的‘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血液浓度的知晓率均高于效县(均有P〈0.05)。92.4%调查对象认同醉酒驾车对于公共交通安全危害很大。酒驾问卷调查发生率为16.9%,且郊县高于城区(X^2=19.33,P〈0.001)。结论南京市公众的酒驾相关知识十分欠缺,部分知识知晓率城区高于郊县。公众酒驾相关态度尚可。酒驾问卷调查率高于全国,酒驾相关行为亟需改变。  相似文献   

15.
酒驾危害猛于虎。有关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死于酒精中毒的人数达到11万之巨,由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更呈直线上升趋势,酒后驾车已成为危害交通安全的第一大“杀手”。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淮安机动车驾驶员对酒后驾驶判定标准的掌握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调查法对在城区范围内的部分驾驶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共调查1,450人,仅有13.1%的驾驶员知晓法律规定的饮酒驾驶最低血液浓度。酒驾判定标准的知晓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降低,随着教育程度的升高而增高。不同年龄、教育程度和饮酒频率的驾驶员知晓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分析表明:年龄、教育程度、驾龄和饮酒频率为主要影响因素。结论机动车驾驶员对酒驾认识度、对酒驾立法和执法的关注度及酒驾风险评估严重不足,应引起交巡警与其他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江苏省机动车酒后驾驶的现况和相关行为特征。方法路边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员7 236人,查出饮酒者129人,酒驾率为1.78%,男性的酒驾率(1.97%)高于女性(0.5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固定职业者的酒驾率(2.02%)高于学生、未就业者(1.40%),及专业司机(1.0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凌晨时段酒驾率最高(2.58%),不同时段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农村地区的酒驾率(2.39%)高于城市地区(1.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摩托车(6.32%)高于小型乘用汽车(1.78%)、大中型汽车(1.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非营运车辆(2.00%)高于营运车辆(0.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驾车时间在0.5~2h的(2.26%)高于其他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出行目的为餐饮(3.84%)高于其他出行目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要对不同特征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干预。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江苏省公众酒后驾驶相关知识和态度。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2014年4月随机抽取3个城市监测点,2个农村监测点,各监测点选择3个社区为调查点,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开展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有效问答4 270人,酒驾知识、态度和行为评分分别为(1.15±1.13)分、(5.01±1.20)分、(2.96±1.11)分;酒驾各知识点知晓率为4.38%~44.78%,正确态度和行为持有率分别为68.50%~95.88%、32.60%~87.87%。对"法律规定的‘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车辆因醉驾吊销驾驶证,按规定应该吊销几年"知晓率较低,仅为28.64%、17.63%、12.37%、6.91%。4个知识点知晓率男性均高于女性,学历越高知晓率越高,有驾照者均高于无驾照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1);95.88%的受访者表示"反对酒后驾车",63.79%认为应加大对酒驾的惩罚力度。过去6个月自我报告酒驾率8.02%,主要发生情形为亲友聚会(41.90%),其次为商务应酬(26.67%)。通过电视、广播获取酒驾相关知识,占83.95%。结论江苏省公众酒驾相关知识知晓水平较低,应重点加强对女性、低学历、无驾照和农村对象的宣传干预力度。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淮安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知识知晓率及影响因素。方法联合交管、疾控、餐饮业协会和信用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各种宣传和重点人群干预(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用现况调查法,由交警路边随机拦截机动车,专人对其驾驶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基线调查与干预后调查均为1 449人。驾驶员酒驾知识知晓率从干预前的13.1%,干预后提高到20.1%;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文化程度高、驾龄长、饮酒频率高和实施干预措施,是提高酒驾知识知晓率的有利因素。结论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交通和公安部门,持续开展酒驾干预,对文化程度低、新驾驶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干预;应建立防范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源头教育管理新机制,以减少、杜绝机动车酒驾行为。  相似文献   

20.
目的评价扬州市酒后驾驶干预项目的干预效果。方法采用现况研究方法,分别于干预前后在全市抽取有代表性的路口,分时间段随机拦截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及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干预前后分别调查1 569、1 524人,抽样人群分布除驾龄外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干预后,酒驾率由1.78%下降为0.9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男性、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月饮酒频率≤1次者酒驾率均低于干预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饮酒驾驶最低值知晓率高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干预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酒驾现象依然存在,遏制酒驾工作仍应不断深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