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方法对全县1999年~2003年监测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生育者,包括妊娠各期和各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与妊娠病性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1999年1月~2003年12月孕产妇数77196人,活产数77302人,孕产女死亡66例,年平均死亡率85.38/10万。死亡孕产妇中计划内33例,占死亡的50%;计划外33例,占死亡的50%。1999年1月~2003年12月孕产妇死亡率有所降低,只有2002年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孕产妇死亡前5位原因为产的出血、羊水栓塞、重度妊高征、合并内科疾病、子宫破裂。结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加强高危妊娠监护管理和产科建设,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推行住院分娩等干预措施,可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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