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严格执行GB 3100~3102.1~13—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可参照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各种量和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和科普期刊中可使用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量和单位的国际符号。非物理量的单位用汉字表示,如:个、次、件、人等。单位符号可与非物理量的单位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件/d。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来源于人名单位符号的首字母应大写,如Pa、Gy等。“升”单位符号用大写“L”,如mg/L,其余均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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