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 探讨 80年代与 90年代司法精神病鉴定变化的特点。方法 对盐城市精神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技术组 1980年至 1999年鉴定的 1111例案例 ,分为 80年代组与 90年代组进行比较。 (80年代组 198例 ,90年代组 913例 )结果 90年代组比 80年代组 :在鉴定诊断中 ,人格障碍减少 (P <0 0 5 )其它无显著变化 ,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精神发育迟滞 ,分别占 36 6 %和 33 8% ;在法律能力评定中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所减少 (P <0 0 5 ) ,性防卫能力评定中有所增加 (P <0 0 5 ) ,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别为70 4 %和 78 3% ;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 ,完全责任能力在减少 (P <0 0 1) ,而部分责任能力在增加 (P <0 0 1) ,两组中居第一位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分别占 4 6 7%和 5 6 1% ;在鉴定案例犯罪类型中 ,盗窃案件增多 (P <0 0 1) ,政治案件和流氓案件减少 (P分别 <0 0 5和 <0 0 1)。结论 我国的司法精神病学正在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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