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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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木善,王承文,石文睿.医疗机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武警医学,2004,15(4):31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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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木善 王承文 石文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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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福建总队医院药局,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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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都必须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因此,建设一支执业药师队伍是十分必要的。世界各国对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十分重视,我国政府也不例外。1994年3月15日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决定在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执业药师制度。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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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 执业药师 问题 建议 |
收稿时间: | 2003-10-17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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