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概述
引用本文:李波.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概述[J].中国药师,2007,10(1):36-39.
作者姓名:李波
作者单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北京,100050
摘    要:1 GLP的国内外发展历史及现状 对于药品安全性的关注始于20世纪60年代,由于服用沙利度胺(thalidomide)导致的“海豹肢”畸胎药害事件震惊了世界,引起各国的重视。最早直接对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进行立法的国家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全美国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的40多个实验室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实验室对实验过程的管理存在问题,甚至有故意造假情况。FDA针对这些问题决定加强该类实验室的管理,于1976年颁布了GLP法规草案,并于1979年6月20日生效执行,规定对于此后不符合GLP标准的实验室出具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不予承认。第一段]

关 键 词: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药品安全性
文章编号:1008-049X(2007)01-0036-0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