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FDA警告信中关于研究者总体职责缺陷项的分析
引用本文:宦静,杜宏宇,刘毅.FDA警告信中关于研究者总体职责缺陷项的分析[J].中国药事,2019,33(6):705-709.
作者姓名:宦静  杜宏宇  刘毅
作者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南京 210042,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南京 210042,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南京 210042
摘    要:目的:分析FDA警告信中研究者总体职责缺陷项的问题,为加强中国临床试验研究者充分履行其职责提出科学建议。方法:收集FDA警告信中关于“研究者总体职责”缺陷项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汇总和分析。结果:共检索2013-2017年发给研究者警告信38封,其中35封涉及缺陷项“研究者总体职责”,具体问题归纳为14类。发生频次从高到低分别是违反入组或排除标准、未按方案给予药物或器械、漏做检查或评估、违反筛选流程、未按时报告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主要研究者不尽责或不合理授权等。有4位研究者针对警告信回复采取措施,该措施被FDA认可,故有4项被终止。结论:FDA警告信中关于“研究者总体职责”缺陷项的问题,对我国临床试验的实施起到警示作用。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信息透明度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研究者意识、授权合格的研究者并加强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临床试验整体质量。

关 键 词:FDA  警告信  临床试验  研究者总体职责  缺陷项
收稿时间:2019/3/16 0:00:00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事》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事》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