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89例退药的处理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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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初瑮荣.门诊89例退药的处理及分析[J].现代医药卫生,2008,24(2):289-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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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初瑮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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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级机关医院,江苏,南京,2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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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为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此规定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假劣药品混入药房,是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但是由于药物不良反应、药品配伍禁忌、医师诊断与用药不符等诸多因素造成门诊药房的退药情况时有发生.现对我院2007年1~6月发生的89例退药情况进行回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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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处理 分析 发生 情况 门诊药房 因素 用药安全有效 诊断 医师 配伍禁忌 药物不良反应 假劣药品 药品质量 责任 医方 患者 保护 暂行规定 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 |
文章编号: | 1009-5519(2008)02-0289-02 |
收稿时间: | 2007-09-10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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