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结合”是培养高质量法医人才的有效途径 |
| |
引用本文: | 李永宏,吴鉴明.“四个结合”是培养高质量法医人才的有效途径[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998(2). |
| |
作者姓名: | 李永宏 吴鉴明 |
| |
作者单位: | 皖南医学院 |
| |
摘 要: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国家急需培养大批合格的法医人才。针对我国法医教育起步较晚(80年代初),法医事业基础薄弱,法医队伍不仅人数缺少,而且整体水平也不高这一现状,我院法医学系制定了培养适合国情的、高质量实用型法医人才的教育目标,立足于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四个结合”,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探索,取得了成效。一、教学与办案相结合,促进师资素质的提高法医教育不同于一般医学教育,对师资素质有特殊要求,既要精通法医学理论,又要具有实际办案能力。我们利用社区对高水平法医技术的需求,让教师走出校门,主动去司法机关参与办案,…
|
关 键 词: | 法医学人才 教育质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