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人“玩命”到几时“人体试药”呼唤制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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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芬,赵菡.健康人“玩命”到几时“人体试药”呼唤制度规范[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1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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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芬 赵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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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试药人”在卫生法学界的专有名词叫“受试者”一一即人体试验中的试验对象。每一种新药在批准生产使用前,必须先后完成动物、人体和临床试验,其中临床试验分三期:一期是为了观察药物的毒性和代谢过程,需在健康人身上进行;二、三期是为了观察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试对象为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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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身体健康 卫生工作 临床试验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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