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例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导致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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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安林,刘云志,唐任宽,黄伟,杨明,朱素敏,朱英,赵鹏,李剑波.120例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导致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报告[J].重庆医科大学学报,20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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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安林 刘云志 唐任宽 黄伟 杨明 朱素敏 朱英 赵鹏 李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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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重庆,4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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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比较分析各相关因素对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的影响,对引起死亡及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总结.方法:回顾分析重庆医科大学法医教研室2000~2009年解剖医疗纠纷案例中围生期死亡妇女、婴儿共120例,其中妇女72例,婴儿48例.统计内容包括:尸检数量、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医院级别、分娩方式、产前疾病、临床诊断与尸检诊断符合情况等.结果:①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导致医疗纠纷主要集中在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②各级医院围生儿组的平均误诊率为77.1%,远高于妇女组的误诊率:40.3%;③发生医疗纠纷的围生期死亡妇女年龄偏高,平均年龄30.5岁,大于28岁的占65.3%;④发生医疗纠纷的围生期死亡妇女职业主要为农民和无业,分别占62%和17%;⑤75%的死亡妇女为高危妊娠,其高危因素的前3位依次是:妊娠合并症、妊娠异常和分娩异常;⑥发生医疗纠纷的围生期妇女死亡原因前5位依次是: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严重感染、肺动静脉血栓形成、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死亡时间的3个高峰期为:进入产程~分娩结束、分娩结束~产后6 h、产后12 h~产后24 h;⑦发生医疗纠纷的围生期婴儿死亡原因前4位依次为:肺部因素、脐带因素、胎盘因素和产程因素,其中进入产程~出生48 h是婴儿死亡的高峰期,占婴儿总死亡例数的77.1%.结论:医疗条件、高危妊娠、治疗抢救是否及时有效是影响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的重要因素.提高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医疗条件,增强其处理围生期妇女高危妊娠、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围生儿肺部因素和脐带因素的能力,是降低重庆地区围生期妇女、婴儿死亡率及其导致的医疗纠纷发生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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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尸体解剖 死亡原因 病理诊断 围生期 医疗纠纷 |
A retrospective analysis of 120 case of women and infants died in perinatal which caused medical malprac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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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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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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