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典中某些相反药物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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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凤云.对药典中某些相反药物的商榷[J].河南中医,2004,24(10):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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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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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滨州市中医医院,山东,滨州,25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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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反”为中药配伍的主要禁忌 ,为历代中医药界严格遵守。相反诸药的提出首见于梁代陶弘景的《神农本草经集注》(以下称《集注》)与同时期北宋·徐之才《药对》。十世纪四十年代《蜀本草》指出 :本经三百六十五种中 ,相反者十八种…… ,特别说明“本经”中有十八种药物相反 ,这也是为什么叫“十八反”的原因。陶弘景在《集注》中增入瓜蒌实 ,并列入相反药中 ,所以金元时代的“十八反”歌中是十九种药物 :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反乌头 ,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 ,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反藜芦 (诸参指以上五参为历代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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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配伍禁忌 天花粉 北沙参 附子 党参 |
文章编号: | 1003-5028(2004)10-0071-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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