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Pub Med等数据库,系统检索1949~2014年关于中药"十八反"中人参藜芦反药组合同用的文献,从检索到的文章中剔除综述及临床研究文章,仅选取实验研究类的文章,总结归纳人参藜芦反药组合的适宜条件和禁忌条件。结合现有的实验成果,未能归纳出人参藜芦反药组合的适宜的条件,初步认为人参藜芦反药组合的禁忌条件为:人参藜芦合用,人参相当于临床最大剂量的2~10倍,藜芦相当于临床最大剂量的10~30倍;藜芦为临床最高剂量的一半,而人参为临床剂量的4~8倍;人参与藜芦配伍比例小于100∶1;红参配伍黑藜芦,生晒参配伍黑藜芦。人参藜芦入药方式、煎煮时间和复方应用因为相关研究较少或不够全面,未能归纳出禁忌条件。人参藜芦反药组合是否是绝对的配伍禁忌,不能一概而论,宜忌条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单一条件下较难确定某一个条件是宜的条件还是忌的条件,随着多学科、多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宜忌条件也会更加丰富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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