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内经》辨证立法举要
引用本文:卢延年.《内经》辨证立法举要[J].中华中医药学刊,1994(5).
作者姓名:卢延年
作者单位:深圳市中医院 518033
摘    要:1 协调阴阳,以平为期 就如何解决阴阳的偏盛偏衰以达平衡的目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阳病治阴,阴病治阳”的原则。例如,阳盛是由阴虚而致的,《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是谓寒之不寒而无水也,此阴亏火旺者可用六味地黄丸、左归饮。正如王冰所说的“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待阴液充足,则亢阳自平;阳气之虚,是由阴寒邪盛所致

关 键 词:《内经》——注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