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脑之病理及其脑病的证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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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汴梁,伍翀.论脑之病理及其脑病的证治[J].中华中医药学刊,1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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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汴梁 伍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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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焦作市中医院 454150
(马汴梁),河南省焦作市人民医院 454150(伍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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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脑之病理 脑之疾病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很早就为祖国医学所认识。如《素问·刺禁论》云“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肘后备急方》云“破脑出血而不能言语,戴眼直视……两手妄举,亦皆死侯不可疗;若脑出血而无诸候者可疗”,对颅脑损伤的危重病象及预后已做出了明确的判断。脑之病理变化,表现为精神神志和感官方面的病变。一般可分为脑本脏病变和脑与其他脏腑病变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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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脑 脏腑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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