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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析医患关系为行政合同关系
引用本文:胡晓翔.三论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析医患关系为行政合同关系[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7(2).
作者姓名:胡晓翔
作者单位: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100088
摘    要: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不可实行市场机制,卫生法制的研究与建设必须符合现代化社会文明规范、契合未来世界发展态势、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事业本身特有的规律。医患关系并非民事法律关系,而是行政法律关系范畴中的行政合同关系,并有其自身的特点。

关 键 词: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  医患关系  民事法律  行政法律  行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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