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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出错误 依法要赔偿
作者姓名:段善谦  徐青松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军军医大学法学教研室
摘    要:【案情回顾】2018年7月某天晚上8时许,一名周岁男婴在家中被开水烫伤,家人送往附近一家乡镇卫生院,未挂号先被医师接诊。医师检查后,告知家属,限于该院的医疗设备,患儿在此治疗可能会留下疤痕。于是,既未做病史记录,也没实施清创处理,立即建议送患儿转院诊治。可意外的是,该院没有联系好接收医院,导致男婴一直到次日凌晨零时才被送往市区一家医院,期间救护车曾到过几家医院,但由于没有床位医院不予收治。经诊断,患儿面、颈、躯干和右手烫伤面积达7%,深度为Ⅱ度。经医师精心治疗,患儿7天后愈合出院。

关 键 词:烫伤面积  清创处理  病史记录  医疗设备  乡镇卫生院  转诊  救护车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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