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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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爱民.亟待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J].山东卫生,2005(10):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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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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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血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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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已将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模式,由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确定的行政诉讼模式修改为民事诉讼模式。同时,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出于对患系“弱势群体”的考虑,《条例》制定的游戏规则总体上是对患方有利的。然而,事实证明,新修订的《条例》施行3年来,暴露出了许多矛盾和难以解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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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修订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条例》 医疗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制定过程 弱势群体 游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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