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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冬季采暖期家用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评价
作者姓名:胡大宇  许珺辉  董伟  杨玄  潘璐  李宏宇  邓芙蓉  郭新彪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
摘    要:[目的]了解北京市采暖期住宅室内外颗粒物浓度,并评估家用净化器对室内颗粒物的净化效果。[方法]2015年11月—2016年1月间,选择北京市某区15户住宅,采用粉尘仪实时监测每户在开启家用型高效颗粒物空气(HEPA)净化器前后各24 h室内外PM_(2.5)和PM_(10)质量浓度,并在净化器开启后采用多通道仪监测室内PM_(2.5)、PM_(10)及其他多种粒径颗粒物浓度;采用室内外颗粒物浓度比值(I/O值)描述室内颗粒物相对室外的污染水平,并用配对样本的Wilcoxon符号秩检验比较净化前后I/O值差异;采用颗粒物清除率评价短时净化效率,并采用Friedman M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进行比较。[结果]各户净化器运行前后的日均PM_(2.5)浓度的I/O值中位数及四分位数间距分别为1.79(2.63)和0.46(0.49),PM_(10)的I/O值中位数及四分位数间距分别为1.44(1.65)和0.40(0.46)。PM_(2.5)和PM_(10)净化前后的I/O值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净化器开始运行到室内颗粒物浓度达稳定水平的时间约为3 h,对空气动力学直径≤0.3μm的颗粒物平均清除率为59.03%;0.3~0.5μm的颗粒物为63.08%;0.5~1μm的颗粒物为67.00%;PM_(2.5)为63.60%;PM_(10)为71.91%。不同粒径颗粒物的清除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家用型HEPA净化器可降低室内PM_(10)、PM_(2.5)及更小粒径颗粒物浓度,在3 h内降低不同粒径颗粒物浓度60%以上,其对不同粒径颗粒物的去除效果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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