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1997年颁布《动物防疫法》至今已6年有余,在这6年中各级动物检疫部门均以《动物防疫法》为开展工作的指针和依据,承担着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畜牧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任。笔者在动物检疫及其岗位上工作20余年,在长期工作中认识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全社会对动物检疫部门,特别是对基层动物检疫部门的要求也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以现有的条件、技术、设备及人员能否满足社会的需要,则成为动物检疫部门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此文仅对当前存在于基层动物检疫部门的问题进行粗浅分析,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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