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作用:随机对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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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振芬,李秀玲,刘庆海,詹来英,宫玉祥.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作用:随机对照研究[J].中国临床康复,2004,8(30):6591-6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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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振芬 李秀玲 刘庆海 詹来英 宫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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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山东省济宁市27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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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探讨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的作用。方法:将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22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按人院顺序分层随机法,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待患者病情缓解出院后随访3年。前半年进行10次系统精神医学知识指导,研究组进行个别系统家庭干预,对照组进行集体系统家庭干预,于出院时和出院后1,2和3年末评定两组家庭功能量表、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结果:出院3年后研究组家庭功能的问题解决能力(1.35&;#177;0.78),沟通能力(1.39&;#177;0.45),角色定位和转换(1.22&;#177;0.46),情感的协调性(1.48&;#177;0.78),情感介入(1.62&;#177;0.95),行为控制(1.22&;#177;0.58),总分(1.27&;#177;0.66)较对照组降低明显,差异有显著性(t=2.10~2.79,P&;lt;0.05~0.01);研究组社会功能评定量表的职业和工作(0.69&;#177;0.11),婚姻职能(1.13&;#177;0.23),父母职能(0.66&;#177;0.16),社会交往(0.94&;#177;0.21),家庭外的社会功能(1.00&;#177;0.21),家庭内的社会功能(1.00&;#177;0.28),家庭职能(1.00&;#177;0.26),个人卫生自理能力(0.78&;#177;0.22),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0.93&;#177;0.26),责任心和计划性(1.05&;#177;0.23)和总分(9.15&;#177;0.54)较对照组降低明显,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t=1.97~2.63,P&;lt;0.05~0.01)。结论:个别系统家庭干预能显著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和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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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干预 精神分裂症患者 对照组 随机对照研究 出院后 家庭功能 出院时 社会功能 自理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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