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职业卫生立法 促进职业病防治 |
| |
引用本文: | 郭平,巩翠华,李亮. 加快职业卫生立法 促进职业病防治[J].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1, 17(4): 287-288 |
| |
作者姓名: | 郭平 巩翠华 李亮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防疫站,255026 |
| |
摘 要: | <正>1 我国职业卫生法规概况1.1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建国50年来,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综合国力和职业危害程度,主要通过制订行政法规、规章,有计划、有重点解决最突出的职业危害,并注意总结经验、健全法规。早在建国初期,我国颁布的根本大法《宪法》上提出了原则规定。随后,在全国人大颁布的《民法通则》、《企业法》、《工会法》等法律都依据《宪法》规定,坚持了此项原则,特别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分13章107条。其中有25条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条款.并有2章专门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颁布的主要行政法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6月28日),《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6月8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
|
关 键 词: | 职业卫生立法 职业病 防治 |
Quicken Occupational Health Legislation and Promote the Prvention and Cur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