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让婚检医生不再“尴尬”
作者姓名:岳炜 王晓颖
作者单位:[1]兰州大学法学院 [2]山东省妇幼保健所
摘    要:
一对恋人来到某市妇保院作婚前检查,结果发现男方患有梅毒。男方考虑到女方有可能会弃他而去,于是认为这是自己的隐私,不能公开,要求医生为其保密。但是,女方以自己有知情权为由坚决要求医生公布检查结果。在此情况下,婚检医生十分

关 键 词:婚检 梅毒 知情权 隐私 婚检医生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