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型颈椎病早期外科干预对脊髓功能恢复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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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保权 张卫 魏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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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温县第二人民医院骨科,454850;河南省温县第二人民医院骨科,454850;河南省温县第二人民医院骨科,45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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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目的通过对20例脊髓型颈椎病不同的临床时期,而采取手术干预,探讨不同病程时期行手术治疗,术后脊髓功能的恢复情况(根据JOA17分法)。方法通过回顾分析,总结在北医三院进修期间抽取年龄在45~55岁,均为单阶段病变,不伴有椎管狭窄患者均采取前路Peek材料Cage,填充刮除自体椎体后缘骨赘和松质骨,行椎间融合,前路钛板内固定。术前术后采用JOA评分标准评定,利用改善率=(术后评分-术前评分)/(17-术前评分)进行对比观察。结果术前病程短的改善率明显提高,且脊髓功能恢复较好,病程长者术后改善率低,并且仍残留脊髓症状。结论脊髓型颈椎病早期诊断,早期手术治疗对脊髓功能的恢复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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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脊髓型颈椎病 早期外科干预 脊髓功能恢复 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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